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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7-777837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含供销)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7-01-13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7〕5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17-777837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含供销)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7-01-13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7〕5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
  • 日期: 2022- 03- 25 15: 56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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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消费品工业迈向中高端,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改善供给结构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企业为主体,全面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着力提升品种开发能力、标准和质量水平以及品牌竞争力,努力优化市场环境,促进我省消费品工业由制造向创造、数量向质量、产品向品牌转变,加快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

二、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全省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品种丰富度、品质满意度、品牌认可度显著提升,中高端消费品市场占有率明显提升,在全球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产品和品牌,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形成。

———增品种。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新产品产值年均增长10%、产值率达到35%。消费品工业大中型企业研发设计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研发强度年均增长10%以上。打造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性时尚创意设计平台。

———提品质。“浙江制造”标准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消费品质量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体系逐步与国际接轨,主要消费品领域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轻工、纺织产品国际标准采标率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消费品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幅达到国家约束性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减少,清洁生产全面推行,绿色安全制造模式广泛应用。

———创品牌。形成100个左右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同行业领先的中高端知名品牌,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和区域品牌,以及一批“隐形冠军”企业。培育一批全国质量标杆企业和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企业。

———优环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入推进,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明显改善。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品种开发能力。

1.鼓励企业大力开发新产品。落实支持企业加大研发设计投入的相关税费政策,引导企业顺应个性化、时尚化、功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开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新产品。着力推动纺织、服装、皮革、塑料、家居等传统优势领域的中高端产品开发,增加有效供给;推动安全、健康的食品药品和可穿戴消费品等新兴产品开发,满足新消费需求。支持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在纺织、服装、家居、家电、鞋业等领域启动50个左右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试点项目。(责任单位:省经信委)

2.增强企业设计研发能力。推动消费品工业重点企业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以时尚轻纺、消费电子、医药、食品、专用装备等领域为重点,以补齐短板、做强产业链为目的,规划布局一批省级重点企业设计院和研究院。到2019年,消费品工业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达到500家,重点企业设计院、研究院达到100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

3.推进创意设计平台建设。结合传统产业和块状经济改造提升、时尚产业和新兴产业培育,以打造特色小镇和现代产业集群为载体,加快培育创意设计产业,引进和培养创意设计人才,在服装、皮革、纺织面料、家纺、毛衫、袜业、水晶等行业建设一批创意设计资源集聚度高、专业服务能力强和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专业性时尚创意设计示范平台。积极探索众创、众包、众设等新兴创意设计组织方式,培育发展一批网络协同设计平台。支持行业组织举办专业性时尚设计大赛。(责任单位:省经信委)

4.培育细分产业领域“隐形冠军”。推动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着力支持中小微企业专注细分产品市场的创新,增强对特色技术、工艺的掌控能力,提高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水平,做细分市场的领导者,重点培育一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同行业前三位的“隐形冠军”企业。(责任单位:省经信委)

(二)提升标准和质量水平。

1.加快推进“浙江制造”标准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标准化+”行动计划,制定一批“浙江制造”标准。支持行业组织加快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体现创新能力、竞争优势的“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加快构建覆盖主要消费品的“浙江制造”标准体系,引导产品向高质量、高可靠性方向发展。到2019年,我省消费品工业优势领域“浙江制造”标准达到100个左右。消费品品质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进一步提升,推动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责任单位:省质监局)

2.推进先进制造技术的应用。实施“机器人+”行动计划,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提高行业技术水平。鼓励企业运用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生产装备智能化、制造过程自动化、产业链协同网络化水平,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对接国家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工业强基工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程,争取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每年组织一批省级智能制造、“两化”融合和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开展区域性行业“机器换人”试点示范。(责任单位:省经信委)

3.推行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大力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树立质量为先的经营理念。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体系,实施企业管理创新工程,培育一批管理创新试点示范企业和质量标杆企业。鼓励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奖。在食品、药品、婴童用品等领域推广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消费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经信委)

4.推进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加快发展第三方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服务,探索建立质量追溯管理体系专门认证制度,提高检测认证机构公信力。支持重点消费品企业采用和参与制定国际质量检验检测标准,推行产品认证制度,推动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结果与技术能力国际互认。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支持医药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通过国际通行认证。(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提升品牌竞争力。

1.推进品牌建设。培育发展一批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浙江名牌、出口品牌和出口名优特产品,塑造一批具有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浙江制造”品牌。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创建全国知名品牌建设示范区。(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商务厅、省经信委)

2.培育龙头企业。深入实施“三名”培育工程,以培育“三名”企业为目标,全面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生产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引导和支持企业与国际知名品牌对标,围绕研发创新、设计创意、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制定品牌赶超战略。鼓励企业注册国际商标、收购国际品牌和营销渠道,推进品牌国际化。(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

3.创新品牌营销模式。积极开展“中国质造·浙江好产品”行动,引导块状经济自主品牌利用新型网络销售平台开拓市场。实施浙江名品进名店工程,着力推动消费品知名品牌与知名商业零售企业对接合作。支持“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要求,推进浙江名品中心建设。推进外贸公共海外仓和境外浙江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建设,为自主品牌“走出去”创造便利条件。扶持一批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广告服务机构和品牌展览展示机构。(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

(四)优化市场环境。

1.完善市场准入。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政府自身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继续削减前置审批和不必要的许可。取消不必要的审批、目录和不合理收费,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及审批评估事项。(责任单位:省级有关单位)

2.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商标、地理标志、知名品牌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外观设计、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完善消费品伤害监测制度,加大线上线下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推动建立健全消费品企业黑名单等制度。规范发展电子商务平台,构建诚信经营的网络市场环境。(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科技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质量、能耗、技术等标准,以无证无照、无安全生产、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全面深化“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完善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制度,促进产业结构加快调整。进一步改善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优化产业组织结构。完善消费品原料配料含量、原产地、特殊人群适用性等信息披露标签标识全覆盖制度,推行消费品能效标识、绿色标识等认证制度,逐步扩大实施能效标识和绿色标识制度的消费品范围。(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专项建设基金等对我省消费品工业重点项目的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促进、重大科技专项等资金要加大对提高消费品供给能力的支持。充分发挥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消费品工业创新发展。对列入国家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试点城市的地区,要在重大项目、财政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开展产融对接活动,加强对消费品工业的融资支持。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根据财力安排一定的扶持资金,有重点地推进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金融办)

(三)强化人才保障。加大消费品工业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完善从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生产到管理的人才教育培养体系。针对消费品工业时尚设计等薄弱领域,支持我省相关院校引进境外名校优质教育资源,进行合作办学。定期组织专业性职业技能大赛,树立一批优秀职业技能人才典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委)

(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行业协会在政策研究、标准制(修)订、人才培训、宣传推广、新产品展览展示、国内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共同实施好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行业协会要加强自律和服务,维护良好的行业信誉,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遴选一批高品质并具有较大创新性的品牌产品进行推广,积极引导消费。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作用,营造放心便利的消费环境。(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等单位)

(五)全面加强舆论引导。支持主流媒体开展系列报道,宣传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及省内优质品牌,提高消费者对自主品牌的认知度和忠诚度,提升群众购买本土制造消费品的自豪感。宣传品牌建设成效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责任单位:省级有关单位)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相关政策。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省经信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认真总结和推广经验,重大事项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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