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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78553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3-01-13
废止时间: 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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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3-01-13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高地推动科技惠农富民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日期: 2023- 01- 13 11: 56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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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高地推动科技惠农富民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8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近期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农业现代化关键在科技进步和创新”“解决吃饭问题,根本出路在科技”。党的二十大首次将“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写入党代会报告,再次强调要“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2022年2月,省委主要领导在省委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大会上指出要“谋划建设农业科创高地”。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明确要求“建设农业科创高地”。加快建设农业科创高地,既是“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浙江见行动”的务实行动,也是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推进“两个先行”的重要支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含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了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到2025年,布局高能级创新平台10个以上,形成农业科技重大成果100项以上,在农机装备、现代食品加工等领域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全省主要农作物及畜禽良种覆盖率、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98%和91%,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6.5万元/人,农业(除海洋捕捞、林业外)亩均产出率达到1万元/亩以上。全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初步建成具有显著优势的农业科技创新高地。到2035年,初步建成高水平农业科技创新高地,生物育种、农机装备、农产品质量等领域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为全国领先、有浙江辨识度的农业原始创新策源地、高端平台聚合地和数字农业融合发展引领区。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重点围绕重塑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壮大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和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五方面提出23条具体举措。(1)重塑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提升创新策源能力。提出完善农业实验室体系、构建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夯实园区产业创新平台体系、强化涉农高校院所教育科研体系和拓展农业科技合作平台体系5方面具体任务,构建农业科技高端平台聚合地。(2)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塑造技术领先优势。围绕生物育种、高效生态种养殖、农产品质量与营养健康、现代农机装备与数字农业、农业生物制造、农业战略基础前沿研究等六大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部署实施6方面攻关任务,打造农业科技创新技术高峰。(3)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产业发展优势。提出提升农业企业创新能力、壮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打造现代数字农业应用场景3方面具体任务,加快补齐农业企业和产业短板,以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4)壮大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加快集聚创新第一资源。提出引育农业高层次创新人才、培育科技型农业企业家、壮大农业技术推广人才队伍、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改革4方面具体任务,形成农业高端科技人才高地。(5)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加快实现科技惠及民生。提出强化“三农九方”科技联盟协同、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加速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深化农业科技金融服务以及加快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科技赋能5方面具体任务,探索建设科技惠农富民先行地。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在加强组织保障、深化体制改革和完善考核评估三方面完善工作保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三、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起草时,整体基于四点考虑:一是突出农业科技创新要服务粮食安全、共同富裕等战略大局;二是从冲高峰(育种、生态高效农业)、补短板(农产品质量与营养健康、农机装备、基础研究)、有前景(农业生物制造)的系统布局角度,提出“高原造峰”六大攻关领域,打造六个领域技术高峰;三是在“315”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整体框架下,按照“1234+X+N”思路,即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聚焦农业“三率”提升和“创新研发能力、创新主体实力、创新载体活力和基层创新动力”四力增强目标,围绕X大重点战略领域实施N项重点任务;四是体现多跨协同,多部门合力推进高地建设。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解读人:涂蔷;联系电话:0571-8705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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