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未来社区规划管理补充规定发布
  • 日期:2021-06-08 15:56
  • 来源: 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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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衢州市资规局印发了《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未来社区规划管理补充规定》。该《技术规定》支持试点项目合理确定防灾安全通道、架空层和公共开敞空间不计入容积率;支持试点项目空中花园阳台的绿化部分不计入住宅建筑面积和容积率等。主要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衢州市域内含下属县(市、区)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列入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审批。

二、防灾安全通道、架空空间和公共开敞空间

1、防灾安全通道

用于地块间跨城市道路连通的公共通行空间,不计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指标。

2、架空层

设置于地上一层,视线通透且不围合和无特定使用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空间使用,不计入工程项目容积率指标。该部分的面积地块拍卖要件有约定的依约定执行。报批图纸中需明确各架空空间的落位范围界限、面积指标等。

3、公共开敞空间

功能作为公共共享和公共开敞空间使用,全年全天候24小时公共开放,建筑主要交通空间以外,可以独立使用而不影响建筑正常使用功能的非公共交通空间,且不办理产权,归全体业主使用的,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 1152-2018)计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工程项目容积率指标。该部分的面积地块拍卖要件有约定的依约定执行。报批施工图中需明确各公共开敞空间的落位范围界限、面积指标等。

三、空中花园阳台绿化部分空间

1、住宅户内空中花园阳台的绿化部分(花池)

不得设置于北侧;花池底板板面与室内地面结构板板面或阳台板板面高差0.3米及以上,且不超过套内建筑面积(不含阳台)的7%,其花池面积可不计入该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和容积率,超过部分按水平投影计算全面积,计入工程项目容积率指标。

2、与公共通道相连的空中花园

公共开敞并作为绿化休闲功能使用的,可不计入工程项目容积率指标。

四、其他

本规定自5月9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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