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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

  •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4:30—18:00)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71-87052476

    监督电话:0571-87052576

    邮政编码:310025

  • 秘书处
    职责:

    指导全省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和运转工作,承担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和运转工作。承担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发文立项审核工作。审核政府系统全省性会议,承担省政府全体会议等会务组织工作。负责省政府领导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的印章和介绍信,制发由省政府颁发的印章。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领导批示的拟办,以及省政府领导批示的汇总。负责省政府主办的节庆展会、论坛活动的报批报备工作。

  • 省政府督查室
    职责:

    督促检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重大督查工作,配合做好党中央、国务院督查任务协调落实。组织实施省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政务督查激励和问责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政府系统全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办理、督办工作。统筹管理全省政府系统督查活动,指导全省政府系统督查业务工作。

  • 政务公开处(挂省政府公报室牌子)
    职责:

    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承担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具体事宜,组织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和评议。指导监督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指导协调全省政府公报工作,编辑《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 信息处
    职责:

    负责省政府政务信息的收集、筛选和编辑,负责采编并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信息。组织指导全省政务信息业务工作。承担紧急信息报送、政府指挥平台体系管理等工作。

  • 一处
    职责:

    负责省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学习会组织保障工作,承担省政府党组的文稿起草和会务工作。

  • 二处(挂军队联络处牌子)
    职责:

    负责常务副省长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联系、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职责。

  • 三处
    职责:

    负责分管副省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 四处
    职责:

    负责分管副省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 五处
    职责:

    负责分管副省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 六处
    职责:

    负责分管副省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 七处
    职责:

    负责分管副省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 八处
    职责:

    负责分管副省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 九处
    职责:

    负责分管副省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 反走私处(挂省政府反走私办公室牌子)
    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反走私工作规划和计划。组织反走私联合专项行动,协调走私大要案件和应急事件,指导预防走私工作,推进反走私基层基础建设,负责反走私宣传、督查等工作。

  • 口岸管理处(挂省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牌子)
    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口岸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省口岸开放和关闭。负责统筹推进全省航空口岸国际航线开辟工作。负责全省大通关建设和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建设协调工作,推进口岸监管一体化。协调推进口岸营商环境建设和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负责电子口岸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 参事处
    职责:

    组织参事(特约研究员)开展学习、调研、对外交流、统战联谊等工作,负责参事(特约研究员)的服务保障工作,编审呈报参事件,提出参事选聘、离任、考评工作建议。

  • 行政处
    职责:

    负责省政府领导日常后勤服务工作。承担厅机关的财务、固定资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厅机关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的后勤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后勤工作。

  • 保卫处(挂省行政中心保卫处牌子)
    职责:

    负责省行政中心的治安、保卫、交通管理、消防监管和传达室接待工作。受委托负责省行政中心各单位工作证的制作。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有关案件的侦查,指导警卫中队做好警卫安全工作,协助省信访局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 人事处
    职责:

    负责厅机关、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厅党组会议、活动等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