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您咨询的问题已转至我局,答复如下: 2024年4月3日14:49,滨江医保中心工作人员通过0571-89521717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已告知您,医保统筹报销每年须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全额使用本年账户资金支付;第二阶段,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须累计满1000元;第三阶段,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经浙江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查询,您本次就诊尚在使用本年账户阶段,后续起付线达到后,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至于门诊慢病,根据医生诊断后录入系统,医保结算时会根据具体慢病病种,自付部分会自动累计至大病起付线,在职职工本年度累计满2.5万元后,可报销75%—90%,您表示已知晓。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医保经办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沟通能力。下步如有医保方面的问题可拨打0571-56089977/56089988咨询。 经办人:滨江医保中心 电话:0571-56089977/56089988 杭州市滨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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