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的情形有哪些?
  • 日期:2021-05-26 08:30
  • 来源:省住房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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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项目不应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

(一)因实施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工程所需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

(二)对小区配套设施维修养护、美化亮化、居民房屋外立面整治、节能改造等综合整治项目;

(三)房地产开发、与棚改和公租房项目无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四)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五)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住宅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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