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异常信用修复相关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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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企业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经营异常信用修复? 答: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五条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信用修复: (一)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 (二)已经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 (三)已经更正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 (四)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当事人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2、问:哪些企业适用于上述规定? 答: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四条 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管理工作由作出列入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信用修复管理工作由作出标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上述规定适用于被浙江省内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 3、问:企业经营异常信用修复可以通过哪些平台办理? 答: 方式一: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信用修复】-【经营异常名录】,选择数字证书进行登录,如下图所示。 方式二: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首页找到“浙江企业在线”,点击“查看更多”。 点击【法人登录】,通过数字证书登录,进入【我要帮助】-【信用修复】。 选择对应要修复的事项,点击【立即申请】,进入修复界面。 方式三:关注“浙江企业在线”公众号,点击左下角“企业在线”,点击“经营异常信用修复”,办理经营异常信用修复。 方式四:打开“浙里办”APP,可通过法人用户登录,搜索“浙江企业在线”,办理经营异常信用修复。 4、问:办理企业经营异常信用修复流程应该怎么走? 答: (1)选择修复事项。进入系统后,点击“经营异常名录移出”,选择对应要移出的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点击“申请移出”。 (2)材料填写。进入界面,需填写申请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并上传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相关材料。 备注:若发现住所(经营场所)或联系电话有误,可修改。 (3)预览。信息填写好之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界面,信息确认无误,点击“前往签章”。 (4)电子签章。需通过移动证书/介质证书认证,认证成功后,进入签章界面点击“开始签署”—“确认”,电子公章自动显示到盖章位置,点击“确认”,数字证书认证后,文件签署成功。 注:个体户无需签章,进入经营者签字。 (5)签字并提交。签章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浙里办”/“微信”扫码或经办人分享二维码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完成签字。(以“浙里办”扫码签字为例) 注: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无法签字,可联系列入登记机关开通资料上传通道。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需通过浙里办个人账号登录,扫码完成签字。 (6)待受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署/提交证明材料后,本次申请提交,列入登记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备注: 1、针对未按时年报被列异的修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补报年报后,提交修复申请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完成修复。 2、针对查无下落被列异的修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查无下落被列异之日起到提交修复申请前期间有发生住所变更的,提交修复申请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完成修复。 (7)待审核。受理后,3-15个工作日内由作出列异决定的部门决定是否予以移出。状态显示为“予以移出”则经营异常名录名单移出成功,点击“详情”可下载查看“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 备注:作出决定后会进行数据交互,正常情况下一般3~5个工作日会公示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若超过时间未公示,可联系客服咨询确认。 5、问:如果对操作流程还有疑问可以联系谁? 答:如果您还不清楚如何操作可拨打客服热线400-888-4636详细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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