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日期: 2024-01-30 09:54
  • 来源: 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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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由浙江省统计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浙江省统计局网站网址为http://tjj.zj.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浙江省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以系统观念谋划政务公开,进一步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发布,推进发布、解读、互动全流程联动,完善提升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上线下全渠道公开平台,不断推动政务公开信息更加透明规范、服务更加高效优质。

(一)主动公开情况

1.2023年,一是通过浙江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

息1808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统计动态106条,图文报道98条,公告公示33条,统计信息8条、分析14条、统计公报4条,发布与解读11条(其中有4条视频解读和1条图解媒体评论文章)、公众热点信息7条,满足社会各界对“增量信息”“信息密度”的需求。全年召开3次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统计数据并解答媒体、公众关心的问题。二是通过“浙江统计”政务新媒体平台全年发布微信417篇,微博219条,抖音68条。及时完成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协同任务81条,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在2023年12月末超10.7万。

2.聚焦统计督察,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全面深化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检查公示率达到100%。严格按照《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对统计严重失信单位进行公示,在企业履行统计信用修复程序后,对信用修复确认书进行公示。

3.依法公开统计标准、统计调查情况。2023年更新《2022年浙江省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分类码》等6个统计标准。完成省级层面涉外调查资格认定、延期、变更及涉外调查项目审批、变更共5项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和办理指南的更新维护工作。对外公开国家统计调查项目34个,省级统计调查项目22个,省级部门调查项目20个,市级统计调查项目21个。

(二)依申请公开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流程。2023年累计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58件。2023年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0件。二是聚焦民生关切,高质量做好信访咨询等工作。全年累计受理各类信访咨询投诉248件,电话咨询约220个。

(三)聚焦主动公开清单,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信息。规范统计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做好法定主动公开目录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其中机构职能、部门领导、工作规则、岗位责任人等栏目在信息变化后24小时内更新。二是做好信息公开保密性审查。规范文件公开办理流程,由起草部门提出文件公开属性初步建议,报局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审定。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网站编发工作采用规范人工审核+强化技术保障的双重手段做保障。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1.持续提升门户网站建设水平。按照“突出统计特色、提高用户体验友好度”的目标持续完善网站建设,提高“数据浙江”搜索查询便利度,全年发布统计数据246879笔。

2.创新宣传方式,打造浙江特色新媒体矩阵。一是打造全省统计新媒体矩阵。持续发挥“浙江统计”公众号的“头雁效应”,联动市县政务新媒体平台,“两微一抖”从“视、听、图、文”多角度、全方位深化内容建设,积极探索数据可视化表达,提升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读性。二是搭建“统计e家”宣传新平台。开展“云端化”全省直播培训,实现“一次培训、全省观看”“一个资源、全省共享”;向企业精准推送惠企政策,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助推企业发展。

(五)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强统筹促落实,强化组织保障。围绕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统计信息发布和解读、政策文件解读、依申请公开和网民咨询留言办理等工作,形成全局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有效工作机制。二是定期督查做好问题整改。对标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要求,结合省政府办公厅检查通报和内部日常自查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每月开展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和11个市统计局门户网站自查、通报问题并督促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1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3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20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4

1

0

0

0

0

5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

0

0

0

0

0

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1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4

0

0

0

0

0

2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7

1

0

0

0

0

5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浙江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对照国务院办公厅以及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还存在着信息公开意识仍需增强、平台建设仍需完善、创新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将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以增强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和统计服务能力为核心,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及时更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集中公开统计重点领域信息,加强平台建设管理,以开设专题等形式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音频视频、图标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形式,利用丰富翔实的统计数据提升数据解读的深度和针对性,揭示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亮点。坚持改革创新,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高质量做好具有浓郁“统计味”的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浙江省统计局无依申请公开收取信息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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