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日期:2023-07-14 00:00
  •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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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为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有效监督管理工业固体废物转移活动,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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