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医保政策新闻发布会
  • 主题浙江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医保政策新闻发布会
  • 时间2022年2月18日上午10:00
  • 地点之江饭店会议中心三楼新闻发布厅
  • 发布单位省医保局、浙江省中医院、湖州市医保局有关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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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徐伟伟: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中医药是中华文明的瑰宝之一,其传承创新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医保政策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同时也与广大群众的日常就医和健康需求密切相关。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医保局副局长徐伟伟、省中医院院长高祥福、湖州市医保局局长沈昕耀,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提问。

    下面,我们先请徐伟伟副局长做介绍。

    浙江省医保局副局长徐伟伟: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大家见面。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凝聚着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博大智慧。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为建设健康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发展中医药工作。2020年底召开的浙江省中医药大会,省委书记袁家军专门对中医药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加快建设高能级中医药创新平台,培养高素质中医药人才,构筑中医药医学高峰,建设中医药强省,为高水平建设健康浙江、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推动中医药在传承创新中高质量发展,省医保局印发了《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从落实人才价值、创新中医服务、推进支付改革、支持分级诊疗、推进数字化改革、发展中药产业、提高基金绩效等七个方面,提出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的20条具体措施。下面,我对《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一、体现中医人才价值,设立中医门诊辨证论治费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老百姓看中医门诊,医疗机构在继续收取一般诊查费的基础上(挂号费),可以加收中医门诊辨证论治费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体现了医保对中医的支持。同时,重视名中医经验传承创新,名中医个人临床经验方法可以直接通过其所在医疗机构向医保部门申报新增服务价格项目。提升中医医疗机构区域辐射力,优先将名医团队入驻的医疗机构纳入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二、创新中医服务,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价格形成机制。医保部门将加快新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受理审核工作,加快现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重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

    三、推进中医支付改革,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实施意见》明确,加大对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准入和支付政策的倾斜力度。鼓励中医医疗机构运用中医技术,在住院费用由按项目付费转为按疾病诊断付费(DRGs)中,对中医院实行中医药服务比例与医保支付挂钩的正向激励机制,即中医药治疗费用比例越高,医保激励力度越大,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使用中医药技术开展诊疗。对中医医疗康复等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实行按床日付费。

    四、支持分级诊疗,促进基层中医化、中医基层化。医保部门支持中医医共体建设,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发挥医保支付在调节中医医疗资源配置中的杠杆作用。建立中医优势病种医保支付新模式,对同病同效的治疗病例给予西医病组相近的支付标准。

    五、推进中医数字化改革,提升中医医疗机构医保准入的便捷性。积极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推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中内设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促进“互联网+中医药”发展,将中医在线复诊费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六、发展中药产业,探索中药优质优价形成机制。我们将符合规定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促进中药饮片优质优价,明确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中药饮片加成政策。推动医疗机构建立以中药质量确定采购价格的机制。

    七、提高基金绩效,促进中医药服务健康规范发展。《实施意见》强调,健全中医医疗机构医保管理体制,提升中医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建立医保基金支付与医院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机制。

    各位记者朋友们,中医药是中华文明的瑰宝,为造福人民健康作出巨大贡献,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中医药彰显特色优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新闻媒体多多关注传播,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熟知《实施意见》的具体规定,共同为促进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作出贡献。

    谢谢大家!

    徐伟伟:

    谢谢徐伟伟副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大家先通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机构名称。

    都市快报记者:

    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相关政策,中医药也越来越获得重视,越来越受到老百姓的青睐。请问这一次的中医药医保政策的出台,参保群众可以获得哪些实惠呢?谢谢。

    徐伟伟: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实施意见》出台以后,将给参保群众以下三个方面的实惠;一是参保的老百姓吃同样的中药可以少花钱。二是参保群众花同样的钱可以吃上相对质量更优的中药。三是参保群众看名中医的辨证论治费,这笔费用主要由医保支付。接下来,医保部门将加大对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准入政策倾斜力度,把更多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报销比例向基层倾斜,能够减轻患者个人经济负担,同时也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优势,对中医医疗康复等长期住院的,我们也可以按床日付费,这样既方便群众,也减少住院费用。非常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今日浙江记者:

    请问高院长,《实施意见》里有一项增加了辨证论治费,并且纳入医保甲类。您认为有什么积极意义?谢谢。

    浙江省中医院院长高祥福: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辨证论治是我们中医学的一个主要内容,也是中医学的特色和灵魂,包括辨证和施治两个过程。通过中医的望、闻、问、切四种手段,掌握患者的症状和体征,运用一系列复杂的辨证和类证鉴别,最后确定患者的理法方药,并给予患者相应的服药方面知识。这是中医认识疾病和治疗疾病的精髓,是中医学对疾病的一种特殊的研究和处理方法。

    这次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出台了这个实施意见,把辨证论治这一体现中医知识价值的医疗服务纳入医保甲类服务项目,充分体现了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对中医药政策的支持,也体现了对中医药人员医疗活动和知识价值的尊重,有助于调动中医药人员的积极性,助推我们浙江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谢谢,我就回答这些。

    浙江之声记者:

    我们知道,湖州是全国医改学习三明经验的优秀典范,医保对医改也起着牵引和杠杆的作用。请问湖州市在中医药改革方面采取哪些具体举措?谢谢。

    湖州市医保局局长沈昕耀: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为推动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湖州市出台了《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十条举措》,我们在省医保局出台扶持政策的基础上,我们出台了湖州的十条举措,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加快现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我们以临床价值为导向,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调价范围,湖州市先后两次共调整医疗服务项目4912项(其中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196项),全市公立中医院共增加医疗服务收入2811万元,这也有力支撑支持了我们中医的发展。

    二是鼓励基层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作为全省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试点,我市将医保报销比例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就诊,促进分级诊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使用中药饮片、院内中药制剂、针灸推拿等传统中医药服务项目,在按规定比例报销的基础上上浮20%。这个政策的出台也是比较有效地引导群众在基层就医,多使用中医类的技术。

    三是支持中药制剂发展。我们中医院都有一些自己研究的自制制剂,我们先后两批将25个中药制剂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照乙类药品管理,但不设个人自理比例,并同步调整了中药制剂的医保支付标准,平均提高了31%。这一举措也有力地支持了中医医院的发展。主要是这三个方面,我就回答这些。

    新华社记者:

    请问医保局领导,我们知道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传承的一个物质基础,我们浙江也是全国中药材的重点产区之一。在促进中药材的现代化和产业化方面,我们医保部门有哪些具体的做法?谢谢。

    徐伟伟:

    谢谢这位记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浙江是全国中药材重点产区之一,全省共有中药材资源2300多种,蕴藏量100多万吨,中药材资源总量和道地药材种数均位于全国前列。我们老百姓都知道,浙江有著名的“浙八味”,在国内非常有知名度,在“浙八味”的基础上,现在我们浙江省又评了新“浙八味”,不断地迭代,不断地在中医药发挥作用。“浙八味”中浙贝母年产量占全国的90%,杭白菊占50%,元胡、白术、玄参等占30%以上。我们浙江省医保局十分重视中药产业的传承创新发展,主要通过支付价格这个杠杆来推进中医药的现代化、产业化。重点是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将更多有临床价值的中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我们省医保局先后将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我省中药炮制规范的1181种中药饮片、262个中药类医院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中药饮片为医保甲类,中药类院内制剂属于医保乙类,先行自付比例均为零。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共计2860种药品,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中西药比例从医保支付来讲基本持平。

    二是把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大家知道中药现代化,原来是中药饮片汤剂,最近一些年研发了中药配方颗粒,颗粒混在一起开水一烫就可以服用。我们鼓励中药制剂创新,把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这个配方颗粒是由单味中药饮片按传统标准浓缩制成的,也是满足医师的辨证论治,直接冲服,携带、保存比较方便。以往浙江省对三级中医院配方颗粒医保是报销的,我们从今年1月1日开始,所有的医疗机构可以纳入医保。中药配方颗粒属于医保乙类目录,先行自付比例为3%。

    三是落实优质优价,促进中药材质量提升。因为中药饮片品质有高低,价格也不一样,像著名的“浙八味”就是我们大家公认的品质饮片。《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中药饮片加成政策,积极构建以中药质量确定采购价格的市场机制,引导医疗机构优先选择质量优良的中药材,让老百姓用上道地药材,避免以次充好、高价低质的乱象。医保部门将研究推进饮片支付的绩效管理,推进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通过省级药品采购平台阳光挂网采购,促使医药机构更加注重关注饮片质量,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我想优质优价应该说对中药的产业发展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针对这位记者的提问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浙江日报记者:

    浙江在全省实施了住院按DRGs支付方式改革,请问湖州市在中医药支付方面有哪些探索?

    沈昕耀: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市自去年实现全市域住院医疗服务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结合点数法付费,门诊医疗服务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按人头付费,长期、慢性病等住院医疗服务按床日付费试点的复合式多元支付方式改革。在改革实施过程中,针对现行支付方式对中医药确实也有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是病组分类标准跟西医还是有差别的。我们主动开展了一些探索,就是在支付方式改革当中怎么样来支持中医药的发展,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适当倾斜支付。扶持中医发展,对开展新技术、与西医具有相同疗效的中医传统技术予以政策倾斜。对基于医保支付的中医优势病种项目,研究制定适应医保管理需求、具有中医优势特色的病种分组方案,形成以中医治疗难易程度、疗效价值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机制。我们去年先搞了一些探索,确定了13个中医诊断,对30个中医病组给予基准点数上浮6%的政策扶持,这些体现中医特色的这30个病组,我们比一般的病组上浮6%,体现支持。

    二是按床日支付。将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中医康复类部分疾病纳入按床日支付,按照不同疾病、不同医院级别,以历史费用为基础,综合考虑医保基金收入预算等多种因素,会同财政、卫健等部门分级分类确定床日付费限额标准,并实行动态调整。

    三是同病同价支付。建立中医优势病种医保支付新模式,对同病同效的中医治疗病例给予西医治疗病组相近的支付标准。这里面的一个逻辑,就是中医相对来说治疗的成本低一点,费用低一点,但是我们在支付的时候,只要是跟西医同组、疗效相近,我们就支付相同的标准,支持中医大力发展。同时,选择诊断相对明确、各级别医院均具有治疗能力、资源消耗较少、易于下沉基层医院的简单操作和手术,设立DRG同病同价组,取相同的差异系数,主要是要实现同城同病同价同效支付,来促进分级诊疗和中医的发展。我想就回答这些,感谢你的提问。

    央广网记者:

    除了刚才我们介绍的《实施意见》,想了解一下浙江医保部门还有哪些举措来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谢谢。

    徐伟伟: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医保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强民生福祉、维护和谐稳定的一个重大制度安排。近两年来,省医疗保障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医保政策和价格杠杆作用,在促进支持我省中医医疗机构发展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举措:

    一是不断扩大中医药医保支付范围。加快中医医疗服务项目调整工作,比如2020年,我们将中医在线复诊费和药品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就是在互联网+,看中医复诊,复诊费用和药品费用可以纳入医保支付。2021年5月,新设立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7个,包括脊柱侧弯矫正术、针灸浮针皮下软组织松解术等等7个中医服务项目,2021年9月,又将中医的督灸、小儿斜颈推拿等9个中医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今年1月1日开始,又新设了中医门诊的辨证论治费,来不断地提高中医医疗机构的服务收入。

    二是推出符合中医特点的支付方式。刚才湖州的沈局长也介绍了,我们浙江是全国唯一的一个省,就是所有的医院,省级、市级、县级公立医院、民营医院,住院医保支付按DRGs,就是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原来是按项目付费,项目越多付得越多,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相当于“打包”付费,这个也是浙江的一个大的改革。因为中医、西医有差异,所以我们也非常重视中医院的疾病诊断支付,在充分研究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三级公立医院中医绩效考核指标,我们设立了6个纬度,就是中药饮片收入占药品收入比例、住院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收入占住院医疗收入比例等,这6个纬度既跟国家中医局对中医院的考核一致,又鼓励中医院多应用中医的技术,这个比例越高,医保部门对中医的激励越多。2020年,我们杭州市所有的三级中医院都获得了改革的红利,也促进了中医院多使用中医药的技术、提供中医药的服务。

    三是优化中医诊疗服务价格体系。以临床价值为导向,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的中医价格项目纳入调价范围。2019年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把兼顾中医发展作为基本原则,调整了85项中医诊疗项目价格,高于西医类5个百分点,不断地完善中医技术劳务价值的价格体系。

    四是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参与医保服务。将所有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范围。中医医疗机构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以向医保部门提出医保定点申请,提出申请以后,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优先将名医团队入驻的医疗机构纳入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下一步,医保部门将坚持“中医医疗机构对就医群众让利越多,医保对中医医疗机构激励越大”的原则,从门诊、住院两个方面考虑,进一步完善对中医医疗机构的激励政策。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徐伟伟:

    谢谢三位发布人,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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