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五届中国质量奖申报名单的公示
  • 日期:2023-05-23 14:51
  •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浏览次数:
  • 字体:[ ]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市监质函〔2023〕105号)要求,4月17日,浙江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第五届中国质量奖申报工作。依据《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现对申报中国质量奖符合条件的37家组织和1名个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名单

(一)参评组织(按行政区划排序)

制造业组织:

1.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4.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6.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7.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8.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

9.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10.瑞立集团有限公司

11.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

12.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13.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14.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15.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16.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7.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18.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9.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业组织:

20.宁波市海曙81890求助服务中心

2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组织:

23.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

24.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5.百盛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教育机构:

26.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中小企业:

27.宁波天生密封件有限公司

28.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9.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30.浙江世友木业有限公司

31.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32.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一线班组:

33.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眼视光医疗班组

34.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村两委

35.浙江三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锋智能割草机创新小巨人班

36.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肉品班组

37.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

(二)参评个人

徐  伟  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公示时间

从2023年5月23日至29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反映问题的方式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违法违规等问题。

2.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有可联系的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3.联系方式:浙江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局),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联系电话:0571—89761416;传真:0571—89761446。

浙江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