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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775982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3-01-09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23-775982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3-01-09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日期: 2023- 01- 09 11: 37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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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意见》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打造“浙里康养”金名片的要求,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该《实施意见》。

二、如何对基本养老服务进行定义?

基本养老服务是指由国家直接提供或者通过一定方式支持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的,旨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内容。

三、《实施意见》的目标是什么?

到2025年,“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家门口养老模式基本形成,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健全完善,老年人均能获得方便可及、城乡均衡、优质共享的基本养老服务。

四、《实施意见》提出了哪些重点工作?

一是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要求各地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二是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要求各地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医养康养结合,加大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力度;三是保障基本养老服务设施高效运行,要求各地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基础作用,促进民营养老机构有序发展,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长效运行,支持养老服务专业化连锁化运营;四是推进基本养老服务聚焦重点群体,要求各地聚焦失能老年人照护,聚焦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聚焦海岛山区老年人服务;五是提升养老服务队伍能力,要求各地实施培训提升行动,提高养老护理员待遇,积极发挥为老服务组织作用;六是构建智慧养老服务应用场景,要求各地深化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拓展基本养老服务场景,推广智慧养老技术与设备。

五、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主要创新之处有哪些?

在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12类人群16项服务的基础上,省级清单内容增加至13类人群21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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