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起休渔
  • 日期: 2024-05-01 10:14
  • 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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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记者从省海洋经济发展厅获悉,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延续2023年管理规定,5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

禁渔时间与去年保持一致。今年,东海区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4种作业渔船开捕时间为9月16日12时。不过,从8月1日起,这4种作业渔船在休渔期间可申请开展虾蟹类、中上层鱼类等资源的专项捕捞。

另外,我省将继续对休渔渔船实行船籍港休渔制度,规定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当回所属船籍港休渔,渔船进出渔港需执行进出港报告制度,不得在休渔期间实施作业变更(变更为休渔时间一致或更长的作业除外)等。

禁渔期间,我省将深入贯彻执行《“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强化全时段管控、全区域覆盖、全环节监管,继续坚持最严格的伏季休渔执法管理,确保海洋伏季休渔秩序良好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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