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4-01-29 14:20
  • 来源: 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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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厅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护航亚运等重大任务、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工作及农民群众关注关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加强风险防范,政务公开创新争先持续推进、质量实效不断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聚焦强农惠农政策、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乡村产业发展、农业“双强”行动、强村富民集成改革、乡村人才振兴、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及时发布和解读相关政策信息,公布重点工作落实进展等情况,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发布2022年度部门决算和2023年部门预算,按规定公布厅干部人事任免、选拔招录、职称评定等信息。按期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围绕“千万工程”20周年、省委一号文件、数字乡村引领区建设、农博会、茶博会等主题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0次,厅主要负责人接受媒体专访10次,参加在线访谈1次,发表署名文章4篇。厅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5175条,浙江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00余条,微博发布信息709条,抖音发布信息209条,“浙农号”新闻客户端发布信息2300余条。公开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09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规范,做好与申请人沟通和答复的合法性审核,确保答复内容准确合法、形式严谨规范。2023年共受理有效依申请公开56件,2022年结转3件,办结5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和更新机制,并由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和发布,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管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进行核对调整。2023年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6件,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网站运行情况统计、监测、分析,完善严重错别字、涉密和敏感信息发布前监测提醒等功能,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抓好微信公众号、“浙农号”新闻客户端等宣传阵地建设,提升传播能力。做好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专项整治。完善厅网络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制度,建立网络安全负面清单,压实压紧安全责任。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厅各单位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开展经常性检查与重点专项检查,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17

26

17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5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9.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6

0

0

0

0

0

5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

0

0

0

0

0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54

0

0

0

0

0

5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深化,政务新媒体平台资源统筹还有待加强等。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化提升,力争在公开质量和实效上取得新突破,有效防范政务公开舆情风险。

(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进一步增强厅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执行刚性,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定期对政务公开平台运行、内容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适情开展专项排查整改和第三方评估,并通报存在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闭环整改落实。

(二)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提升重大政策、重要文件的发布效率和解读质量,进一步扩展公开内容,对重要政策制定背景、实施范围、重点内容、法律依据等进行全方位公开解读,多采用政策简明问答、生动案例、客观数据、直观图表等方式,多运用“一图读懂”、音视频趣味解说等新媒体产品载体,增强解读回应的可读性,提升惠农强农实效性。

(三)规范平台建设。强化资源统筹,建立平台信息资源库,严格落实政务信息“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无误。深化内容生产,重塑再造编、审、签、发流程,形成“统一策划、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分发”的政务信息内容生产体系。打造传播矩阵,统筹整合自有平台,合作共建专属平台,依托主流媒体优势,提高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厅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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