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4-01-31 12:51
  • 来源: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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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机关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暨培训班的要求,突出把握杭州亚(残)运会召开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为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先行提供有力支撑。

  1.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和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及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加强局网络舆情监测、研判评估、应对处置等工作,有效促进局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局政务信息公开协调、发布审核、动态调整管理等制度,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各项机制有序运转。

  2.做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围绕省委省政府三个“一号工程”、共同富裕、杭州亚(残)运会等中心工作,以及机关事务数字化建设和法治化创新“两项试点”、莫干山改革发展、机关事务“两圈联动”“六方合作”、局属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等局重点工作,全面做好相关信息发布。2023年,局本级和莫干山、省直公积金网站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725条、访问量超141.3万次,直属省政府采购中心“政采云”平台发布各类信息46万余条、访问量超1.6亿次。

  3.推进政务服务增值赋能。畅通公积金业务“12329”热线、“智能+人工”在线客服等咨询渠道,广泛听取缴存企业、职工的建议和诉求,利用多源数据为缴存企业和职工精准“画像”,主动发现服务对象需求,智能推送政策和服务,已主动推送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离退休提取事项累计17.4万条,办理金额3.3亿元。

  4.深化政策解读回应工作。聚焦公众关注的新政策新举措,通过会议培训、图示图解、一问一答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做到未呼先应、政策直达。如《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立即部署和展开宣贯工作,于2023年12月26日,联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了一次培训宣贯会,明确贯彻实施举措和学习宣传贯彻的工作要求,制作一批学习宣传资料;2024年3月31日前,开展一系列媒体宣传活动;2024年6月30日前,在省直单位和全省机关事务系统范围内开展一次《条例》知识线上竞答活动;2024年12月3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一批《条例》的配套制度文件。又如及时公开《省直住房公积金2022年度工作报告》、当年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等,讲明讲透政策内涵,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

  5.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全力畅通网上咨询、网上建议、网上投诉、热线电话等渠道,切实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破解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问题。创新推出“浙里好管家”微信公众号,融信息发布与服务功能于一体,吸引粉丝超3万人,累计公开信息文章450余篇,阅读量2000+以上占比42%,成为讲好机关事务故事、链接服务保障供需的公开主平台。整合建好省直住房公积金网站、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12329热线、AI智能客服为主的自有平台发布体系,各平台总阅读量超过78万,12329服务热线接听114324人次、满意率99.8%。

6.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有关制度,对所有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实施“政务公开职能部门、政策法规部门+申请具体承办部门”三方协同会商、会办的工作机制,提高依申请公开件的办理质量。及时规范办理《关于<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方案、立法后评估报告(或其他成果性资料)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关于本单位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2件信息公开申请。

7.加强政务舆情风险防范。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检查,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加强事前审核,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全面落实“三审三校”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负面舆情的底线。加强事后审查,积极开展网站排查清理工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排查出的敏感信息均已分类进行“撤、删、改”,全部整改到位。加强安全防护,开展系统可用性、安全性检查,运用技术手段,提高网络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亚运前后,认真落实政务舆情监测日报告制度,未发生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及时规范办理2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大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在公开质量和实效、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抓落实工作机制等方面还存在短板。下一步,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文件要求,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防风险功能,助力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先行。一是提升主动公开质量和实效。统筹管好用好各类政务公开平台,健全完善以“浙里好管家”为主的平台体系,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及时准确传递机关事务权威声音,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落实。二是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推动政策发布创新,探索公众更易获取信息的公开方式;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抓好《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宣贯工作,优化公开方法、创新公开形式,按计划步步深入、层层推进。三是健全政务公开抓落实工作机制。一体推进考核监督、队伍建设、宣传引导等工作,按要求做好绩效考核工作,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积极指导下属行政单位、参公单位和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3年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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