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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省公安厅
成文日期: 2022-04-29
发文字号: -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公安厅推出疫情防控期间公安政务服务便民举措
  • 日期: 2022- 04- 29 14: 40
  • 来源: 省公安厅
  • 来源: 浙江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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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和三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高公安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方便群众办事服务水平,浙江省公安厅推出25项政务服务便民举措。

一、治安人口业务

1.【全省通办】居民身份证办理。对于户籍地派出所因疫情管控无法接待的,申请人可至省内任一户籍派出所(办证中心)窗口办理,办理完毕后免费快递到家。急需用证的群众,可以异地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其中对于有中高考等特殊情况需要加急办件的,通过线下窗口申请绿色通道服务。

2.【长三角通办】户口迁入长三角通办。长三角区域居民办理户口迁入我省的,可在拟落户地派出所(办证中心)窗口申请一站式办理,无需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

3.【全程网办】居民户口簿补办。居民户口簿遗失需补办,可由户主通过浙里办”APP全流程线上办理,选择快递送达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4.【全程网办】居民身份证挂失。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可通过浙里办”APP全流程线上办理挂失。

5.【全程网办】个人户籍类证明开具。本省户籍人员开具个人户籍类证明,可通过浙里办”APP全流程线上办理,选择快递送达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6.【全程网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可通过浙里办”APP全流程线上办理。

7.【全程网办】《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可通过浙里办”APP全流程线上办理。

8.【全程网办】居住证签注。《浙江省居住证》签注,可通过浙里办”APP全流程线上办理。

9.【延期办理】户口迁移证件延期。已领取的户口迁移证件(含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因防疫隔离原因超过有效期的,公安机关将予以顺延,隔离结束后可直接到窗口办理迁入(迁出)手续。

10.【延期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延期。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在疫情期间到期注销的,如租房合同、社保、劳动合同不中断的,视为连续居住。

二、监管业务

11.【全程网办】公安监管场所亲属网上视频会见。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亲属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线上申请预约网上视频会见。

12.【全程网办】看守所律师会见网上预约。律师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线上申请会见预约服务。

三、出入境业务

13.绿色通道】为特殊紧急必要事由出国境人员提供加急办证便利疫情防控期间,因出国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参加紧急商务活动;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等紧急事由确需办理出入境证件的人员,可就近选择出入境办证窗口,提交相应材料后,出入境管理部门将第一时间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加急办证服务。

14.签证便利】为外国人提供签证办理便利服务对有紧急事由的外国人,提供加急办理签证服务。对申请签证证件延期、换发、补发的外国人,如本人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确有困难的,可由聘用单位或亲属关系人代为申请。

15.签证便利】为外国人提供工作、继续教育便利服务提供引进人才工作许可居留许可一窗通办、并联审批,提高受理效率,减少聚集等候。在华持有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籍人才接受继续教育,无需办理居留许可变更手续。

四、交管业务

16.【保障货运】全力保障货运物流车辆通行顺畅。优化防疫管控点及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开设重点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通行证制度,保障车辆快速通行。对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发生财损交通事故的,优先快速处理。对货运物流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17.【信息诱导】加强道路交通诱导服务。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主流导航平台、交通广播电台、高速公路服务区显示屏等多渠道立体式及时发布省内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市际主通道通行信息。

18.予处罚】换证验车逾期不予处罚。2022731日之前,对因疫情防控导致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予处罚。

19.【临牌申领】增加临时行驶车号牌申领次数。2022731日之前,因疫情原因无法办理上牌业务的,增加临时行驶车号牌申领次数。

20.【延期办理】延长车辆和驾驶人牌证办理期限。自2022421日起,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的,统一延长3个月办理期限,至7月底截止。对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和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一并予以延长3个月。因疫情原因申请人暂时无法提供身体条件证明的,先予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允许申请人在疫情结束后补交身体条件证明。

21.【特事特办】实施疫情防控车辆和人员交管业务特事特办。开设专门窗口,对疫情防控车辆和人员办理交管业务办理实行加急办、专人办,必要时可提供集中办、上门办等服务。设区市要设立专线服务电话,安排值班人员,接受疫情防控加急业务咨询求助、预约。

五、网络安全管理业务

22.【全程网办】互联网用户备案。办理互联网用户备案,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全流程线上办理,线上发放备案编号。

23.【全程网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办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全流程线上办理,线上发放备案编号,支持系统等保测评报告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双向邮寄送达。

24.【全程网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办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全流程线上告知承诺办理,制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许可》邮寄送达。

六、禁毒业务

25.【全程网办】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涉毒物品管控系统全程线上办理,即报即批。疫情期间,公安部门将积极协调解决跨省办证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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