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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781547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减灾救济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2-08-19
废止时间: 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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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减灾救济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2-08-19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日期: 2022- 08- 19 14: 46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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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制定背景

防震减灾工作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平安浙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在新征程上奋力推进“两个先行”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2021年9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部署,将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要求落实落地,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三个部分。总体要求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组织保障部分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经费保障、监督检查等措施。主要任务部分提出5个方面10条具体工作要求,重点内容如下:

(一)关于体制机制建设方面。优化协同高效的体制机制是构建防震减灾救灾新格局、提升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综合防范能力的重要保障。一是完善责任体系。建立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二是落实权责清单。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引领,全面落实防震减灾权责清单,加强执法监管,切实履行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管理责任。三是夯实基层管理。推行地震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依法落实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责任,推进联防联控、群防群治。

(二)关于地震监测预报方面。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全面推进防震减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一是夯实地震监测基础。优化全省站网布局,推进站网智能化升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监测能力达到1.0级,近海海域监测能力达到2.5级。加强重大建设工程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监督管理,加强海域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和地震信息通报,加强非天然地震监测预警。二是强化震情跟踪研判。优化震情短临跟踪和会商研判机制,深化水库等重点地区地震预测研究,提高预报服务能力。强化地震微观异常核实与对比观测,健全地震宏观异常核实与信息报送机制,加强基层网格员业务技能培训。

(三)关于地震灾害防御方面。地震灾害防御工作是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要做到“地下搞清楚、地上搞结实、公众搞明白”。地下搞清楚就是加强地震构造探查,排查震灾风险;地上搞结实就是提升房屋抗震设防能力,加强抗震设防监管;公众搞明白就是加强公众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增强防灾自救互救的能力。一是加强震灾风险排查。高质量完成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查明重要设施抗震设防基本情况,实现地震灾害风险隐患精准识别。二是提升抗震设防能力。规范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强化地震安全性评价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高质量完成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有效防治地震灾害风险。三是加强地震构造探查。开展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查工作,提升城市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开展全省陆域断层普查,进一步摸清地震致灾风险。

(四)关于地震应急救援方面。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是防震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最大限度减少因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持社会稳定。一是强化抗震救灾指挥。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督促落实本地区防震减灾救灾工作,形成统一指挥、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抗震救灾指挥体系。二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地震应急预案制修订、备案和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三是加强救援队伍建设。构建以省消防救援精锐专业力量为主体的地震灾害新型联合作战力量体系,加强地震救援专业培训,推动地震专业救援能力提升。

(五)关于地震科普宣传方面。地震科普宣传工作是提升防震减灾软实力、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高的重要途径。一是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六进”。强化防震减灾科普和法治宣传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工作。二是科普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纳入各类科技场馆、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农村文化礼堂和青少年活动中心。三是示范社区和教育基地建设。各县(市、区)应建立1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纳入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市、区)应建设1个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

三、《实施意见》解读机关

浙江省地震局,联系电话:0571-8647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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