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政策吹风会
  • 主题《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政策吹风会
  • 时间2022年5月12日下午3:00
  • 地点之江饭店会议中心三楼新闻发布厅
  • 发布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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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关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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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2日,浙江举行《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政策吹风会,邀请省减负办主任、省经信厅一级巡视员诸葛建,省财政厅总会计师倪学军,省人力社保厅副厅长毛鹏岳,浙江省税务局副局长刘炳荣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骆莉莉: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政策吹风会。

    开展政策解读是为了更好地规范政策执行,推动政策落地,保障工作权益。今后,围绕我省出台的重要政策举措,我们将以吹风会的形式邀请政策制定部门、执行部门第一时间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举措以及工作进展,希望各位记者朋友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共同把各项政策举措宣传好、解读好,帮助社会公众、群众、企业充分了解政策,真正享受政策。今天是首场省政府政策吹风会,主要向大家介绍《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我们邀请省减负办主任、省经信厅一级巡视员诸葛建,省财政厅总会计师倪学军,省人力社保厅副厅长毛鹏岳,省税务局副局长刘炳荣,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政策的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我们先请诸葛建主任对政策作一简要的介绍。


    诸葛建:

    各位媒体朋友们:

    下午好!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企业减负纾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绍省政府最近出台的减负纾困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对中小微企业减负纾困工作。今年以来,国际国内各方面突发因素超出预期,外部环境更加趋紧,疫情影响更加频繁,市场主体面临的困难明显增多。2022年初,省政府快速谋划出台了“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向市场主体传递稳经济稳增长的积极信号。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以及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中小微企业减负纾困问题。袁家军书记强调,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更加突出稳企业、强创新、促转型、防风险。王浩省长要求,把助企纾困摆在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进一步推动政策精准直达快享。4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必将进一步稳定市场主体,让企业能够更早更快的享受政策的“及时雨”,帮助中小微企业增强信心、恢复元气、渡过难关,以实现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政策主要内容

    聚焦当前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这次出台的《若干意见》,包括5个方面共27条针对性政策措施,具体为:

    (一)加大国家减税政策落实力度。包括全国“两会”后明确的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增值税留抵退税、缓缴部分税费等政策,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的出口退税相关政策,一共8条。

    (二)加大用工稳岗支持力度。包括失业保险费降费率和缓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4条政策。

    (三)加大防疫支持力度。包括加大房租减免、加大企业防疫支出补助、引导互联网平台降低商户服务费、加强重点物资运输保障4条政策。

    (四)加大融资服务力度。包括提升普惠小微金融服务水平、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能力、加大汇率避险支持力度、加大应急周转资金支持等4条政策。

    (五)加大稳企支持力度。包括加快涉企专项资金兑付速度、对小微企业用电实施阶段性优惠、出口信保扩面降费、拓展市场、企业服务等7条政策。

    二、政策的主要特点

    《若干意见》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突出一个“多”字。27条政策中,落实国家政策16条,我省自我加压、主动出台的政策11条,2022年预计全省减负总额将超过3000亿元,另缓缴税金约900亿元。

    二是突出一个“广”字。《若干意见》重在扩面挖潜,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让更多的行业、更多的企业能够享受政策红利。比如增值税留抵退税、减征“六税两费”政策适用范围进行扩大;延续并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增加了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

    三是突出一个“快”字。按照“能早则早、能快则快”原则,进一步提高资金兑付的时效性和便利性,在企业最需要资金的时候享受到“及时雨”。比如,在增值税留抵退税方面,《若干意见》提出第二季度完成中小微企业存量退税;又比如,在加快涉企专项资金兑付速度方面,提出投资补助类项目资金按项目进度来拨付,开始实施时拨60%、投资额过半时拨80%、实施完成验收合格后全部拨付。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骆莉莉:

    谢谢诸葛建主任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提问。

    浙江经视:

    在此之前,我省也有过一些在税收方面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的政策。想请问这次出台的文件能不能再梳理一下具体有哪些税收政策?谢谢。


    刘炳荣:

    谢谢您的提问。之前我们在新闻发布会上已经介绍了今年国家出台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有关内容。这次,我省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多个方面、用更大力度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其中涉及税收方面的,既有免税政策、又有减税、缓税、退税政策,是针对中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组合拳”。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下“组合拳”的主要内容:

    一是免税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实施阶段性免征增值税,从今年4月1日至今年12月31日止,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二是减税政策。第一,涉及企业所得税有三方面内容:(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再加力,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延续2.5%的税负率;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至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率由去年的10%降到今年的5%。(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再加力,2018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2021年制造业企业的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今年我们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也提高到100%,进一步激发了创新活力。(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再加力,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下的设备器具继续准予一次性扣除。对于中小微企业购入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出台新政策,按最低折旧年限,适用全额或减半的一次性扣除政策。

    第二,地方“六税两费”减半征收:这里的“六税两费”主要包括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次减半征收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大到全部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我省已经第一时间明确,对上述政策适用主体按50%的幅度“顶格享受”减半征收政策。

    三是缓税政策。主要是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的政策,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的范围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按照去年政策已经延缓缴纳的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就是去年四季度缓缴的税款,今年再继续缓缴6个月;对今年一、二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的部分税款,我们缓缴6个月。

    四是退税政策。今年的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优先支持的是小微企业。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大家注意,是存量,于6月底前一次性集中退还。对增量的部分我们也是按照规定足额退还,还取消了“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最后一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50万元”的退税条件,退税资金全部直达企业,切实为企业“输血”“活血”,纾困解难。

    这里,我也向大家通报一下留抵退税政策的进展成效。大规模的留抵退税是从4月1日开始,4月份,我们省已有15.9万户纳税人享受了增值税留抵退税634亿元。其中,小微企业是最主要受益主体,已获得退税的纳税人中,小微企业有15.24万户,占比95.8%,小微企业共计退税361亿元,占比56.9%。享受存量和增量留抵退税的“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研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六个行业受益明显,共7.8万户纳税人获得退税236.7亿元。

    以上是针对中小微企业税费支持政策的主要内容,具体的相关政策请大家关注浙江税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接下来,税务部门将继续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助力稳住经济基本盘,实现“放水养鱼”“水多鱼多”的良性循环。谢谢。

    浙江日报:

    从刚才的发布中我们可以看出来,本次出台的政策力度是非常大的。那么在接下来推动政策落地,让企业能够“直达快享”方面会有哪些具体的举措?谢谢。

    诸葛建:

    感谢浙报记者的提问。4月11日,李克强总理在南昌召开部分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经济形势座谈会,在会上非常明确地提出,退税减税降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支持企业稳岗等政策措施,都要靠前安排、加快节奏,上半年要大头落地,在帮扶企业渡难关上产生更大政策效应。4月15日,王浩省长在助企纾困暨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求能多则多、能早则早、能快则快,确保上半年大头落地。

    加快“政策直达”这项工作,我们主要通过三个方面来推进:一是重构组织体系。建立政策直达省市县三级协同工作机制,对惠企政策线上发布和兑现、地方审批兑付平台改造以及数据质量治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强化,省政府办公厅也专门发文,目前已经形成了高效的运转机制。二是加快涉企资金的兑付。按照“第一时间+顶格优惠”的原则,让企业在最急需资金的时候迎来及时雨。到昨天为止,从监测平台上显示,我们省里已经向各类企业兑付各级财政补助资金372.62亿元。三是加强督查考核。省政府对政策直达快享进行督查,要求实时晾晒各地政策兑现进度,审计部门也将对涉企的专项资金兑付情况进行审计督查,对政策兑付不及时的、政策悬空不落地的,以及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问题,要予以通报和问责。这项工作目前在各部门的共同支持下,我们省里进度还是比较快的。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浙江交通之声:

    今年以来,面对疫情多点散发等突发因素,中小微企业其实面临比较大的困难。对此,财政部门出台了很多政策,给予了很大支持。但我们也知道,政策的出台固然是很重要的,但是及时兑付应该说是更加地重要。所以说我们想了解一下,财政部门有什么样一个具体的举措来推动政策的早兑快付,能够让市场主体有更多的一个获得感?谢谢。


    倪学军:

    谢谢我们交通之声的记者提问。中小微企业是我们省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是保市场主体的重要对象,是保就业的重要力量,也是稳定经济基本盘的重要基础。中小微企业应该说自身的抗风险能力相对比较弱,更容易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和冲击,更需要各级财政部门的帮扶和支持。今年年初,我厅第一时间出台了37条财税政策,其中助企纾困是重要内容;上个月,我厅和省发改委等部门一起出台了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为服务业困难行业提供了进一步的政策扶持;这次我们省里又出台了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更加聚焦中小微企业精准发力。正如你说的,政策出台只是一个方面,政策如何精准落地,让市场主体更早享受到政策红利,也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厅坚持“能多则多、能早则早、能快则快”原则,通过一系列措施推动各项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地见效,以政策的确定性来应对经济的不确定性,助力稳定经济稳进提质的基本盘。

    一是早退快退。这次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里,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是关键一招,规模大、分量重、市场主体受益多。我们突出“早退”“快退”,确保微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在4月底前一次性退还,确保符合条件企业的退税大头在上半年完成,1-4月份,我省已经实现增值税留抵退税749亿元,其中4月当月就退了634亿元,给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现金流支持。同时,我们积极争取中央留抵退税专项资金310亿元、其他减税降费专项资金94亿元,助力基层落实好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这里我要说的是,尽管大规模退税减税带来了财政收入增速的大幅下降,为了企业纾困发展,我们也要坚决地将退税政策快速落实到位,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

    二是早兑快兑。我省“5+4”政策体系特别是助企纾困政策涉及面广、类型多,我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区别不同类型的政策,如数据核校类、资格定补类、考核评比类、投资补助类等政策,找准堵点痛点,通过精简程序、预拨、刚性兑付等方式,推动各项财政惠企资金直达快享、及早发力,确保政策、资金跑在风险前面。我厅还建立了厅领导对口联系制度,由每位厅领导对口联系1—2个市,通过常态化的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地尽快将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兑付到位。

    三是快发快达。政府专项债券是扩大有效投资、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的重要工具,同时也能给市场主体带来更多的投资、发展机会。我厅牢牢把握政策窗口期,一方面积极争取更多的专项债券额度,另一方面切实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力争专项债券在二季度发行完毕,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释放债券在稳投资、稳增长中的积极作用。经过我们积极争取,财政部已下达我省新增专项债券2325亿元,居全国第三。1—3月,我省已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095亿元,发行进度位居全国前列。同时,我们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储备新一轮专项债券项目,做好前期工作,为争取更多的债券额度打下基础。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浙江民生频道:

    国家对特困行业实行阶段性的养老保险费的缓缴政策,在这个方面我省有哪些具体的举措?谢谢。


    毛鹏岳: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这一问题的关注。我省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费政策,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具体政策为: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二季度所属期(2022年4月至6月)的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可以申请暂缓缴纳,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期间免收滞纳金。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阶段性缓缴政策由5个特困行业扩大到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下一步,我省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做好贯彻执行。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香港经济日报:

    疫情对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流动性带来较大冲击,那么在帮助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上,财政方面有哪些措施呢?谢谢。

    倪学军: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资金一直是企业经营中不可或缺的血液,也是企业的命脉。融资难、融资贵是一直困扰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个难题,特别是受疫情等复杂严峻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影响,这个问题显得更加突出。为此,我厅坚持财政、金融协同,充分发挥财政的杠杆撬动作用,引导鼓励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一是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今年我们对省担保集团增资10亿元,专项用于省再担保公司资本金补充,增资后其注册资本金将达到100亿元。同时,我们也建立健全省担保集团担保费用补贴机制,提升省级担保服务能力。今年一季度,省担保集团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达到184.58亿元,同比增长37.52%;新增再担保业务服务户数2万户,同比增长36.29%。

    二是实施促进企业融资奖励。通过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直接奖补,鼓励其加大对承销债务融资工具的支持力度,引导央行低息政策性资金精准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2022年,省财政安排了1.81亿元,对使用支小再贷款发放企业贷款、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和承销债务融资工具的金融机构给予资金奖励。

    三是创新“政采贷”等金融服务。我们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的优势,创新“政采贷”等贴近中小微企业需求的线上普惠金融产品,将数据转化为信用,将信用转化为资金。今年1-4月,我们相关的金融机构已累计授信14.02亿元,发放贷款9.96亿元。同时,我们也在全国率先实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首推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防范采供双方的履约风险,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难题。

    四是引导市县加大对普惠金融发展的支持力度。我们积极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2022年,安排奖补资金1亿元,择优支持1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鼓励各地进一步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和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天目新闻:

    我想请问省税务局,刚才听了您的介绍,目前国家和浙江省陆续出台了多项支持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那么请问在推进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方面,我们有什么样的具体政策?谢谢。

    刘炳荣:

    谢谢您的提问。税务部门将本着“好政策更要落实好”的原则,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定位受惠企业,一手抓“快享”,一手抓“严防”,帮助企业早受益、真受益、广受益。

    在“快享”方面,我们是打造政策的直达快享“直通车”。我们做到政策精准推送。依托“税务大脑”甄别匹配政策适用对象,通过我们的税务征纳沟通平台“一对一”推送个性化“政策礼包”,4月份已经分10批次向23.69万户纳税人推送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纳税人的知晓率达到了100%。我们还做到办理方便快捷。进一步优化纳税人缴费人税费优惠的享受方式,除依法需要核准的事项外,全面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税费优惠享受方式,税费优惠享受“零备案”。我们还做到退税及时高效。为加快办理的速度,我们及时升级和优化了电子税务局功能,通过系统预填单、弹窗提醒等方式,实现退税简便快捷好操作。四是红利实时推送。我们运用减税降费归集平台,实时计算归集企业减税降费的“红利账单”,并通过电子税务局及时推送给每一个纳税人,让“享受什么政策、享受了多少优惠”一目了然,形成减税降费的“铁账本”。

    第二个方面,我们进行“严防”,就是严防骗取税费支持政策,织密风险的“防火墙”。针对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我们采取“技防+人防”相结合的方式,依托税收大数据,对留抵退税纳税人的风险进行全景式扫描,构建了“事前预审、事中审核、事后复核”的风险防控机制,有效确保了疑点发现快、风险防得住、管理跟得上的要求,形成对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露头就打”“打早打小”的高压态势。近期,税务总局陆续曝光多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浙江税务稽查部门也已对75户涉嫌骗取留抵退税企业进行了立案检查,同时在4月28日和5月7日,公开曝光了2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通过对恶意骗税行为早发现、严查处,为留抵退税政策落地保驾护航。谢谢。

    总台央广网:

    《实施意见》中专门提到了要加大用工稳岗支持力度,那么今年失业保险支持稳岗位防失业方面具体的政策举措是怎样的?谢谢。

    毛鹏岳: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根据国家部署,失业保险稳岗位防失业方面,主要有三条政策措施:

    一是实施降费率和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单位、个人各0.5%),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企业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企业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1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费款。

    二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仍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原来的60%提高到90%。

    三是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县(市、区),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实施上述政策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满足一定条件。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我们将按照国家部署制定实施细则,推动政策落地。我就讲这些,谢谢。

    骆莉莉:

    谢谢。我们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感谢各位发布人,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本场吹风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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