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浙江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 日期:2024-03-31 06:25
  •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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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厅),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营情况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4年3月15日,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共有政务账号和移动客户端1616个。本季度,对全省正常运行的政务账号和移动客户端进行了全量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账号16个。

二、存在问题

(一)平台备案信息不准确。检查发现部分新媒体主办单位未及时变更备案,存在账号实际名称与平台备案名称不符、实际账号ID与平台备案ID不符、实际账号类型与平台备案类型不符等情况。

(二)内容安全审核不到位。部分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的内容安全审核工作流于形式或审核把关质量不高,有的单位存在忽略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风险提示、部分稿件未按流程审核直接发布的情况,导致近期巡检发现内容错误较多。

(三)账号内容运营不规范。部分账号运营人员在工作中“重结果、轻过程”,为了在评价中获得高分,虚报原创内容、办事服务功能、协同任务完成等情况。

(四)账号变更、注销不及时。在机构改革调整中,部分涉改单位的政务新媒体管理出现“脱节”,对拟不再使用的账号未及时报备注销,成为脱漏管的“僵尸账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账号监测,准确维护平台信息。各级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要加强账号监测,落实好常态化巡检工作机制,确保平台信息的准确性。

(二)规范信息发布,切实做好内容审核。各级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制度,完成存量信息的自查自纠。

(三)转变工作思路,突破账号运营瓶颈。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悟深学透政务发布的工作本质,主动转变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政务新媒体定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纠正唯流量的偏差,提升政务新媒体运营质量,切实实现权威性、关注度和社会效应的统一。

(四)厘清主体责任,强化账号梳理备案。各级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要加强责任意识,重视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动态管理工作,落实机构调整后账号变更的流程办理机制,确保单位有记录,平台有报备。

附件:政务新媒体检查总体情况表(2024年第一季度)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政务新媒体检查总体情况表

(2024年第一季度)

序号

地区

政务新媒体

总数

抽查

政务新媒体数

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数

账号合格率

1

省本级

116

116

4

96.55%

2

杭州市

247

247

2

99.19%

3

宁波市

191

191

3

98.43%

4

温州市

144

144

0

100.00%

5

湖州市

116

116

2

98.28%

6

嘉兴市

80

80

1

98.75%

7

绍兴市

118

118

2

98.31%

8

金华市

113

113

1

99.12%

9

衢州市

119

119

0

100.00%

10

舟山市

107

107

0

100.00%

11

台州市

125

125

0

100.00%

12

丽水市

140

140

1

99.29%

总计

1616

1616

16

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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