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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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浙江省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2月2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水利厅。

联系人:童旭,联系电话:0571-87826647。

电子邮箱:sltjhc@zjwater.gov.cn。

通信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邮政编码:310009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浙江省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

前   言

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指出,水资源不能成为继电力、土地之后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并亲自部署编制了《浙江省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浙政函﹝2005﹞16号),提出了规划期内(远期水平年2020年)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并举的总体部署,为后续15年全省水资源保障各项工作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

自“十一五”以来,全省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围绕经济社会重大发展战略和民生保障需求,大力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与优化配置,以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为引领,统筹推进千万农民饮用水、万里清水河道、千万亩十亿方节水等重大工程建设,加快破解“水瓶颈”。22项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均已建成,浙东引水、浙北引水(千岛湖配水)、钦寸水库、朱溪水库等重点水源及引调水工程新增年引供水能力约40亿立方米。全省范围内形成以供水区为中心,水库(枢纽)工程为节点、引调水工程为主线、农村供水工程为补充的城乡水资源配置格局,在遭遇2013年、2022年高温干旱和2019~2020年、2020~2021年冬春干旱时,全省城乡供水总体正常,农田没有大范围受旱,有力支撑了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水资源条例》要求,浙江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浙江省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水资源节约、保护、利用、管理目标体系和措施体系,重构省域一体的水资源配置战略布局,提出了以浙东、浙中、浙北三大通道工程为标志的水资源配置工程,构建了“集约节约、生态绿色、安全韧性、智慧共享”的水资源保障体系,是规划期内全省水资源保障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重要依据。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五届全会精神,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为核心,以浙江水网建设为抓手,推动全省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平,充分保障环杭州湾区、四大都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维系江河湖库健康的水生态环境,全力打造丰水地区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样板,为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民生;

集约节约、高效利用;

底线思维、保障安全;

整体谋划、系统治理;

改革创新、数字赋能。

第三条 规划范围

浙江省全境,面积10.57万平方公里。

第四条 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020年

规划水平年2035年

远景展望到本世纪中叶

第五条 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水资源条例》《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

2.技术标准

《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SL201-2015)、《水资源规划规范》(GB/T51051-2014)、《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SL613-2013)、《水资源供需预测分析技术规范》(SL429-2008)、《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导则》(SL709-2015)、《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L/T712-2021)》及其它有关的规程规范。

3.有关资料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浙江省及有关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浙江省及有关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浙江水网建设规划、浙江省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等。

第二章  基本情况

第六条 水资源概况

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97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960亿立方米,浅层地下水资源量180亿立方米,地表与地下水资源重复计算量164亿立方米。

全省水资源量地区差异显著。总体分布趋势是自西向东、自南向北递减,按2020年七普常住人口计算,全省人均水资源量1512立方米,其中丽水市最高(7623立方米)、嘉兴市最低(445立方米)。

全省水资源量年内年际分配不均。汛期(4~10月)约占全年的70%以上;年际间存在明显的丰水年和枯水年,并有丰水年或枯水年连续出现的情况。遇20年一遇枯水年时,全省水资源量比多年平均减少3~4成。

全省水资源可利用量281~37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为275~371亿立方米,水资源可利用率为29%~39%。水资源可利用量最高的是钱塘江,水资源可利用量171~210亿立方米;其次是浙南诸河,水资源可利用量74~110亿立方米。

第七条 存在问题

1.水资源节约方面

全省整体用水效率较国内外先进水平仍有差距,传统提效节水仍具潜力;从供给端到需求端的全过程、多元化节水考虑不足,水源分质供水推进缓慢,缺水城市中70%未覆盖工业水厂,中水、淡化海水等非常规水利用率不高。

2.水资源保护方面

山区性中小河流生态基流保证率不高,沿海平原河网水体流动性差、水质改善能力弱,水生态监测体系不足以反映河湖生态状况,河湖水生态修复治理系统性不够。

3.水资源利用方面

以水库为主的优质水资源承载力空间分布与生产力不协调的情况逐步凸显,超过40%的县级城市中远期优质水源需求难以满足;水资源供给系统韧性不足、风险防控能力不强,绍宁舟、金义片等重点区域缺乏战略备用水源,再遇历史最旱年将出现超百天无水可供的局面,10余个县级以上城市未实现双(多)源供水,突发性水安全事件应对能力不足。

4.水资源管理

水价、水权、生态补偿、水资源生态价值转化、分质供水、非常规水利用、水资源管理考核评价等政策制度有待完善;水资源监测感知和信息处理能力较弱,无法支撑精细化水资源调度管理需求。

第八条 形势需求

“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全省聚焦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的奋斗目标,部署实施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和共同富裕示范区、海洋强省、山区跨越式发展、美丽浙江等重大建设任务,构建一湾引领、三带提升、四极辐射、多群链接、两屏融合、全域美丽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未来一段时期,人口、产业向城市群进一步集聚,区域性生活和工业用水增长需要高标准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也需要足额保障农业用水、生态用水。预测至2035年,在强化节水、保障生态用水的前提下,全省生活生产缺水量达35亿立方米,其中环杭州湾、金义都市区、温台沿海城市群优质水缺口达26亿立方米,金衢盆地、宁绍平原、温台沿海平原农业用水存在不同程度缺口。

水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控制性要素,破解水资源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是新阶段我省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挑战之一。我们要立足流域整体和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统筹加强需求和供给管理,以一体化思路重构水资源保障战略布局,系统谋划、超前布局更大范围的水网工程,在全面加强节水、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前提下,集中力量推进一批重点水源和水资源配置通道建设,增强省域水资源战略储备、提升水资源调配能力,提高水资源供给系统韧性和应对极端干旱能力。

第三章  规划目标与用水需求

第九条 总体目标

至2035年,构建完善“节约集约、生态绿色、安全韧性、智慧共享”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建立与省域发展总体格局相适应的水资源战略布局,水资源充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备防御新中国成立以来遭遇的特大干旱的能力。展望到本世纪中叶,全省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完备,各级水资源配置和供水保障网互联互通、高效协同,高水平水资源配置网全面建成。

第十条 具体目标

水资源节约。至2035年,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20年下降40%以上、3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40以上,缺水城市工业水源分质供水全覆盖、再生水利用率(含再生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达到25%以上,全省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水资源保护。至2035年,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稳定在95%以上,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河湖基本水面率不低于5.66%,水土保持率达到93.2%以上,集水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生态流量监测全覆盖,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5%以上,八大流域从源头到河口生态健康发展。

水资源利用。至2035年,县级以上城市水库供水和“一源一备”全覆盖、特枯年份(20年一遇及以上旱年)供水有保障,粮食生产功能区灌溉供水保证率和城乡同质化饮水覆盖率稳步提升。新增工程年引供水能力30亿立方米以上,形成“省域一体、调控有力、多源互济、丰枯调剂”的水资源配置格局,水资源供给系统韧性更足、风险防控能力更强。

水资源管理。至2035年,构建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体系,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控预警机制,实现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的协调发展。节水护水用水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市场机制、考核评价体系健全,水资源全过程监测管控体系完备,水资源配置多目标调度规则科学规范,水资源智能化调度管理运行高效。

第十一条 河道外生活生产用水需求

(一)经济社会发展趋势

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关于全省中长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格局以及《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全省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部署安排,至2035年,全省常住人口规模约7400万,城镇化率约80%;地区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20年“翻一番”;严格保护81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分别稳定在1500万亩、120亿斤以上。

(二)用水需求

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采用定额法、相关比例法等预测规划水平年生活生产用水需求。

至2035年,全省50%、75%、90%、95%保证率下(相应于平水年、一般枯水年、枯水年、特枯年)的总需水量分别为210.03亿立方米、226.27亿立方米、241.65亿立方米、253.00亿立方米。

至2035年,全省需水总量(50%保证率)210.03亿立方米,其中城镇优质需水量90.77亿立方米。综合生活需水量71.79亿立方米,工业需水量49.85亿立方米,农业需水量(50%保证率)88.39亿立方米。

第十二条 河道内生态用水需求

全省布设生态流量监测断面517个,覆盖重点河流、重点水利工程、中小河流干支流汇合口、县级行政交接断面、县级城市母亲河。全省布设生态流量监控断面224个,主要包括重点河流和重点水利工程。

(一)重点河流生态流量

重点河流包括苕溪、钱塘江等八大江河干流(含其集水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重要支流),监控断面选择干支流交汇口、设区市行政交接处,结合现有水文测站、大型控制性水利枢纽等布设,8条重点河流共计28个监控断面。

重点河流生态流量分为基本生态流量和目标生态流量,基本生态流量主要定生态基流(山区河流为日流量指标,平原河流为日水位指标),将其作为河流生态流量的下限值,采用Tennant法、QP法结合已经批复的有关规划设计报告(方案、环评)成果综合确定;目标生态流量定全年期生态流量(年水量指标),将其作为确定河流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的控制指标,采用Tennant法结合河流现状及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确定。

(二)重点水利工程生态流量

重点水利工程主要包括大中型水库枢纽,其生态流量确定原则如下:

a)已建大中型水工程:有已经批复的有关规划设计报告(方案、环评)明确生态流量的遵循设计文件,没有设计文件的原则上按照多年平均流量的10%确定生态流量,浙东、浙中、浙北水资源配置通道建成后,逐步将生态流量提高至多年平均流量的20%;新安江、湖南镇、滩坑、紧水滩、珊溪等调节性能较强的水工程在水资源配置时预留生态流量不低于多年平均流量的20%。

b)拟建大中型水工程:从高标准确定生态流量,具体以各个工程前期设计文件为准,尚未进入前期的工程采用多年平均流量的20%预留生态流量,同时合理增设水库生态调节库容,为进一步提升流域生态流量保障水平奠定基础。

(三)其它河湖生态流量监测

在中小河流干支流汇合口、县级行政交接断面、县域母亲河等加密布设一批生态流量监测断面,本阶段暂不定生态流量管控目标,通过持续开展生态流量监测,积累相关监测数据,为服务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奠定基础。一是加密干支流汇合口,覆盖全省集水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100余条河流,监测断面布设于河流出口以及与干流交汇口下游。二是加密行政交接断面,充分对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接断面生态补偿和水质考核等需求,共计63条河流(河段),监测断面布设于县(市、区)行政交接处。三是服务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覆盖全省90余条县级城市母亲河,监测断面布设于母亲河城区段。

第四章  规划措施

第十三条 水资源节约

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高标准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计划,强化用水约束性指标管理,以提升用水效率、水源分质供水、非常规水利用等为主要抓手,加强重点领域节水,强化节水监督管理,努力打造南方丰水地区节水标杆省份。

(一)用水强度指标

1.综合生活用水

至2035年,全省平均城镇综合生活用水定额280升/人.天。不同城市以城镇规模等级、居民生活水平、公共服务业发展和水源条件而定。杭州、宁波-舟山、温州、金华-义乌等都市区核心区城镇综合生活用水定额为300~330升/人.天,其中杭州主城区核心区城镇综合生活用水定额360升/人.天,基本达到日本、韩国和珠三角核心区的用水水平;台州、嘉兴、湖州、绍兴、丽水、衢州等区域中心城市城镇综合生活用水定额为260~300升/人.天;其它区域节点城市、特色县域中心等城镇综合生活用水定额为230~260升/人.天。

至2035年,全省平均农村综合生活用水定额160升/人.天。不同农村可以根据公共基础设施覆盖情况、居民生活水平、乡村产业发展和水源条件而定,平原区为160~180升/人.天,丘陵盆地区为140~160升/人.天,山区为120~140升/人.天。

2.经济社会用水

至2035年,全省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分别达到14.2立方米、10.2立方米,较2020年下降率分别达到40%以上、30%以上。与国内省份和城市相比,用水强度指标整体好于南方省份和苏州、广州等城市,与北京、青岛、深圳等城市仍有差距;与日本、韩国等国家相比,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强度指标基本相当,万元GDP用水量则优于后者。

杭州、宁波、舟山等国际化国家中心城市用水强度指标均达到东南区乃至全国、国际先进水平,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台州、丽水等区域中心城市用水强度指标均达到东南区先进水平,衢州用水强度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二)加强重点领域节水

1.农业节水增效

以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以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为抓手,加快推进亭下、四明湖、铜山源、乌溪江、碗窑、上浦闸、牛头山等7个大型灌区、40余个重点中型灌区和70余个一般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加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强田间工程计量设施建设,强化用水计量管理。

2.工业节水减排

以提高优质水资源利用效益和促进水生态环境改善为核心,以工业水源分质供水和再生水利用为抓手,进一步拓展工业用水水源、提高工业用水效率。以优质水资源紧缺且河道水源条件较好地区为重点,以省级及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台)为单元,采取统一工业水厂供水模式,实施专业化运营,实现优水优用。

重点推进区(26个):杭州市区、宁波市区、余姚市、慈溪市、温州市区、乐清市、嘉兴市区、嘉善县、海盐县、海宁市、平湖市、桐乡市、湖州市区、德清县、长兴县、绍兴市区、金华市区、兰溪市、义乌市、衢州市区、龙游县、舟山市区、岱山县、台州市区、温岭市、玉环市。

3.城镇节水降损

以降低城镇管网漏损率为核心,以加强供水管网改造、优化管网检漏为抓手,降低原水输水损失率和净水配水管网漏损率。逐步推进城乡供水管网改造建设,所有县级以上城市供水管网实行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县级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

重点推进区(27个):淳安县、建德市、宁波市区、象山县、宁海县、温州市区、苍南县、文成县、龙港市、嘉兴市区、嘉善县、海盐县、湖州市区、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新昌县、嵊州市、诸暨市、义乌市、东阳市、永康市、常山县、台州市区、临海市、莲都区、龙泉市。

4.非常规水利用

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再生水和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工业再生水利用。以优质水资源紧缺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为重点,以工业利用、市政利用和河湖生态补水为主要途径,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再生水利用实现高质量发展。

重点推进区(24个):杭州市区、宁波市区、慈溪市、宁海县、乐清市、嘉兴市区、海盐县、平湖市、桐乡市、湖州市区、长兴县、绍兴市区、诸暨市、嵊州市、金华市区、兰溪市、义乌市、衢州市区、龙游县、舟山市区、台州市区、温岭市、玉环市、莲都区。

5.海水淡化利用

推动沿海及海岛地区海水淡化规模化应用,高耗水行业和工业园区冷却水优先利用海水、亚海水。在海岛地区和产业园区选择合适试点,探索不同规模海水淡化水进入城市市政供水管网的模式及投资、运营和管理机制,完善供水水源结构和产业链条。

重点推进区(9个):象山县、洞头区、乐清市、苍南县、舟山市区、岱山县、嵊泗县、三门县、玉环市。

(三)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推进县域节水达标建设提档升级,力争全省县(市、区)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覆盖。完善节水评价机制,在水资源利用建设项目、规划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中全面推行节水评价。完善协调先进的用水定额体系,在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管理、水价改革、节水评价等工作中严格标准定额应用。创新节水服务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积极探索合同节水管理试点工作。

第十四条 水资源保护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河湖生态空间管控,强化水源地保护,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大力开展水生态治理与修复,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完善水文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监测体系,高水平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浙江建设。

(一)加强河湖生态空间管控

科学划定河湖生态空间,确定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湖缓冲带、河湖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范围,明确各类水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功能定位、主要用途和管控要求。强化河湖生态空间管控,建立完善河湖空间管理制度,加强水域岸线动态监测和巡查,严格水域岸线空间、功能与资源管控,确保河湖水面率和自然岸线保有率稳中有升。全面推行河湖健康评价,逐步建立河湖健康档案,了解河湖生态状况,掌握河湖健康变化规律,提出河湖健康管理对策。

(二)加强水源地管理保护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善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准入和退出管理制度,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水源地名录,持续开展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制定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测监控,提升水源地风险预警能力。加强地下水保护,制定地下水取水总量和地下水水位管控指标,完善地下水监测体系,维持地下水合理水位,保护地下水水质,强化地下水的战略储备水源功能,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

(三)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核心,推进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海系统治理,形成“上护、中治、下控”的水生态保护治理体系。山区性河流上游源头区强化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推动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中游地区通过河道综合治理,保护深潭浅滩,维持河湖自然形态,建设亲水岸线,加强水域岸线等生态空间管控,改善河湖生态环境;下游入海河口区保障安全下泄流量,维持健康水沙关系,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河口湿地建设,维护河口生物多样性。

推进钱塘江、大运河、瓯江、苕溪等八大水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整体推进中小流域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保护自然岸线,结合河道整治等实施河湖岸线生态修复,建设亲水岸线,对已有堤防实施生态化改造,在提升安全的同时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持续增强水源涵养功能;完善河湖长管理机制,提升河湖管理水平。

(四)保障河湖生态流量

科学确定河湖生态流量,按照流域水资源条件和生态保护需求,分期分批科学确定重点河湖及水利工程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水量、水位)目标。强化河湖生态用水保障,将生态用水调度纳入江河湖库日常水量调度管理,采取控制性水利工程配水、闸坝联合调度等措施,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建立健全生态流量监测预警机制,合理布设有序开展重点河流、重要水利枢纽、干支流汇合口、行政交接断面和县级母亲河生态流量监测,构建覆盖面广、方法适宜、实时预警、动态评价、滚动考核的生态流量监测预警体系。改善河网水动力,有序开展杭嘉湖、萧绍宁、温台沿海平原河网及西湖、西溪湿地、湘湖等区域生态配水,保障河道内基本生态用水需求,促进河湖水体有序流动。

第十五条 水资源配置

立足流域区域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以江河源头地区的控制性工程为主要水源,以河口水利枢纽为水源调配的重要补充,以引调水骨干工程为平衡不同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的必要手段,实现水源互济联调,推进优水优用、分质供水,形成“省域一体、调控有力、多源互济、丰枯调剂”的水资源配置格局。

(一)总体布局及骨干通道

1.总体布局

以太湖、钱塘江河口、钱江源-千岛湖、湖南镇-黄坛口、紧水滩-滩坑、珊溪-赵山渡等大水源为核心,打通浙东、浙中、浙北三大区域配水大通道,充分利用发挥“大水源、大通道”优势,推进流域区域供水水源互联互通,增强水资源统筹调配及供给能力,着力形成“六源三湾十中枢八通道”的省域水资源配置大格局,充分保障环杭州湾区、四大都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维系江河湖库健康的水生态环境,提高水资源供给系统韧性和应对极端干旱能力。

2.骨干通道

(1)太湖(太浦河、苕溪)至浙北地区配水通道。该配水通道由太湖至嘉兴西片(嘉兴市区、海宁、桐乡、海盐)配水、太浦河至嘉兴东片(嘉善、平湖)配水、湖州太湖取水、赋石-老石坎至湖州配水等组成。

(2)钱塘江中上游(钱江源-千岛湖、分水江等)至浙北地区配水通道。该配水通道由钱塘江南北源(常山港、新安江)沟通、千岛湖至浙北地区(杭州、嘉兴)配水、分水江至浙北地区(杭州、嘉兴)配水等组成。

(3)钱塘江中上游(湖南镇-黄坛口、白水坑-峡口)至浙中地区配水通道。该配水通道由钱塘江源头水库(白水坑~峡口、碗窑、湖南镇~黄坛口水库)连通、浙中城市群水资源配置(湖南镇~黄坛口至衢州、金华配水)、浙中城市群水资源配置延伸(受水区辐射环杭州湾南翼地区)等组成。

(4)钱塘江河口至浙北、浙东地区配水通道。该配水通道由杭州市钱塘江河口配水、浙东引水(杭绍宁舟河网一般配水)、舟山大陆引水等组成。

(5)瓯江中上游(紧水滩-滩坑)至浙江沿海和丽水配水通道。该配水通道由紧水滩至滩坑连通、滩坑至浙江沿海(宁波、舟山、温州、台州)配水、紧水滩和滩坑至丽水配水等组成。

(6)曹娥江中上游(汤浦、钦寸、镜岭等)至浙东地区配水通道。该配水通道由汤浦水库至宁绍平原(绍兴市区、慈溪)配水、钦寸水库至宁波引水、镜岭水库至绍兴(绍兴市区、嵊新片)配水等组成。

(7)瓯飞(珊溪-赵山渡、瓯江河口、楠溪江)至温州沿海地区配水通道。该配水通道由珊溪-赵山渡至温州沿海平原(温州市区、瑞安、平阳、苍南、龙港)配水、温州市瓯江引水、楠溪江供水等组成。

(8)椒江(朱溪-长潭、椒江河口)至台州沿海地区配水通道。该配水通道由朱溪水库至长潭水库引水、长潭至台州南片(台州市区、温岭、玉环)配水、椒江河口至温黄椒北平原配水等组成。

远期谋划研究新安江~湖南镇~紧水滩三库连通工程与环杭州湾供水一体化工程:分别从源头和末端连通浙北、浙东两大水资源配置通道,进一步增强全省域水资源调配、防汛调度、生态调度的灵活性。

(二)河道外生活生产用水保障

1.杭州市

杭州市规划水平年优质水缺口8.2亿立方米,主要分布在杭州市区。一是谋划实施钱塘江南北源沟通,优化利用钱江源~千岛湖优质水资源量,向杭州方向增加配水量6.5亿立方米;二是实施以分水江中上游库群为水源的分水江流域配水工程,向杭州方向新增配水量3.5亿立方米;三是实施里畈水库加高扩容、萧山区雀山岭水库等工程,增强临安区、杭州江南片优质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2.嘉兴市

嘉兴市规划水平年优质水缺口3.3亿立方米。一是实施嘉兴市域外配水工程(杭州方向),联合杭州谋划实施钱塘江南北源沟通、分水江流域配水工程等,优化利用钱江源~千岛湖~分水江优质水资源量,向嘉兴方向增加2.0亿立方米配水量;二是实施嘉兴市域外配水工程(太湖方向),增强嘉兴西片地区优质供水应急保安能力。

3.湖州市

湖州市规划水平年优质水缺口1.2亿立方米,主要分布在湖州市区、德清县和长兴县。通过赋石-老石坎水库扩容挖潜(老石坎水库扩容、赋石水库扩容、赋石水库库区新建高姚吴水库)、扩大太湖取水量,做好市域范围内水源及输配水设施互联互通、互调互济,协同解决湖州市区、德清县和长兴县优质水缺口。

4.绍兴市

绍兴市规划水平年优质水缺口约2.2亿立方米,主要分布在绍北片和嵊新片。一是结合曹娥江流域防洪需求,在曹娥江上游澄潭江新建镜岭水库,解决1.0~1.2亿立方米优质水缺口;二是宁波扩大域外引水(瓯江方向)实施后,逐步退减曹娥江中上游水库(汤浦)向慈溪市供给的0.73亿立方米水量;三是联合衢州、金华等谋划实施浙中城市群水资源配置延伸工程,自水资源相对丰富的钱塘江中上游乌溪江、江山港引水,提升绍兴市供水抗风险能力。

曹娥江流域绍北片农业缺水通过充分利用曹娥江大闸闸上江道调蓄能力挖潜利用浙东引水解决;曹娥江流域嵊新片农业缺水通过三溪水库、镜岭水库补充供水解决;浦阳江流域片主要通过安华水库扩容以及扩大从浦阳江的引提水量解决。

5.宁波市

宁波市规划水平年优质水缺口约4.4亿立方米,主要分布在宁波市区、慈溪市,象山县、宁海县和余姚市存在少量缺口。宁波市域范围内可供开发利用的优质水资源十分有限,近期实施宁波市区原水东西线连通、奉化区柏坑水库扩容、宁海县清溪水库等工程,做好境内外水源工程联网联调,结合防洪等综合利用实施许江岸(或岩头、跸驻)、西岙等水库。宁波市本地挖潜工程实施后优质水缺口仍然达到3.8亿立方米,加上逐步退减慈溪自汤浦水库0.73亿立方米的引水量,宁波市扩大域外优质引水需求约4.5亿立方米。

宁波市区和余慈片工农业生产用水存在轻度缺水情况,规划实施外大岙调蓄水库、临海浦海涂水库,增强对既有浙东引水的调蓄能力、增加浙东引水工程有效供给量,提高宁波市区和余慈片工农业生产用水保证程度。

6.舟山市

舟山本岛区(舟山市区、岱山县)规划水平年优质水缺口约0.7亿立方米。一是立足本地实施水资源优化利用工程,扩容岑港水库和洞岙水库,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工程实施后可新增优质供水能力约0.1~0.2亿立方米;二是自水资源条件较好的区域外引优质水0.5亿立方米。

嵊泗县正在实施大陆(小洋山)引水工程,该工程建成后可以解决嵊泗县优质水短缺问题。

7.温州市

温州市规划水平年优质水缺口约1.8亿立方米,主要分布在温州市区、乐清市、平阳县、苍南县、龙港市,永嘉县存在少量缺口。

温州南片(珊溪-赵山渡供水区):现状由珊溪-赵山渡水库提供城镇供水,水资源保障情况总体较好,远期优质水缺口约1.2亿立方米。温州市区正在实施瓯江引水工程,主要承担温州市城镇补充备用供水功能,实现珊溪水库水源、泽雅水库水源互为备用的供水格局;平苍片(平阳、苍南、龙港)结合防洪等综合利用实施岳溪等水库。本地挖潜后,温州南片仍有约1.0亿立方米优质水需自水资源相对丰富的瓯江小溪引水解决。

温州北片(楠溪江供水区):由于楠溪江流域缺乏有效调蓄工程,枯水年份永嘉县、乐清市优质水缺口约0.6亿立方米。一是本地挖潜,永嘉县实施金溪、北溪等发电为主的水库功能调整,乐清市实施银溪水库改扩建工程;二是结合楠溪江流域防洪和生态改善需求,在楠溪江上游实施巽宅水库。永嘉县通过本地挖潜可以解决本地优质水不足的问题,乐清市约0.5亿立方米的优质水缺口需自水资源相对丰富的瓯江小溪引水解决。

在本地挖潜、域外引水等工程实施前,先行实施温州市域范围水资源联合调配,将珊溪-赵山渡、瓯江引水工程富余水量适量调剂至乐清市和平苍片,提高上述区域优质水资源应急保障能力。

温州市沿海平原区农业用水缺口主要通过实施瓯江引水、鳌江河口大闸等工程,充分利用河口地区水资源解决灌溉供水缺口,同时兼顾改善平原河网水体流动性。对于水源条件较差、灌溉设施不能覆盖的区域(如乐清、文成、泰顺等),建议适当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或适当降低灌溉供水保证率。

8.台州市

台州市规划水平年优质水缺口约1.5亿立方米,主要分布在台州南片,三门县存在少量缺口。

台州南片(台州市区、温岭市和玉环市):城镇优质用水和一般工业用水缺口分别约为1.4亿立方米、0.9亿立方米。规划于椒江口新建椒江河口水利枢纽向台州南片地区配水,补充温黄平原一般工业和农业供水,为长潭水库新增城镇供水量创造条件。瓯江小溪作为本片区战略备用水源。

三门县远期存在的少量优质水缺口通过实施清溪水库引水解决。天台县、仙居县、临海市结合防洪等综合利用需求实施茶园水库、北岙水库、指岩水库,增强本区域优质水资源战略储备能力。

9.金华市

金华市规划水平年优质水缺口约2.4亿立方米,主要分布在金华市区、兰溪市、义乌市、永康市,武义县、浦江县、东阳市存在少量缺口。解决金华市水资源保障能力不足的总体思路是内挖潜、外引调,强化区域内中小水源工程联网联调,充分合理利用本地水资源,对于仍然不能解决的供水缺口则通过兴建跨区域引水工程,自水资源相对丰富的钱塘江中上游引水补充。

金兰片(金华市区、兰溪市):在充分挖掘利用沙畈-金兰、九峰、安地、莘畈等重点水源的前提下,优质水缺口约0.8亿立方米,需要通过域外引水解决。

义东片(义乌市、东阳市):义乌市推进水源分质供水,东阳市新建石马潭水库,与横锦等水库联网联调,提升东阳江流域义东片供水保障程度,仍然不能解决的0.6亿立方米优质水缺口需要通过域外引水解决。

永康市:在本地水库群联网联调的基础上,优质水缺口约0.5亿立方米,需加快推进好溪水利枢纽工程,自邻近的好溪流域引水解决,也可纳入浙中城市群水资源配置统筹解决。

武义县、浦江县优质用水也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口,规划立足本地,结合防洪等综合利用新(扩)建水库并实施水库群联网联调,增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武义自宣平溪扩建青岭水库并引水至熟溪流域的八佰水库(新建),与石硖-源口等水库联网联调;浦江新建双溪、外胡等水库,与仙华-金坑岭、通济桥等水库联网联调。

金华市农业用水缺口约1.5亿立方米,一是通过增强沿江引提水能力和乌溪江引水调蓄能力,充分利用既有乌溪江引水和金华江、兰江过境水。二是结合防洪为主的水库,通过综合利用其水资源,改善水库所在区域农田灌溉和乡镇供水条件。

10.衢州市

衢州市水资源保障条件总体较好,特别是开化水库建成后,衢州市唯一一个以河道水作为城镇供水的城市将调整为水库供水,从而实现全市域县级城市以水库为主供水源。

衢北片:农业用水存在缺口,规划新建开化、寺桥、佛乡等水库,适时扩容铜山源、周公畈等水库,并自西向东连通齐溪~开化、芙蓉、寺桥、铜山源、周公畈、佛乡等水库,实施铜山源、寺桥等灌区灌溉配水工程,完善衢北水网体系,盘活衢北地区水资源,整体提高灌溉供水保证率。

衢南片:水资源保障条件总体较好,规划实施湖南镇水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增强水库防洪能力的同时恢复提升水库兴利调节能力,适时扩容江山港源头的白水坑-峡口等水库,自西向东连通白水坑-峡口、碗窑、湖南镇-黄坛口等水库,以乌引东干渠连通沐尘、高坪桥等水库,进一步提升衢南片乃至整个浙中地区供水安全保障程度。

此外,规划结合防洪等综合利用实施江山张村水库、常山龙潭水库、衢江罗樟源水库等,提高水库所在流域防洪能力,同时提高水库下游乡镇供水和灌溉供水保证程度。

11.丽水市

滩坑引水、潜明水库及引水工程、黄南水库、兰溪桥水库扩建、清水源水库等一批骨干工程建成后,丽水市规划水平年水资源保障条件总体较好,仅缙云县生活生产用水存在缺口。规划重点推进莲湖、棠溪等水库,进一步提升宣平溪、好溪流域水资源调控能力,保障缙云县供水安全,提高丽水城区生态用水保障程度。实施紧水滩、滩坑两大水库连通工程,提升大溪干流洪水调控能力和小溪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为市域优质水外输创造条件。

另外,丽水市乡镇相对分散,部分乡镇供水保证程度不高,规划结合防洪等综合利用实施遂昌成屏二级水库扩容、莲都雅溪一级水库、龙泉均溪三级水库改建工程、青田新八源水库等,提高水库所在流域防洪能力,同时提高水库下游乡镇供水和灌溉供水保证程度。丽水市属于丘陵山区,对于水源条件较差、灌溉设施不能覆盖的区域,建议适当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或适当降低灌溉供水保证率。

(三)河道内生态用水保障

1.河道内生态水量保障

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976亿立方米。2035年河道外配置水量约210亿立方米,约占多年平均水资源量的22%;2035年河道外耗用水量约为116亿立方米,约占多年平均水资源量的12%,保留在河道内的生态水量为860亿立方米,约占多年平均水资源量的88%。

2.重点水利工程下泄生态流量保障

建立统筹兼顾防洪、供水和生态用水的水工程调度运行模式,保障水利工程河道内下泄生态流量,具有拦蓄水功能的已建大中型水工程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多年平均流量的10%(已有相关设计文件明确生态流量的除外),新建大中型水工程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多年平均流量的20%。水工程下泄生态流量日保证率达到95%以上。

3.重点河流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

通过河道外用水合理控制、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利工程统筹调度,河道内生态水量保障情况较好,重点河流主要控制断面枯水年和枯水期河道内生态用水保障程度较高,所有控制断面全年期生态下泄水量均超过控制目标,绝大部分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证率达到95%以上。

(四)重要平原生态配水保障

重要平原包括杭嘉湖东部平原、萧绍宁平原、台州温黄平原、温州温瑞平原,从维持河网最小容积或最低水面面积角度分析了平原基本生态水量,从促进河网水体有效流动、有效改善河网水生态环境角度分析了平原目标生态水量,同时基于供给侧配水水源可配水水量分析,提出了重要平原河网基本生态水量和目标生态水量,其中基本生态水量为11.64亿立方米、目标生态水量为79.86亿立方米。

通过流域控制性工程建设、实施全流域水资源统一调配,在保障河口生态用水要求的前提下,合理有序利用太湖及独流入海的钱塘江、曹娥江、甬江、椒江、瓯江等河口水资源,向杭嘉湖、萧绍宁、温黄、温瑞等沿海平原进行生态配水。重要平原维持河网最低蓄水量所需的基本生态需水量日保证率达到95%,目标生态用水原则上没有保证率要求,视配水水源条件在满足生活生产和基本生态用水的前提下,采用丰增枯减的原则予以适度保障。

(五)完善应急备用水源体系

因地制宜开展城市饮用水应急水源和储备水源工程建设,加强相互独立、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的主水源和应急备用水源的联合供水。全省还有10余个县级城市未实现双(多)源供水,应对突发性水安全事件能力不足,规划主要通过新(扩)建备用水源、利用现有水源连通水厂、受水区净水管网连通等方式完善应急备用水源体系。至规划期末,全省实现县级以上城市“一源一备”全覆盖。

(六)保障农村供水安全

按照乡村振兴梯次推进的总体部署和城乡融合发展要求,以打造全国领先的城乡供水“同质同标同服务”为目标,建设和管护并重,合理安排、布局农村饮用水水源,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城乡一体化、规模化供水,加快形成城市供水县城网、乡镇供水局域网、村级供水补充网三级供水体系完备的农村供水网,深化数字化改革,健全运行管护机制,实现农村供水格局提档升级,供水保障向“品质化”提升,长效管护向“数字化”迭代。

(七)水资源供给风险防控

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以强化水资源风险前端管控为核心,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为重点,以提升水资源风险监测预警能力为抓手,实现风险全过程防控,努力防范、应对和化解水资源供给系统风险。一是强化水资源风险前端管控。强化水资源承载力在区域发展、城镇化建设、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刚性约束,从源头加强水资源风险预防。二是完善水资源保障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意义的跨流域跨区域引调水工程,增强工程设计的抗风险能力。在保障常规供水的基础上,适当扩大工程设计供水规模,预留特殊干旱年份应急供水潜力和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情况下的供水潜力,提升水资源供给系统的韧性和风险防控能力。三是提升水资源风险监测预警能力。迭代完善《浙江省水利旱情预警管理办法(试行)》,加快预警阈值生成模型、精细化分级用水管控措施、联合调度方案生成和联调联控机制等研究实践。

第十六条 水资源管理

(一)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做好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顶层设计,研究提出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框架、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主要制度内容、具体措施要求等。

以五年为一个周期,动态建立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科学制定年度用水控制目标计划,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

贯彻“以水四定”要求,落实国土空间规划、高耗水产业规划等的水资源论证工作,对规划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适应性、规划用水的合理性以及水资源保障的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保证城市发展规模、产业结构、产业规模和空间布局与水资源保障能力相适应。

(二)提升水资源智慧化管理水平

1.完善水文水资源水生态监测站网体系

优化省市县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布置,进一步增加市县控制断面、中小流域、感潮河段以及重点城镇的水文监测站点密度,依托先进科技手段和装备,升级改造现有水文测站的水位、流量等信息采集和传输设施设备,实现水文水资源信息采集自动化、信息传输网络化、信息处理标准化。

在重点河流和重要水利枢纽主要控制断面布设生态流量监测站点,为河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考核评价提供基础支撑;在中小河流干支流汇合口、县级行政交接断面、县域母亲河等加密布设一批生态流量监测断面,持续开展生态流量监测,积累相关监测数据,为服务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奠定基础。河湖生态流量感知体系建设充分依托既有站点布设,在既有站点上增加功能满足生态流量监测需要;没有既有站点可以依托的则新设生态流量监测站。全省布设517个生态流量监测断面,其中需新建监测站点(包括新设站或在既有站点新增功能)371个。

试点推进重要河湖和湿地水生态监测,逐步推进水生态指标(水文、水质、气象、河湖连通性、鱼类、浮游动植物、底栖动物及其它水生生物等)的监测。

2.提升取用水计量监控水平

实现计量设施标准化和计量设施安装规范化,推动年取水万吨以上用水户在线监测全覆盖。研究制订取水计量检测实用技术规程,定期开展流量监测和计量校准,全面提高取水计量监测正常运行率与准确率。在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取用水计量监控体系,提升用水计量监测能力,完善取用水统计,强化取水户计量监测主体责任。力争实现全省所有非农取用水户和大中型灌区的在线监控,实现省市县界来水、取水、用水和排水在线监测。加强平原(城区)引配水工程取水口计量监测和受水区河湖控制断面水量水质监测。研究采取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技术提升水资源计量监控信息的精准性、及时性,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3.完善水资源数据共享体系

拓展数据资源获取渠道,全面监控全省水资源与节约用水形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供水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水量、水质和取水、供水、排水等数据共享至政府公共数据平台;公共供水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将年用水量一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单位的用水信息共享至政府公共数据平台。

4.迭代升级水资源保障数字化应用

以流域(区域)为单元,建立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取水—供水—用水—排水”一体化调度水网,构建透彻感知、优化决策、精准调配、高效管理的智能化供用水监控系统,迭代升级水资源保障数字化应用,建设城乡清洁供水、水资源调配、数字节水等场景应用,提升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和预警能力。

重点推进省域一体水资源调配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强化水资源监测,实时掌控预判区域水资源储备及用水状况,结合气象预报等信息,预判未来一定时期水网供水余度,根据预警阈值,发布预警信息,基于多种来水、用水、保障目标进行调度方案预演,生成用水管控和供水调度预案,提前对全社会用水进行指导干预,增强水网水资源调配的及时性、科学性、精准性。

(三)深化水权水价改革

加快推进用水权改革,建立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明确区域水权、取用水户取水权,完善用水权交易机制。至2035年,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用水权制度体系全面建立,用水权改革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的作用全面发挥。迭代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差别化水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逐步形成水价动态调整机制。继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农业用水精准补贴。

(四)完善水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聚焦“两山”转化改革,探索建立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支持丽水等地开展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立水生态产品价值科学核算体系。完善江河源头区和水源地水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对水生态保护、开发建设等行为引起的损益关系进行调节。构建跨流域、流域上下游横向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资金补偿、产业扶持、技术援助、人才支持等多元化市场化补偿方式,开展水资源费收费标准提升和分成比例改革,探索按取水口以上流域面积、水质、水量等要素确定水资源费分成比例的模式。

(五)健全水资源管理督查考核制度

建立浙江省水资源综合评价制度,研究提出水资源综合评价指数,公布省、市、县三级水资源综合评价结果。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巡查制度,加强对水资源节约、利用、保护的监督检查。完善水资源管理考核体系,将水资源节约、利用、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范围。不断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方案,优化考核组织方式和指标设置,推动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到实处。

第五章  实施效果与环境影响

第十七条 实施效果

本规划与《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浙江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及钱塘江、瓯江、杭嘉湖等流域区域综合规划等有效衔接,符合全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格局。规划实施后,建立了适度超前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全省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水资战略储备及优化配置能力、水资源供给风险防控能力、水生态保护治理能力明显提高,重大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水资源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通过强化跨区域跨部门涉水合作,发挥水资源优势和社会服务化功能,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实现山、水、城、人有机融合,支撑和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至2035年,全省区域供水潜力约321亿立方米,城镇优质供水潜力(含水库直接供水、太湖直接取水)约134亿立方米,可承载的总人口超过1亿,各地市承载力条件均达到正常或强的水平。

第十八条 环境影响

列入本规划的水资源保障工程基本符合已批复的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要求,符合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重大项目完成“三区三线”落图工作,涉及生态红线的规划项目均不涉及生态核心保护区。

浙东、浙中、浙北水资源配置通道及大型水库等重大水网工程对环境的局部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建设期,经分析并经类似工程验证,这些影响是暂时且可控的,只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重视可能存在的不利影响,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时优化调整实施方式,可以减轻或避免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不存在重要的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角度评价,规划是可行的。

第六章  规划工程与实施意见

第十九条 规划工程

规划重点水资源配置工程58项,合计新增引供水能力约54亿立方米,总投资约2672亿元。16项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基本情况如下。

(一)浙东水资源配置通道

浙东水资源配置通道由浙东引水工程(已建)、浙江沿海水库链连通工程(拟建)、舟山本岛(西片)水资源优化提升工程(拟建)、新安江~湖南镇~紧水滩三库连通工程(远期谋划)与环杭州湾供水一体化工程(远期谋划)等组成,以瓯江中上游库群(紧水滩~滩坑)为龙头,连通浙江沿海地区供水水库群,是保障环杭州湾南翼绍宁舟城市群和温台沿海城市群供水安全的重要水资源配置工程。其中浙江沿海水库链连通工程由浙西南两库连通工程、滩坑至葛岙配水工程、葛岙至岑港配水工程组成。

1.浙西南两库连通工程。连通浙西南紧水滩和滩坑水库,线路长约25公里,设计流量800立方米每秒,工程实施后主要提高瓯江大溪段防洪能力,同时利用龙泉溪雨洪资源多年平均向滩坑水库补充入库径流约2亿立方米,稳定滩坑水库水位、提升滩坑水库供水潜力。

2.滩坑至葛岙配水工程。以紧水滩~滩坑水库为水源,通过输水隧洞向浙江沿海地区配水,沿途于温州泽雅水库、永嘉楠溪江、台州长潭水库等设多处分水口门,终点为宁波葛岙水库,并通过温州瓯江引水工程、楠溪江供水工程、台州供水工程、宁波市域联网供水工程、甬舟供水一体化工程等向受水区配水,输水干线总长(滩坑-葛岙)约240公里,设计流量40立方米每秒,该工程的综合功能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解决浙东沿海地区优质供水缺口,年配水总量6.5亿立方米,其中宁波(含绍兴)配水量4.5亿立方米,舟山配水量0.5亿立方米,温州沿海配水量1.5亿立方米;二是与沿线地区大中库群联网联调,承担浙东沿海地区战略备用供水,提升特枯连枯年份供水保障程度,特枯年份配水水量10亿立方米,其中宁波配水量6亿立方米、舟山配水量1亿立方米,温州沿海配水量2亿立方米,台州沿海配水量1亿立方米。三是通过适度扩大输水隧洞规模等措施,提升沿线水库河网预泄预排和生态配水潜力,为增强流域防汛调度、生态调度灵活性创造条件。通过水网调度,预计可腾挪释放4.5亿立方米洪涝水调蓄能力,提升水库2.1亿立方米生态下泄水量的保障程度。

3.葛岙至岑港配水工程(甬舟供水一体化工程)。以紧水滩~滩坑水库至浙东地区配水为水源,经葛岙水库至舟山本岛配水,年配水水量0.5亿立方米。

4.舟山本岛(西片)水资源优化提升工程。由岑港水库扩容、本岛西片水库联通、双桥区块雨洪资源利用等工程组成,一方面增加供水量约0.1亿立方米;另一方面将岑港水库作为大陆优质引水的调蓄库。

(二)浙中水资源配置通道

浙中水资源配置通道由乌溪江引水工程(已建)、湖南镇水库综合能力提升工程(拟建)、浙中城市群水资源配置工程(拟建)、钱塘江源头水库连通工程(拟建)、浙中城市群水资源配置延伸工程(远期谋划)等组成,以钱塘江中上游库群(湖南镇~黄坛口、白水坑~峡口)为龙头,连通浙江中部地区供水水库群,是保障浙中城市群供水安全的重要水资源配置工程。

5.湖南镇水库综合能力提升工程。提高湖南镇水库库区征地移民标准,并配套库区征地移民等政策处理和库区防汛道路建设,将水库汛限水位由228米调整至230米,恢复水库设计功能,增加供水能力约0.8亿立方米,为提升浙中地区水资源保障能力奠定基础。

6.浙中城市群水资源配置工程。渠首枢纽位于湖南镇—黄坛口水库,工程引水渠首拟置于黄坛口水库库区,输水干线在衢州境内以隧洞或管道的方式基本平行于现有乌溪江引水工程东干渠线位布置,并串联沙畈-金兰、莘畈、九峰、安地等金义兰片核心水源,设计流量10立方米每秒,常规年份向金义都市区年配水水量1.7亿立方米,特枯年份配水水量2.5亿立方米。

7.钱塘江源头水库连通工程。将白水坑~峡口、碗窑等大中型水库与乌溪江湖南镇-黄坛口水库连通,扩建白水坑~峡口水库,两库合计增加正常库容0.9亿立方米,提高江山港流域水资源调控能力,在保障江山市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前提下,通过浙中城市群水资源配置工程、浙中城市群水资源配置延伸工程将钱塘江上游优质丰富的水资源调配至优质水资源短缺的金义都市区和环杭州湾南翼地区。

(三)浙北水资源配置通道

浙北水资源配置通道由杭州市千岛湖配水工程(已建)、嘉兴市域外配水工程(杭州方向)(已建)、浙北太湖引水工程(拟建)、杭州分水江配水工程(拟建)、钱塘江南北源沟通工程(拟建)等组成,以钱塘江(常山港~新安江~分水江)、太湖为骨干水源向浙北杭嘉湖区供水,是保障环杭州湾北翼杭嘉湖城市群供水安全的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

8.浙北太湖引水工程。浙北太湖引水工程由嘉兴市域外配水工程(太湖方向)和湖州市太湖取水工程(已建)组成。嘉兴市域外配水工程(太湖方向)自太湖取水,初定取水口位于湖州湖溇,输水线路长106.3公里,设计流量25.8立方米每秒,主要向嘉兴西片地区供水;湖州市太湖取水工程自东太湖汤溇村附近取水,输水线路长7.5公里。根据《太湖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浙江自太湖直接最大取水量为6.5亿立方米。

9.杭州市分水江流域配水工程。以分水江流域青山殿~华光潭~双溪口~龙岗水库(拟建)库群为龙头,自西向东至闲林水库后接入杭州市千岛湖配水系统,供水范围覆盖至杭州市和嘉兴市,形成以分水江流域为水源的浙北地区优质水配水第二通道。输水线路长60公里,设计流量30立方米每秒,近期以青山殿、华光潭、双溪口等为水源,年配水水量2.5亿立方米,远期龙岗水库建成后年配水水量扩大至3.5亿立方米。龙岗水库总库容0.9亿立方米,提高昌化溪流域水资源调控能力,增强杭州市分水江流域配水潜力。

10.钱塘江南北源沟通工程。自钱塘江南源常山港新建隧洞48.4公里(设计流量900立方米每秒)至钱塘江北源新安江水库,一方面提高常山港乃至衢江干流防洪能力,另一方面利用马金溪等常山港干支流雨洪资源补充新安江水库入库径流2~3亿立方米,稳定千岛湖湖区水位,增强千岛湖向环杭州湾区配水潜力。根据受水区优质缺水情况,千岛湖拟新增引水量6.5亿立方米,同时加快推进千岛湖引水工程受水区水源分质供水,置换出更多优质的千岛湖水,使更大范围更多人民享受到更加优质的饮用水。

(四)开化县开化水库工程

11.开化水库工程。开化水库为钱塘江上游常山港控制性工程,以防洪、供水和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为主,结合灌溉,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水库集水面积233平方公里,总库容1.95亿立方米,正常蓄水位251米,正常库容1.45亿立方米,防洪库容0.58亿立方米。开化水库建成后,下游开化县城防洪能力由现状2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降低常山港和衢江干流沿线洪水位,缓解防洪压力;开化水库为开化县城镇供水主水源,95%保证率城镇供水量0.52亿立方米,向下游补充农田灌溉用水0.14亿立方米,年下泄生态水量1.0亿立方米。

(五)绍兴市镜岭水库工程

12.镜岭水库工程。镜岭水库位于曹娥江干流澄潭江,是曹娥江流域控制性枢纽工程,以防洪、供水、灌溉为主,结合改善水生态环境、发电等综合利用。水库集水面积300平方公里,总库容3.13亿立方米,正常库容2.34亿立方米,防洪库容0.65亿立方米。镜岭水库建成后,有效降低曹娥江干流洪水位,澄潭江沿线防洪能力达到20年一遇,嵊州城区防洪能力达到50年一遇;镜岭水库是曹娥江流域骨干供水水源,在保证下游基本生态用水的情况下,95%保证率城镇供水量1.28亿立方米、90%保证率灌溉供水量约0.58亿立方米,水库优先保证下游嵊新片城镇供水、长诏灌区灌溉补水,富余水量向绍北片补充城镇供水。

(六)丽水市莲湖水库工程

13.莲湖水库工程。莲湖水库是瓯江支流宣平溪控制性工程,以防洪和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为主,结合发电等综合利用。水库集水面积828平方公里,总库容1.31亿立方米,正常库容0.63亿立方米,防洪库容0.69亿立方米。工程实施后结合其他流域防洪工程,可将丽水市城市防洪能力从20年一遇提高至50年一遇,减轻瓯江干流沿线城镇防洪压力;改善瓯江干流九龙国家湿地公园及下游河道和碧湖平原的水生态环境,向下游生态补水2.0亿立方米。

(七)台州市椒江河口水利枢纽工程

14.椒江河口水利枢纽工程。椒江河口水利枢纽工程是椒江流域控制性枢纽工程,以水资源利用、防洪、挡潮、扩排为主,结合航运、渔船避风,改善水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闸上常水位2.6米,相应库容约4.4亿立方米。工程建成后可使椒江两岸堤塘防潮(洪)标准从50~100年一遇提高至200年一遇以上;重构椒江两岸水资源配置格局,在满足椒江两岸平原农业灌溉用水的前提下,新增一般工业供水量1.6亿立方米,为长潭、牛头山水库新增城镇供水量2.8亿立方米创造条件。

(八)安吉县老石坎-赋石水库扩容挖潜工程

15.老石坎-赋石水库扩容工程。在西苕溪上游实施老石坎水库扩容、赋石水库扩容、新建高姚吴水库等工程,新增兴利库容2.0亿立方米,整体提升老石坎-赋石水库群兴利调节能力,在保障西苕溪流域河道内生态用水、两库灌区用水、安吉县城市供水的前提下,提高向湖州市区城市供水保证程度,向湖州市区城市供水约1.0亿立方米。

(九)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

16.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瓯江引水工程是温州市优化流域水资源配置,提高优质水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手段。工程建成后主要承担温州市城镇补充备用供水功能,实现珊溪水库、泽雅水库等多水源互为备用的供水格局,同时向温瑞平原河网补水,提升温瑞灌区灌溉供水保证率,兼顾改善温瑞平原河网流动性。瓯江引水工程最大引水流量50立方米每秒,输水主干线长61公里,年引水量为7.43亿立方米。

第二十条 实施意见

遵循“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论证原则,统筹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紧迫性、重要性和前期工作基础,按照立足长远、梯度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科学安排工程建设时序。近期优先实施事关省域水资源优化配置、解决跨流域跨区域水资源保障问题的重大项目,优先安排国家水网、浙江水网等有关规划中明确要求加快推进的重大项目,以及条件成熟、效果显著的重点项目,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对于条件具备的加快实施。

至2025年,加快建成开化县开化、台州朱溪、临安双溪口、宁波葛岙、宁海清溪、三门东屏、义乌双江、磐安流岸、庆元兰溪桥扩建、遂昌清水源、柯城寺桥等水库工程,加快建成温州市瓯江引水、丽水市滩坑引水、湖州市安吉两库引水、宁波至杭州湾新区引水、洞头陆域引水二期、嵊泗县大陆(小洋山)引水等引供水工程。

2025年前,开工浙东、浙中、浙北三大水资源配置通道以及绍兴镜岭、丽水莲湖、台州椒江河口水利枢纽等重大工程,开工建设临安里畈扩容、淳安秋口、宁波市区原水东西线连通、宁波市皎口水库至溪下水库连通、宁波柏坑扩容、余姚西岙、乐清银溪、新昌县水库群联网供水、嵊州三溪、东阳石马潭、武义八佰、浦江双溪、衢南水源联网联调、江山张村、常山龙潭、龙游佛乡、仙居北岙、天台茶园、缙云棠溪、遂昌成屏二级扩容、莲都雅一扩容、龙泉均溪三级改建、庆元杨楼溪、青田新八源等重点工程。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 健全工作体系

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全过程、各方面。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把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制定本地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各项任务特别是水资源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十二条 优化政策体系

各级财政要切实加大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的资金投入,相关财政资金要向重点领域倾斜,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资源保障工程建设,确保资金投入与重点建设任务需求相适应。加大土地要素保障,妥善解决政策处理、移民等制约工程建设的重难点问题。建立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将水资源保障重点工程优先列入省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和项目库,滚动实施、持续推进一批引领性、带动性和标志性重大工程,确保项目落地见效。

第二十三条 完善评价体系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加强规划实施评估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监督管理。以5年为周期,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水安全保障五年规划等的评估工作,对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任务举措、重点工程落实情况进行及时评估总结,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四条 推进重大工程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区分轻重缓急,遵循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重大水利工程论证原则,深入开展重大水资源保障工程前期工作,加强环境影响、社会影响评价,特别是要加强跨流域引调水工程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与节水评价,以规划确定的水资源配置方案为基础,深化细化工程布局与规模论证。省级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工程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十五条 深化重大改革

整合、盘活现有优质水利资产,搭建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融资平台,承担省级重大跨流域跨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的投资建设和调度运行管理,保证供水安全、工程安全和资产的保值增值。专题研究新安江、滩坑、紧水滩、湖南镇等重要水库功能优化调整,结合水库除险加固、改扩建和引调水工程等,同步开展相关水库功能调整,强化大中型水库战略水源功能定位。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规划的组成与效力

规划成果包括《浙江省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和《浙江省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报告》。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规划报告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说明。规划文本和报告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规划的实施和解释

本规划是指导全省水资源工作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规划,是水资源节约、保护、利用、管理的基本依据。规划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是规划期内全省水资源保障工作的法规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由浙江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编制下层级水资源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以及规划区内各项重大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任何地区、部门、单位或个人,确需对本规划提出的成果作出重大变更时,必须履行法定程序,经省水行政主管机关审查并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

附 件

附表  水资源规划目标指标

序号

类别

指标名称

类型

2020年

2035年

1

水资源

节约

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

约束性

-

〔40〕

2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

约束性

-

〔30〕

3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预期性

0.602

0.640

4

水资源

保护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约束性

94.6

95

5

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约束性

100

100

6

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

预期性

-

95

7

水资源

利用

城乡供水水源保障达标率(%)

预期性

75

98

8

粮食生产功能区灌溉供水保障率(%)

预期性

80

90

9

水库供水比例(%)

预期性

70

95

10

水资源

管理

取水在线监控率(%)

预期性

81

98

11

城乡供水感知覆盖率(%)

预期性

-

98

12

河湖生态流量监测覆盖率(%)

预期性

-

98

注:①带〔〕为期间累计数,其余为期末达到数。

②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均相对于2020年,下同。

③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是指达到生态基流考核要求的重点河湖控制断面数量占重点河流控制断面总数量的比例。重点河湖是指纳入生态流量管控的河流。

④城乡供水水源保障达标率是指城乡供水水源保障能力达标的县(市、区)数量占全省的比例。城乡供水水源保障能力达标从水量、水质和应急备用等方面综合评价。  

⑤水库供水比例是指水库(含太湖直接取水)向公共供水企业的供水总量与公共供水企业取水总量的比值,其中公共供水企业包括城市水厂和千吨万人乡镇水厂,不包括以工业供水为主的工业水厂。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一、编制背景

2003年,按照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的指示要求,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省政府于2005年以浙政函﹝2005﹞16号文予以批复,规划期限为2005~2020年。十几年来,按照规划安排,全省水利系统大力推进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建设,陆续建成老虎潭、钦寸等重要水源和浙东引水、千岛湖配水等骨干引调水工程,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水资源保障。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编制新一轮规划研究解决。2020年9月《浙江省水资源条例》颁布实施,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水资源条例》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浙江省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水资源节约、保护、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重要依据。

二、编制过程

2019年4月启动规划编制,梳理规划思路,赴广东调研学习,赴绍兴、湖州等地调研收资;7月组织召开了工作大纲技术讨论会,研究规划编制的规划思路与技术路线,对我省水资源配置总体格局及需研究的重要技术问题形成了共识,并于10月底完成规划报告初稿。2020~2021年,结合全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与国家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国家水网规划、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省国土空间规划等衔接协调,不断完善节约用水、河湖生态流量、水资源供需分析及配置格局、重大水资源保障工程等内容。2022年,从用水指标、生态流量管控、供需分析与缺口、重点水资源配置工程、应急备用水源等多方面做好与市级规划的衔接协调,开展多轮省级层面专家咨询,并结合浙江水网建设规划迭代完善报告,形成规划文本。

三、几方面重点考虑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关于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新阶段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的总体要求。就我省而言,水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行业,是事关发展大局的重要组成,做好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工作,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基础保障。

(二)统筹水资源节约、保护、利用与管理,确定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任务、总体布局和对策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力相协调。重点研究以下六个方面:一是高标准制定节约用水目标任务,打造南方丰水地区节水标杆省份;二是明确用水总量管控、河湖水域空间管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河湖基本生态用水保障、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态缓冲带建设等目标任务;三是摸清水资源量及其可供水量底数;四是分区分类分级确定河湖生态流量原则和目标,重塑和保持河流健康生命形态;五是科学合理预测用水需求,提出供水保障方案;六是统筹谋划水资源配置工程,提升应对特大干旱、持续干旱和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加强规划衔接协调,实现省市县三级水资源总体规划上下衔接、形成闭环,三级规划制定的节水指标均衡协调,确定的河湖生态流量断面和指标要科学合理,各区域实现水资源总量平衡。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水资源配置工程空间布局,做好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衔接,规划工程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分层次落图落地;同时,做好与建设、交通、农业等规划的衔接协调。

(四)落实数字化改革的要求,构建生态流量、生态水位监测站网,完善蓄水、取(引调)水、供水等数据监测体系,推进数据共享,提升水资源利用在线监控水平;通过提升监测数据分析处理和预警能力,实现水资源供给应急预案数字化,推进水资源科学合理利用。

四、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从浙江水资源现实基础出发,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利用的总体目标、布局、重点任务等进行系统谋划,对指导全省水资源工作具有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意义。规划期为2021年至2035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是规划期内全省水资源保障工作的法规性文件。规划主要内容包括7个部分:

(一)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范围、规划期限、规划依据等。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全会和省委十五届全会精神,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为核心,以浙江水网建设为抓手,推动全省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平,充分保障环杭州湾区、四大都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维系江河湖库健康的水生态环境,全力打造丰水地区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样板,为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提出以人为本、保障民生,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底线思维、保障安全,整体谋划、系统治理,改革创新、数字赋能等5项基本原则

(二)梳理分析全省水资源概况、存在问题及面临形势。

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976亿立方米,可利用量281~377亿立方米。全省聚焦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的奋斗目标,部署实施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和共同富裕示范区、海洋强省、山区跨越式发展、美丽浙江等重大建设任务,构建一湾引领、三带提升、四极辐射、多群链接、两屏融合、全域美丽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未来一段时期,人口、产业向城市群进一步集聚,区域性生活和工业用水增长需要高标准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也需要足额保障农业用水、生态用水。

(三)明确规划目标,分析用水需求。

提出至2035年,构建完善“节约集约、生态绿色、安全韧性、智慧共享”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建立与省域发展总体格局相适应的水资源战略布局,水资源充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备防御新中国成立以来遭遇的特大干旱的能力。展望到本世纪中叶,全省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完备,各级水资源配置和供水保障网互联互通、高效协同,高水平水资源配置网全面建成。

预测至2035年,在强化节水、保障生态用水的前提下,全省生活生产缺水量达35亿立方米,其中环杭州湾、金义都市区、温台沿海城市群优质水缺口达26亿立方米,金衢盆地、宁绍平原、温台沿海平原农业用水存在不同程度缺口。

(四)提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配置的规划措施。

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高标准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计划,强化用水约束性指标管理,以提升用水效率、水源分质供水、非常规水利用等为主要抓手,加强重点领域节水,强化节水监督管理,努力打造南方丰水地区节水标杆省份。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河湖生态空间管控,强化水源地保护,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大力开展水生态治理与修复,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完善水文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监测体系,高水平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浙江建设。

立足流域区域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以江河源头地区的控制性工程为主要水源,以河口水利枢纽为水源调配的重要补充,以引调水骨干工程为平衡不同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的必要手段,实现水源互济联调,推进优水优用、分质供水,形成“省域一体、调控有力、多源互济、丰枯调剂”的水资源配置格局。

(五)评价规划实施效果与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后,建立了适度超前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全省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水资战略储备及优化配置能力、水资源供给风险防控能力、水生态保护治理能力明显提高,重大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水资源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通过强化跨区域跨部门涉水合作,发挥水资源优势和社会服务化功能,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实现山、水、城、人有机融合,支撑和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规划工程不存在重要的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角度评价,规划是可行的。

(六)明确规划工程与实施意见。

规划提出水资源配置工程58项,合计新增引供水能力约54亿立方米,总投资约2672亿元。重点安排浙东、浙中、浙北水资源配置通道、绍兴市镜岭水库、丽水市莲湖水库、台州市椒江河口水利枢纽工程等16项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遵循“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论证原则,统筹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紧迫性、重要性和前期工作基础,按照立足长远、梯度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科学安排工程建设时序。

(七)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健全工作体系、优化政策体系、完善评价体系、推进重大工程、深化重大改革等5项保障措施。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2022年11月28日,浙江省水利厅向社会公众征求《浙江省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截至2022年12月29日意见征求期满,未收到反馈意见。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