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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779026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3-18
发文字号: 浙政发〔2022〕9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22-779026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3-18
发文字号: 浙政发〔2022〕9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三批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的通知
  • 日期: 2022- 03- 31 10: 15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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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全域旅游发展,经验收评定,省政府同意命名杭州市萧山区、宁波市鄞州区、湖州市南浔区、嘉兴市南湖区、平湖市、绍兴市越城区、金华市金东区、兰溪市、衢州市衢江区、常山县、舟山市定海区、云和县为第三批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巩固发展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优质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优化文化和旅游发展环境,为高水平建成现代化旅游经济强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力量。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三批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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