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有善育”医保新政7月1日起施行 哪些人能从中受益?
  • 日期:2022-07-05 09:28
  •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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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不生娃?要不要二胎?养育成本的快速提高,是当下人口生育面临的主要矛盾。

近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生育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医保新政中出现的这些关键词,你了解吗?哪些人能从中受益?记者为你梳理。

关键词:生育保险

五险一金里的生育保险,可以让育龄女性在生娃期间享受生育报销的待遇,同时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待遇。但是对于男性和非育龄的女性来说,似乎作用不大,那是不是可以不交呢?

事实上,自2020年起,我省正式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也就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所以并不存在交不交费的问题。

此次文件提到,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具体是哪个人群被覆盖进来了呢?答案是,灵活就业人员。

过去,个人以灵活就业参加社保的方式,只能够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并不可以直接参加生育保险。现在,新政出台,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了。

具体来看,按照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是指在职职工身份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者不参加。

关键词:儿童孤独症

不愿对视,很难交流,充耳不闻……孤独症患儿,也被称为“星星的孩子”。这是一种神经发育障碍,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的患病率不断攀升。根据2020年最新的调查,在中国,孤独症的患病人群已经超过了1000万。

儿童孤独症需要终生治疗,经费和时间投入很大,疗效又不够显著,往往会给患儿父母造成很大精神压力。

此次文件提到,将癫痫、儿童孤独症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这意味着,将有更多的孤独症儿童点燃生命之光,更多的患儿家庭得以减轻负担,增添信心。

关键词:门诊特殊病种

门诊特殊病种是普通门诊和住院治疗之外的一项医保待遇政策,是医保部门为减轻部分患有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参保人员经济负担而实行的一项门诊报销政策。参保人员办理门诊特殊病种待遇认定后,在相应疾病的诊治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就可以按门诊特殊病种待遇有关规定进行支付。

关键词:分娩镇痛

你是不是也经常听到老一辈人说,“生孩子哪有不疼的”。有医学研究表明,分娩痛是仅次于烧灼痛的第二大疼痛,相当于同时断掉十二根肋骨的疼痛。

分娩镇痛俗称“无痛分娩”,是在保证产妇及胎儿安全的原则下,通过药物阻断分娩时痛觉的传导,在不影响子宫收缩的前提下,达到减轻分娩疼痛的目的。

此次文件提到,将分娩镇痛、早孕期胎儿结构超声筛查、胎儿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等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这对我省广大孕产妇来说,是个好消息,既减轻经济负担,又减轻心理负担。

此前,上海、江西等多个省份已将无痛分娩费用纳入医保,医保政策的出台将极大促进分娩镇痛推广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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