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792194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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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2-20 |
发文字号: | 浙政函〔2023〕151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3-7921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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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
发文机关: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3-12-20 | ||
发文字号: | 浙政函〔2023〕151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丽水技师学院、余姚技师学院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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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余姚市人民政府: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验收并同意设立丽水技师学院的请示》(丽政〔2023〕32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设立余姚技师学院的请示》(余政〔2023〕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丽水技师学院,接受丽水市政府管理和指导。同意在余姚市技工学校的基础上设立余姚技师学院,接受余姚市政府管理和指导。 二、你们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的部署要求,强化要素保障,指导技师学院以服务产业需求和促进高质量就业为导向,科学制定实施发展规划,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培养更多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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