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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9-780497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11-18
发文字号: 浙政函〔2019〕132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19-780497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11-18
发文字号: 浙政函〔2019〕132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兰溪旅游度假区范围调整及名称变更的批复
  • 日期: 2022- 06- 29 10: 26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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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浙江省兰溪旅游度假区范围调整及名称变更的请示》( 兰政〔2018〕11号) 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兰溪旅游度假区范围调整,并将名称变更为兰溪兰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度假区)。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度假区范围调整为东至上湖垅水库东岸沿线、南至施塘水库北岸沿线、西至蒋家塘村与公路沿线内侧、北至皂洞口村。调整后的度假区规划面积为21.85平方公里。

二、你市及度假区要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科学合理安排旅游度假用地,注重对不同景观空间的塑造和引导,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持度假区自然风貌整体性和观赏性。科学合理保护和利用文物,挖掘地方文化内涵,进一步提升度假区品质。

三、你市要按照调整后的范围,抓紧修订度假区总体规划,并按规定程序报批。规划修订要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并与相关专项规划衔接。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兰溪旅游度假区范围调整及名称变更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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