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系列主题首场新闻发布会
  • 主题“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系列主题首场新闻发布会
  • 时间2023年4月17日下午3:00
  • 嘉宾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及诸暨市委负责同志
  • 地点之江饭店会议中心三楼新闻发布厅
  • 简介4月17日,浙江举行“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系列主题首场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卫中强,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王建,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劳泓,省法院副院长程建乐,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孔璋,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沈志江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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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骆莉莉: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擘画、谋篇布局,作出“八八战略”重大决策部署。这是引领浙江发展的总纲领、推进浙江各项工作的总方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浙江的具体化。今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省政府新闻办将陆续举行“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全面展现“八八战略”实施20年来,浙江大地发生的全方位变化和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今天是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一场,我们邀请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卫中强,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王建,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劳泓,省法院副院长程建乐,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孔璋,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沈志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平安浙江和法治浙江建设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我们先请卫中强副书记作介绍。

    卫中强: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很高兴在“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主题新闻发布会的首场发布上,向大家通报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有关情况。首先,我代表省委政法委、省平安办向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记者朋友表示热烈欢迎,衷心感谢你们多年来对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19年前,在习近平同志的倡导下,浙江率先在省域层面开展了平安建设的探索。两年后,省委又作出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十多年来,全省上下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开创的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唯实惟先、善谋实干,奋力谱写了“中国之治”的浙江篇章。实践也充分表明,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篇布局的平安浙江、法治浙江战略是浙江长治久安的根本之道,它们既是“八八战略”深化细化具体化的重要体现,也是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重要保证。平安浙江建设得越扎实、法治浙江建设得越完善,浙江发展就越有信心、越有底气。

    今天,我重点向大家通报一下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取得的丰硕的成果。

    总的来看,2004—2022年,我省经济快速持续增长,地区生产总值从2003年的9200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7.77万亿元,总量居全国第四位;人均生产总值从1.97万元增加到11.88万元,位列全国第五位。与此同时,基于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不断深化,我省社会始终保持和谐稳定,为“两大奇迹”贡献了浙江力量。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走出了两条漂亮的曲线 :一条是“上行线”,我省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法治浙江建设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走在前列,2022年,浙江群众安全感为99.28%,高出全国平均值1.13个百分点,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相比2003年提升8.48%。浙江被公认为最具安全感、司法文明指数最高的省份之一。一条是“下行线”,各类案事件持续下降,刑事案件总量从50.9万余起下降到23.6万余起,是命案发案率最低的省份之一。安全生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等各项指标也均大幅度下降。

    具体来说,一方面,除险保安全域全量全程全覆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显著提升,平安的成色更足了。

    一是维护政治安全取得显著成效。我们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化维护政治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能力显著提升。近年来,全省没有发生重大政治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

    二是社会治安状况持续改善。扎实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创新现代警务机制,持续加强综合治理。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先后部署开展毒品、“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民间借贷、食品药品安全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19年实现了传统“套路贷”基本扫除、注册地在浙江的“套路贷”放贷公司基本打掉、新增“套路贷”案件断崖式下降的目标。2021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首次出现拐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连续三年获评专项斗争全国先进。

    三是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不断拓展、焕发新的生机活力。县级矛调中心(社会治理中心)建设获得习近平总书记肯定。“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社会治理体系成为我省一大特色亮点。全域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是全国唯一试点全覆盖省份。率先开展诉源治理,全省万人成讼率从2019年的109.7下降至2022年的75.5。率先破题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领域数字化改革,率全国之先发布省级“平安指数”,打造了政法一体化办案、大综合一体化、浙警智治、大数据检察监督、全域数字法院、除险保安、浙法服务等一批重大应用,全面提升数字化治理绩效。

    四是网络安全风险有效化解。率先推进依法治网体系建设,实施网络生态工程,多跨协同稳妥应对重大网络舆情事件,及时有效化解潜在网络舆情风险。省市县网络安全工作体系基本建立,网络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五是公共安全隐患整治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公共安全行业监管责任有力落实,重点领域实名制管理创新落实,“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活动全面开展,各领域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持续下降。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大幅好转,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从2013年最高的25起下降至2022年最低的7起,连续11年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另一方面,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推进,法治的底色更纯了。

    一是法治浙江建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出台法治浙江建设系列规划纲要意见,坚持争创法治中国示范区与法治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法治领域有20多个核心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加强民营企业促进、数字经济促进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地方设定证明事项全面清零,实施信用“531X”工程2.0版,审慎办理涉民企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探索个人破产制度,深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加强“走出去”企业安全防范,浙江在万企评营商环境中位居全国第一。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形成以《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为统领,以决策、立法、文件管理、执法等10多个规章和文件为配套的“1+X”行政程序制度体系。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创新执法体制机制,努力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浙江模式被全国推广。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地区和示范项目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四是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稳步提升。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完善高效,“基本解决执行难”高标准实现,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更加健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防止干预计司法“三个规定”得到落实。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建成并高效运行106个县级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高标准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为民事诉讼法修改贡献了浙江智慧。2022年一审诉讼案件服判息诉率91.12%、一审诉讼案件改判发回瑕疵率0.06%,均位居全国前列。

    五是全社会的法治氛围更加浓厚。全民普法深入开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迭代升级,建成“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等10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73个全国民主法治村(社区),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全省万人律师比达5.74。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两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不断建立完善一体推进平安、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是持续擦亮这两张金名片,高质量推进省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新起点,更加深刻认识“八八战略”指引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强化辩证思维和系统思维,以一体化的理念、思路、方法、措施,按照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要求,一体协同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打造更安全更放心的政治环境、更稳定更安心的社会环境、更公正更舒心的法治环境、更优质更暖心的服务环境,奋力打造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治理优越性的“重要窗口”,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护航添彩。

    各位记者朋友,让我们继续并肩携手、砥砺前行,为高水平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示范区共同努力。

    谢谢大家。

    骆莉莉:

    谢谢卫书记的介绍。下面请大家提问,请在提问前先通报所在媒体的名称。

    新华社记者:

    我们讲一体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请问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平安浙江建设? 

    卫中强:

    谢谢你的提问。法治是建设平安浙江的重要保障。推进平安浙江建设,需要把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纳入法治的调整范围,用法治来规范社会秩序,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和谐,通过法治建设不断巩固和深化平安浙江取得的成效。

    从省级层面来看,我们主要是通过加强立法、制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来完善平安建设法治化的顶层设计。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高水平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的意见》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对平安浙江来谋篇布局。我们出台了浙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文件,着力推进重大决策的法治化,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社会治安、生产安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等领域,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先后修订完善了《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一大批的法规制度,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不断推进社会治理领域的法治化水平。针对浙江省民营企业众多的实际,全省各级政法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公平公正的司法,服务经济建设,保障企业发展,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的意见和措施,来积极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今年还将出台《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这将是我省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将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的法治化水平。我们也希望通过《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营造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平安浙江的更加浓厚的氛围。谢谢。

    潮新闻记者:

    我们知道乡村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所以我们想要了解一下,浙江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这方面具体现在情况怎么样?做了哪些工作?希望能详细地介绍一下,谢谢。

    劳泓:

    首先感谢新闻媒体朋友这些年来对浙江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非常谢谢刚才这位记者朋友提到的这个问题。大家都知道,乡村是我们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同时也可以说这是一个治理的难点。这20年来,我们浙江在坚持党的领导,以法治引领德治、自治、智治相融合,坚持把“枫桥经验”的一些基本精神与现代治理理念相融合,可以说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在基层社会治理当中的法治化已经成为浙江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因为这个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我想可以用四个“化”做一个简要的概括和说明:

    第一个“化”是我们积极推进了乡村依法治理制度法规的体系化。20多年来,我们积极推动涉农涉乡村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体系建设,比如,完成了《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浙江省乡村旅游促进办法》《浙江省牲畜屠宰管理办法》等一大批涉农立法,很多都带有一定的创制性。此外,还对已有的一些涉农涉乡村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立改废释方面的整理,着力在制度和法治层面维护农民的基本权益、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确保乡村振兴有法可依、有法可据,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前行。

    第二个“化”我想可以用一个规范化来说,就是我们积极推进了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浙江积极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与村社治理有效衔接,特别是强化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与农业专业执法队伍的相互协作和配合,推出了比如农村个人建房、农家乐等涉农“监管一件事”16件,切实提升了执法效能。同时,加强执法监督,强化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真正能够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三个“化”我想可以用均等化来做一个说明,就是我们在积极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方面也下了工夫,做了不少的事情。这20多年来,浙江大力推进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有效整合律师、公证、仲裁、人民调解等法治乡村建设息息相关的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数字化改革,建立健全法律服务力量跨区域统筹调配机制,我们在法律服务资源的跨地区调配方面也跟经济领域一样,也有山海合作,也有对口的帮扶机制,从而持续地推动法律服务向乡村延伸、向农民群众的需要延伸。这里还可以举一个例子,比如2022年,我们为乡村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就达到了25万多次,办理涉农民工讨薪案件1.6万余件。

    第四个“化”可以说是全面化,就是我们积极地推进乡村普法依法治理的全面化。以前可能包括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关注的比较多的是农村乡村的普法工作。实际上浙江一直坚持把普法与依法治理作为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的一体两翼在推进,这些年来,我们全面推进了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浙江也是全国唯一一个在省域层面推行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的省份,这个行动一直延伸到我们广大的乡村。高标准地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建设浙江已经坚持了20多年,这是发源于我们浙江宁波地区的一项重大的创新,目前,全省已经建成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4880多个,这里面还包括国家级的。在乡村的普法依法治理方面也涌现出了很多鲜活的经验,比如说安吉的“余村经验”、桐乡的“三治融合”,后来迭代升级到“四治融合”,还有武义的“后陈经验”,主要是村委员会的监督,再比如说,我们象山“村民说事”等等一批基层依法治理的典型经验。目前,在浙江的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队伍已经实现了全覆盖,在我们农村的基层社会法治化的推进过程当中发挥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大概的情况就是这些,谢谢。

    澎湃新闻记者:

    这个问题想请问一下公安机关。我们知道命案是社会危害最大,也是影响最大的一类案件,想请问一下公安部门,对于这类案件的侦破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同时在预防这类案件发生方面有什么好的做法?谢谢。

    王建: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俗话说“人命关天”,公安机关长期以来承担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命案必破也是我们公安机关守护公平正义的底线,也是我们广大公安民警矢志不渝的追求。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始终把命案侦破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命案必破”理念和“命案不破、决不收兵”的决心,哪怕案发时间再久远、哪怕嫌犯逃得再远,我们也要将其绳之以法。我们集中优势力量,依托科技创新,通过开展破案会战、命案积案攻坚等专项行动,保持对命案侦破的“热备份”“零懈怠”。

    回顾我们这些年来命案侦破工作,我想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现发命案“破得快”。2017年以来,我省已连续6年保持现发命案全破,90%以上的命案在24小时内破获。二是命案积案“不放弃”。 2017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命案积案上百起,其中时间最长的达到41年,所以有些案件侦破可能倾注了几代刑警的心血。比如说永嘉发生在1979年的“3.28”故意伤害致死案,已经41年了。这其中也有大家比较熟悉的“浙江第一悬案”甬绍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这也是时间跨度非常长的。还有去年9月,舟山公安机关破获的35年前,发生在定海摘箬山一艘渔船上杀死6人的特大命案,这些案件的侦破应验了一句话,“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第三个特点是命案防控“做得实”。命案的侦破虽然也是工作成绩,但毕竟一条鲜活的生命消失了,可能一个家庭就破碎了。所以作为公安机关来说,还不能仅仅满足于案件的侦破,我们要立足于我们的工作职责,怎么样让命案少发生,乃至不发生。所以这些年,一方面我们持续开展“钱潮”系列集中统一行动,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电信网络诈骗等一些突出违法犯罪,不断地对社会面进行“清扫”,挤压犯罪空间、净化社会环境。另外一方面,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2019年以来,我们共化解矛盾纠纷51.3万起,有效防范了一批“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发生。近20年来,全省命案立案数降幅达到84.6%。

    命案发生最影响群众安全感,命案侦破也最考验公安民警,所以我们把命案侦破工作始终作为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感期待的大事。我们现在将它列入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我们还将它纳入了全省平安考核、平安指数评价体系,而且我们往往会把最优秀的干部、最优秀的民警、最先进的装备配置到我们的刑事侦查部门命案侦破工作当中去。这些年在命案侦破方面,我们还建立了一整套机制,比如说我们建立了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侦破工作领导责任制,一旦发生大的案件,领导包干,紧紧盯上。我们还有多警种同步上案,因为现在大家知道,发生这样大的案件,光靠一个刑警可能还是不够的,我们会多个警种同步上。我们还有疑似命案侦办机制,很多无名尸体的出现到底是命案,还是其它的意外事故?我们首先把它当作命案来侦破。还有全警追逃的一系列工作机制,采取挂牌督办和专家支援等措施,形成了全警抓命案侦破的强大合力。

    当然,与凶恶狡诈的命案犯罪分子较量,公安机关还是需要有一些“撒手锏”。这些年,我们在推进侦查破案专业手段建设方面,按照“传统+科技”的思路,创新发展DNA检验、痕迹识别比对、视频监控、人像比对、大数据应用等,以及其他专门技术手段,为侦破命案提供了一系列好用管用的“秘密武器”,这可能也是我刚才讲的我们的命案侦破速度加快也依赖于这些科技的手段。比如说,我们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有一位女刑警,她叫吴微微,是全国人大代表,她曾带领DNA技术团队参与“浙江第一悬案”的侦破,在原始物证严重降解、DNA含量极少的情况下,创建了一种超敏DNA提取方法,最终成功比中犯罪嫌疑人。吴微微团队还探索出多种疑难生物检材的DNA检验方法,助力浙江公安在命案积案侦破当中连续破获83起重大命案积案,也协助兄弟省市破获重大命案积案21起。

    命案一日不破,追凶脚步一日不停。引以为豪的是,我们浙江拥有一支锲而不舍、勇敢顽强的刑侦队伍,我们拥有一批负重拼搏、无私奉献的优秀刑警。如与命案凶嫌殊死搏斗、大腿被手枪击中的温州鹿城刑侦大队教导员周扬,周扬参加公安工作26年,参与的案件上千起,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上千人,也获得了一系列荣誉称号,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每当生死关头,周扬总是冲锋在前,他的身上现在留下11处长的伤疤,经历了142次的缝针,还有一次枪伤,声带受到损伤,但是他从未退却,事迹非常感人。当然刑侦战线的这种人物有很多很多,同时我们还拥有一支强大的刑侦专家团队。我坚信,我们浙江有这样一支队伍在,有这样一批优秀的民警在,命案必破我想不再是梦想,正义缺席我想不再是现实。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网记者:

    这个问题想提给省法院。想了解一下,如何发挥刑事审判惩戒、威慑、预防等功能作用,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建设?谢谢。

    程建乐: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关心支持。刑事审判工作肩负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职能,事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在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特别是平安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们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近5年来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2万件,判处罪犯48.5万人,积极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

    一是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审结危害国家安全、故意杀人、放火、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5.2万件,依法判处“保姆纵火案”“杀妻碎尸案”“外教杀人案”等被告人死刑,使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受到严惩,起到了应有的震慑作用。

    二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坚决“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审结黑恶案件4112件,黑恶财产执行到位88亿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省法院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三是严厉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审结P2P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740件,判处罪犯8122名,涉案金额2.9万亿元;审结养老诈骗犯罪案件80件,判处罪犯189人,挽回老年人损失2841万元;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705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9671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1489件,守护老百姓生命健康、人格尊严和财产安全。

    四是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782件,判处罪犯3370人,其中原为中管干部3人、厅局级45人、县处级222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审结行贿案件190件220人,彰显党中央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有力助推清廉浙江建设。

    五是深入推进刑事司法改革。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准确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关键证人到庭率99%,依法宣告30名被告人无罪,有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我就回答这么多,谢谢。

    浙江民生频道记者:

    咱们老百姓在遇到案件的时候,最担心的就是得不到公平公正的一个对待,所以我们想问一下,我们的相关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当中,如何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谢谢。

    王建:

    谢谢你的提问。今天我们在座的公检法司这几家,相对来说与老百姓打交道比较多的可能是我们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既是一个司法部门,也是一个行政执法部门,所以我想公安机关长期处在执法司法的第一线,他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可能关乎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关乎一个家庭的悲欢离合,或者说是一个人的人生走向。能不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党和政府形象。所以总书记有一句话,他说执法司法中的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所以浙江公安机关这几年也从几个层面来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这些年我们也可以说在执法这一块,法治公安建设这一块,应该是走在全国最前列。

    我想我们从这几个层面来抓这项工作:第一个,要让人民群众切实地感受到公平正义,首先我们要有一支素质优良的公安执法队伍。什么样才能称得上素质优良?我想第一个,他要有一个“执法为民”的这种执法理念;第二,他要有高超的执法技能。这些年,我们通过广泛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来提高我们民警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同时,通过大练兵,我们现在推出一些教科书式的执法,我们开设了大量的一些根据现场执法提炼出来的现场教学片,一些微课程,来统一规范我们民警的执法行为。我们也鼓励民警参加学法用法,我们现在全省有7万多名民警都达到了基本级的执法资格,4500多名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同时也有3600多名取得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我本人也是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所以说从这方面来不断地提升我们民警的执法素养,这是第一个层面。

    第二个层面,我们怎么样来构建一套以民为本的执法制度体系。比如说最近省里提出围绕三个“一号工程”,作为公安机关来说,我们怎么样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所以公安机关推出了“11087”,我们用了一个谐音也就是“110帮企·清亲在浙里”为企服务平台,出台系列执法制度,全面保障企业财产和企业家人身等合法权益。再比如说,我们前些年出台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地方立法,这部法律带来的最大意义是什么?我们一年的道路交通死亡人数,骑电瓶车死亡的人数下降了80%,因为很多发生这样的事故是不戴头盔导致死亡。再比如说,我们坚持“法责权定”的原则,我们全面梳理了公安机关的一些法定的责权,我们制定了《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权责清单》,也就是我们经常说“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我们还紧盯一些老百姓深恶痛绝的重点领域,比如说醉驾的问题、套路贷的问题、跨境赌博、涉黑涉恶等等这一类的犯罪,我们也及时地制定出打击这类犯罪的一些法律指引。我们也抓住了一些关键流程和环节,比如说我们现在老百姓对接处警、受立案方面,大家还是比较关注,还有一些涉案强制措施的使用、涉案物品的管理等等,我们都采取相应的制度措施。而且我们也全面规范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避免了“同案不同罚”的这么一个问题。

    第三个层面,我们采取了着力打造一方规范高效的执法办案监督阵地。我们在基层采访当中可能大家会发现,刚刚卫书记也介绍了,我们全省公安机关建立了106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也就是说80%左右的刑事案件可能都在这个中心来完成,这个中心就成了我们执法办案的一个大本营。同时在这个中心里面,我们的督察、我们的法制,以及我们对案件办理相关的一些保障都在这个中心进行,那么这有什么好处?也就是说我们在办案中接受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来提高我们的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这也就成了我们办案的内部监督的一块主阵地。所以这些年来我们现场的安全事故、刑讯逼供这些都是零发生的。在这个中心,我们还设有检察官、法官、律师等等办公室,配备了一些审讯的设备,政法部门协力推动一些简易案件的一站式快办,侦查办案的平均用时不超过90日,近三分之一的刑事案件在10日内开始移送起诉,这个中心也就成了我们办理案件的一个“高速路”。这是提高执法办案效率,怎么样来强化执法监督的一个层面。

    最后一个层面,我们想着力构造了一系列刚柔并济的执法办案新模式。我们在全国率先探索受立案改革,建成100多个县级公安机关受案中心,实现报警报案“应受尽受”;我们为了适应犯罪职业化、团伙化、网络化态势,持续推进专业化的建设,所以我们现在浙江省公安机关提出了一个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制度,什么意思呢?就是我们有一些把它排除在外,一些复杂的案件、跨区域的案件,我们都有专业警种来办案,派出所就办一些简单的案件,所以我们现在60%以上的案件都是由专业的警种来进行。

    再一个,我们建立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机制,所有的案件由法制来进行审核,这里来出口,就相当于产品的质检员一样。另外,我们这几年通过数字化的改革,怎么样研发网上执法的信息公开平台,所以我们现在案件当事人可通过“浙里办”、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案件办理进展情况。我们还有涉及到“涉案款项在线执收平台”实现手机在线缴款,开发“电子送达”实现法律文书手机推送,推行“远程办案”方便律师会见及在线取证。我们也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去年7月以来,我们推出了“首违不罚”,可能很多同志第一次比如说交通违法,轻微的违法就不处罚你了,轻微的违法免罚。所以说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我们严格执法的同时,让我们的执法更有“温度”,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浙江卫视记者:

    最高检在2020年初提出少捕慎诉慎押检察司法理念,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先后在2021年和2022年在有关文件中就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作出部署。我的问题是,这块工作浙江的落地情况如何?另外,这一政策对一体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有哪些现实意义?谢谢。

    孔璋:

    这个问题比较专业,谢谢你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检察司法理念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刑事司法政策以来,我省公检法司几家共同狠抓这个政策的落实,从一些重要的案件指标情况来看,我们省的落实情况成效是比较明显的,主要体现在这三个方面:

    一个,诉前的羁押率低位运行。2022年,我省的诉前羁押率只有18.48%,也就意味着100个刑事犯罪嫌疑人要起诉法院判的时候,只有18个人左右是关在看守所里边的,其他人都是依法采取的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性措施。这个数据同比下降了15个百分点,比全国低了8个百分点,这意味着什么?我们省里100个犯罪嫌疑人,比全国水平来讲少关押在看守所就有8个人,这个好处就是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了大大的节省,一个人关在看守所里面,国家要耗费很多司法资源,我们少关押8个点,意味着节省了很多司法资源。第二,也反映了犯罪嫌疑人的非羁押以后他一些合法的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护。

    第二个数据,我们有效地落实了慎诉的政策,不诉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22年,全省刑事案件不起诉率达到了34.1%,全国是23.6%,从高到低,我们处于全国第4位。这意味着一些轻微的刑事犯罪在矛盾已经化解、犯罪嫌疑人赔偿到位、认罪认罚情况下,这些轻微犯罪嫌疑人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就减少了社会的打击面和对立面。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里,我们最大限度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和安定。

    第三个数据,数字赋能筑牢了我们“少捕慎诉慎押”的保障机制。比如,我们杭州地区在全国率先研发使用了“非羁码”,深化了非羁押人员数字化监管的浙江实践。截至目前为止,我们杭州地区使用非羁押码的使用人数就达到了34748人,所以即使没有羁押的人员也得到了有效监管,保证了这些人参与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我们浙江在落实这个政策方面之所以有这么好的成效,得益于我省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也得益于我省一直坚持好、发展好、运用好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我们检察机关一直把诉源治理、化解矛盾贯彻司法办案的全过程,特别是全面准确地坚持用好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一体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现实意义:

    首先,“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契合了司法机关从治罪走向智罪与治理并重的转变,符合了我们中央和省委部署的诉源治理的内在要求。我们司法机关已不仅仅,也不应当是单纯的打击惩治犯罪的专门机关,还要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多的建设性作用。通过“少捕慎诉慎押”,最大限度地释放司法善意,减少社会对抗,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第二,“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能够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统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法治理念和权利意识明显增强,过去我们“构罪就捕”“凡是捕的必诉”等这些片面打击的做法已经不符合现代检察办案理念,也不足以回应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也符合现代刑事司法法治文明和进步的内在要求。

    第三个现实意义,我们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中,也不是“一宽到底”,一味从宽。我们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中也要充分考虑具体案件的特殊情况和社会公众的心理感受,依法当宽则宽,该严则严。有些个别案件即使属于轻罪,但如果具有从重处罚情节,有严重背离社会道德,社会影响恶劣、人民群众意见大的案件,我们也要依法从严处理。

    最后,我们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这个政策中,也不是简单的“不捕了之”“不诉了之”“一放了之”,比如我们在作出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办理中,先要把因犯罪产生的社会矛盾最大程度的化解,因犯罪造成损害的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予以修复,这样才能够实现更高层次的“良法善治”。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充分运用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司法救助、认罪悔罪表现考察等机制,促进和解谅解,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少对抗,促进遭受破坏的各种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得以修复。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检察机关作出一些不起诉的案件,并不意味着被不起诉人不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该要承担责任的还是要承担责任,我们主要是运用刑法第三十七条“不起诉后非刑罚责任”条款,发挥好不起诉后行政处罚检察意见的作用,依法落实不起诉后训诫、责令其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建议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等非刑罚责任。据我们初步统计,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全省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案件以后,出具检察意见书建议行政机关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等共计7491件,尽可能的提升我们办案的综合效率。谢谢,我就回答这些。

    浙江法治报记者:

    刚才我们也介绍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浙江给全国提供了经验样板,能否详细介绍一下司法是如何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谢谢。

    程建乐:

    感谢我们浙江法治报记者的提问。我们中国历来的理念是“天下无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浙江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省,每个县市不能成为诉讼大县或者大市。为了贯彻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全省法院打了三个“组合拳”。

    第一个是创新诉源治理的浙江经验。2018年我们做了个统计,2017年全省法院收案170多万件,预计2018年收案超过200万件,对于全省法院法官来说无法承受。从2007年以来全省法院收案连续10年呈两位数增长,收案量全国第二,法官人均结案数全国第一,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后来通过调查研究,我们在全省推出三种模式,分别在乡镇、县级和全省层面总结推广永康“龙山经验”、舟山“普陀模式”和“浙江解纷码”,这三方面最后整合起来就是刚才卫书记介绍的社会治理中心建设,各个单位入驻后形成源头治理“组合拳”。2018年全省法院收案增幅下降至3.4%,系10年来首次出现个位数增长,然后逐年下降,到去年收案120万件,收案量由全国第2到了第9。

    第二个就是大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我们的人民法庭原来布局不是很合理,大概8到10个乡镇才有一个人民法庭,老百姓打官司很不方便。后来省委出台意见,改革和优化人民法庭布局,目前3到5个乡镇有一个人民法庭。原来法庭忙于埋头办案,现在法庭功能从“注重办案”向“参与治理”转变,从“法庭内”向“法庭外”延伸。

    第三个就是我们的“共享法庭”建设。为什么要搞这个制度?我们人民法庭是3到5个乡镇才一个人民法庭,不能覆盖到所有的村社。为此,我们利用信息化手段,“一根网线、一块屏”,不需要增设任何人力物力,把诉讼服务、指导调解、普法宣传延伸到了群众家门口。共享法庭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种是设在村社的,就是老百姓家门口;还有一种就是设在乡镇,跟矛调中心相衔接;还有一种就是设立在行业,像物业、金融这种纠纷比较多的行业。“共享法庭”实际运作的人就是各个行业或者村社干部,通过数字赋能,指导调解,让老百姓用在线的方式参与诉讼。

    我们现在对“共享法庭”有两个定位,一个是打造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层阵地;另一个是要打造成为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基层治理的最小“支点”。我们说基层“四治融合”,就是希望把共享法庭打造成为基层“四治”法治里面的一个重要支点,目前从效果上还是不错的,全省“共享法庭”有2.7万个,指导调解24.7万件次,化解矛盾纠纷18.8万件,开展普法宣传5.9万次。我刚才讲到我们是2018年预计收案超过200万,但去年只有120万,“共享法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我就回答这么多,谢谢。

    中新社记者:

    我们都知道今年是“枫桥经验”的60周年,诸暨作为这一经验的发源地,能否介绍一下“枫桥经验”经久不衰、永葆活力有什么样的秘诀?谢谢。

    沈志江: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大家对诸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枫桥经验”从诞生到今天,已经从“基层首创”上升为“全国经验”,也成为了全国社会治理领域最具影响力的“金名片”。前不久,根据中央安排,我分别参加了中越、中老两党理论研讨会,并交流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可以说新时代“枫桥经验”已经走向国际化。“枫桥经验”之所以能够经久不衰、永葆活力,我想关键是抓牢了四个方面:

    一是抓牢了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两次到诸暨考察“枫桥经验”,向我们提出了“毛泽东主席当年肯定‘枫桥经验’,目的何在?意义何在?”的“枫桥之问”,并在参加“枫桥经验”40周年纪念大会上明确要求我们充分珍惜、大力推广、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可以说,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每一次创新发展,都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都是习近平总书记指引指向、关心关怀的结果。

    二是抓牢了群众路线这一根本支撑。“枫桥经验”走的是群众路线,我们始终秉持“治理依靠群众、治理为了群众”的理念,不断完善“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关爱群众”机制,既让群众参与治理有路径,也为群众排忧解难有笑容。现在我们设立的关爱基金规模达到2.19亿元,14个专业调解委员会每年成功调解各类纠纷2万余件,每一名老百姓都能感受到满满的治理获得感。

    三是抓牢了基层自治这一根本动力。“枫桥经验”的精髓是“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我们基层始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德治、智治协同发力,大力发展全过程基层民主,健全完善“三上三下三公开”制度,创新推行“支部建在小区上”等做法,推动村规民约、移风易俗实现全覆盖,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基层参与热情更加高涨。

    四是抓牢了改革创新这一根本方法。我们牢牢把握新时代标准,大力发扬“四敢”精神,把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作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赛道,聚焦三个“一号工程”,开发“浙里兴村治社”等3个全国治理领域创新案例,“网络安全智治”等4项应用获省改革突破奖,为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实践提供了更加丰富的基层治理“工具箱”。

    接下来,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筹备好“枫桥经验”6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全景式展现发源地的治理成果。也借今天这么好的机会,诚挚邀请各位媒体朋友到诸暨实地感受“枫桥经验”的生机活力,帮助我们把这块金字招牌擦得更亮。谢谢大家。

    骆莉莉:

    谢谢。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感谢各位发布人,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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