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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000002482322Q/2022-781462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对外经贸合作
发文机关: 浙江省商务厅等4部门 成文日期: 2022-07-18
索引号: 11330000002482322Q/2022-781462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对外经贸合作
发文机关: 浙江省商务厅等4部门
成文日期: 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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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时间: 0000-00-00
修 正: 各市、县(市、区)商务(投促)部门,人民银行,各银保监分局,外汇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33条、省38条关于稳外资系列政策举措,扎实推动外资稳存量、扩增量、优结构,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两个先行”建设,现就加强外资企业金融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化外资企业金融服务(一)加大对外资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浙江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金融支持工作的通知
  • 日期: 2022- 08- 15 15: 28
  • 来源: 浙江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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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商务(投促)部门,人民银行,各银保监分局,外汇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33条、省38条关于稳外资系列政策举措,扎实推动外资稳存量、扩增量、优结构,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两个先行”建设,现就加强外资企业金融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外资企业金融服务

(一)加大对外资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付工具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外资企业信贷支持,鼓励扩大首贷、信用贷投放,结合“连续贷+灵活贷”“担保+信贷”“保险+信贷”等方式,持续减费让利,差异化定制金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渗透力、覆盖率,持续强化服务的精细化、多元化水平。进一步加大政策性金融服务对重点外资企业的信贷投放和支持力度。

(二)做好受困外资企业的金融纾困工作。进一步优化承保理赔条件,发挥保险服务的风险管理和保障作用。对因疫情影响导致还款暂时困难的外资企业,要视情况合理给予贷款延期、展期或续贷安排,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得随意下调企业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

(三)提升企业汇率避险意识和水平。深入实施《浙江省全面深化汇率避险服务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汇率避险政策增量扩面。建立汇率避险未办户、汇率避险首办户和宣传指导不满意企业三张名单,深化汇及万家宣传、外汇联络员暖心助企指导和企业互助帮扶交流三项机制,优化业务在线办理方式,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深入开展减费让利专项行动,加强银行专业队伍和基层网点建设,针对外资企业特点丰富汇率避险产品。

二、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一)提升外资企业贸易投资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水平。指导银行机构及时将优质外资企业纳入跨境人民币业务优质企业名单。银行可凭优质企业提交的《跨境人民币收/付款说明》或收付款指令,直接为其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以及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在境内的依法合规使用。跨国企业将境内外资企业人民币利润所得用于境内再投资,可直接划转至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账户,无需开立新账户。

(二)实施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举措。鼓励银行机构为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结算便利化举措。支持外资企业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申请开展含离岸转手买卖业务的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业务。

(三)简化非金融外资企业境外融资手续。支持非金融外资企业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支持在线申请办理外债登记。新借外债企业可以使用存续外债账户。存续外债企业可合并不同外债账户,统一收付外债资金。

(四)支持优质外资企业自主借用外债。支持经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认证的高新技术和“专新特精”外资企业不受净资产规模限制,可在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五)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进一步便利大型跨国企业资金跨境划转和使用,适度调整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提升外资企业跨境融资效率。

(六)便利国内外汇贷款购汇偿还。对于国内外汇贷款专户中具有出口背景和真实购汇需求的国内外汇贷款,支持在外汇局备案后购汇偿还。

三、加强外资企业金融服务对接

(一)建立统筹联动机制。各地商务(投促)负责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外管等部门,要建立跨部门横向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收集、回应、解决金融服务诉求,保障重点外资项目落地实施,给予重点外资企业多元化、全方位的金融支持,推动各项稳外资金融政策精准直达企业。

(二)加强金融服务对接。引导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外资企业和外资项目的服务对接力度,常态化开展对接活动,将金融服务内容与公共服务、外贸外资企业服务融合,丰富对接形式与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效。

(三)推动服务落地见效。缩短服务链路,实现需求收集、对接、受理、审核、反馈等一站式高效集成服务。依托浙江投资“单一窗口”企业服务模块,广泛收集外资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实行动态收集、即时推送,及时对接。在外资企业中加大“贷款码”宣传力度,实现外资企业贷款需求与银行金融服务之间的精准对接。

四、做好典型经验推广总结

(一)报送信息成果。各地商务(投促)、人民银行、银保监、外汇管理等部门应密切跟踪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报送经验做法、成效、建议。各市商务(投促)部门负责汇总本地区每季度开展外资领域对接活动和金融服务情况(见附件),于季后10日内报送浙江省商务厅,抄送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省外汇管理局。

(二)加强评价激励。外资企业金融服务有关工作和成效,将列入全年稳外资工作的考核评价内容。优秀经验做法将在全省复制推广。对成效突出的部分设区市将推荐纳入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

(三)加强工作保障。各地商务(投促)、人民银行、银保监、外汇管理等部门要提高认识,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工作保障。要加强服务团队建设,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系人分别负责本部门外资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牵头和具体对接,加强部门内部工作统筹和部门间协同,做好对接活动等经费保障。


浙江省商务厅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2022年7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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