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审计厅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4-01-05 17:24
  • 来源: 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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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一是积极做好审计工作成果公开,厅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2062条,在“聚焦审计”专题公开信息33条,发布审计结果公告14个。二是积极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共公开预决算、采购等相关信息10条。三是积极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系统清理、实时更新我厅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完成清理规范性文件18份,其中废止6份,报送规范性文件3份。四是积极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决策依据,明确提出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二)稳妥处理依申请公开。一是规范办理程序,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的闭环管理机制流程,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办理事前介入模式,指导市县审计机关办理依申请公开件7件。二是提升沟通水平,积极与申请人沟通、调解,稳妥引导申请人进行合理诉求11人次。三是稳妥有序处置,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5件,完成办理4件,结转下年办理1件。全年会商研判7次,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5次,提出意见建议15条。

(三)深化优化政策解读。一是压实解读主体责任,精心制作解读产品,围绕《浙江省审计厅审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意见(试行)》等编发政策解读6期。二是解读形式全面创新,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图解、政策简明问答等进行解读,召开《浙江省审计条例》新闻发布会,创作新媒体作品9个。三是解读互动全面深化,维护好领导信箱、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等相关栏目,用好政务新媒体留言互动功能,与网友积极互动16次。

(四)实时做好安全防护。一是优化网站管理,完成厅门户网站改版和适老化、无障碍建设、移动版改造,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开展网站自查整改34次,栏目调整3次,调整页面标签1700余条。二是规范新媒体管理,将政务头条号等纳入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75条,今日头条号发布信息166条。三是加强安全监测,开展“护航亚运、除险保安”专项行动,对政务信息发布平台、网络防护等进行全面自查,清理问题信息、敏感信息188个,成功拦截网络攻击300余次。

(五)健全完善保障机制。一是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参照信访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架构,组建省审计厅政务舆情应对工作专班,形成全厅联动“一盘棋”。二是完善培训指导机制。组织全省审计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培训200余人次。用好全省审计系统政务公开浙政钉群,及时转发政务公开最新要求,加强业务指导。三是严格发布审核机制。进一步明确对外发布稿件均需通过审批流程,实现审批留痕、环环相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6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厅在推动政务公开方面进行了一些创新和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政策解读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舆情监测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等。下一步,我们将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针对问题加快整改,力争高质量做好政务公开领域各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保障。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有效运行厅信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协调指挥领导机制、厅政务舆情应对专班机制,进一步研究细化主动发布、依申请公开办理、政策解读、舆情监测处置等重点内容,及时对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推动整改,力促政务公开优质高效。

(二)扩宽发布渠道。继续巩固厅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头条号等厅管媒体作用,积极主动发布审计权威信息、实时动态等内容。同时,积极联合新华网、人民网等中央媒体在浙平台,《中国审计》《中国审计报》等署管媒体,《浙江日报》、潮新闻等省管媒体等宣传平台,多角度报道、同时期发声,及时发布审计政务信息。

(三)丰富解读产品。在“一图读懂”“问答解读”“厅长解读”等常规方式基础上,注重创新解读产品,做好政策解读的主题策划,特别要积极总结《浙江省审计条例》新闻发布会的组织经验,围绕审计领域重要规范性文件,用好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公众读懂、读深、读透审计权威发布信息。

(四)审慎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融入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中,加强学习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办法,注重公开风险的研判分析,不断完善法律顾问会商机制,避免出现信息公开不作为、错作为问题,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答复规范性,切实做到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浙江省审计厅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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