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教育部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基教〔2019〕14号),提出“教研员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执行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各省市也可根据自身情况,适当提高教研机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依法依规保障教研员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