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4-01-23 14:28
  • 来源: 浙江省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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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供销社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深化农村“三位一体”改革、为农服务和群众关注关切,强化政策宣传服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扎实推进省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现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将我社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省供销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_01.png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社在社门户网站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8条,“浙江农合联”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48条。承办“两会”建议提案2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重点工作部署,在社门户网站“专题专栏”中开辟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和接续政策”等专题,展示供销系统开展主题教育和为农服务政策、做法、成效等相关内容。围绕重大会议活动宣传,利用社门户网站、“浙江农合联”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大力宣传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等重大会议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围绕重点政策解读,运用简明问答、政策图解、文字解读等多种解读方式,认真落实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同步工作机制。定期梳理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公布清理结果,2023年我社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或宣布失效0件。认真落实财政资金公开要求,及时发布我社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要求,对依申请公开信息依法按时准确受理、答复,确保答复程序、内容、形式、时限符合法定要求。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社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和更新机制,并由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和发布。对所有信息先审后发,重点稿件反复核校,严格杜绝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敏感信息、严重表述错误、违规外链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信息公开制度要求,进一步合理设置栏目,优化访问页面,方便用户浏览网页和查询信息。加强新闻宣传,做好“浙江农合联”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管理,扩大公众影响力。截至2023年12月底,社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达302916次,“浙江农合联”微信公众号关注量11361。

(五)监督保障

注重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监管,落实对社门户网站发布内容审核机制,信息发布采取逐级审核方式,力求做到既能确保信息公开,又防止涉密文件泄露。加强风险防范和舆情监测,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审查机制,明确网络舆情分类处置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社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供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和不足。2024年,我社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一本账”》,在完善公开制度、加强平台建设、提高解读质量、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省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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