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783798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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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1-08 |
发文字号: | 浙政发〔2022〕31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2-7837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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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
发文机关: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2-11-08 | ||
文号: | 浙政发〔2022〕31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蒲元强等16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记功奖励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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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激励广大人民群众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抢险救灾,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为蒲元强、徐高峰、方孟军、郑果、马永满、林丁柱、方金风、刘永红、陈灼、郑待赎、蔡祖宁、汪立业、陈辉记一等功,为陈康、李涵林、曹忠飞追记一等功。 全省人民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英雄精神,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勇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的可贵品质,进一步参与、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汇聚强大正能量。 附件: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名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名单 蒲元强 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丰东社区居民,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交警大队灵隐中队辅警 徐高峰 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长官镇镇南村村民,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保安员 方孟军 杭州市临安区潜川镇塔山村村民,杭州市某民营医院职工 郑 果 慈溪市浒山街道剑山社区居民,宁波财经学院教师 马永满 永嘉县云岭乡山南村村民 林丁柱 苍南县赤溪镇海滨村渔民 方金风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秦屿镇建国村渔民,事发时在苍南县海域作业 刘永红 苍南县灵溪镇城东社区居民,苍南县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员工 陈 灼 四川省绵阳市北川县安昌镇纳溪村村民,事发时在嘉善县经商 郑待赎 嵊州市长乐镇曹溪村村民,事发时为“光明随心订”送奶工 蔡祖宁 诸暨市暨阳街道浣纱社区居民,诸暨市建设局退休职工 汪立业 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大石乡田祥嘴村村民,事发时在金华市金东区务工 陈 康 生前系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董地乡沙落村村民,事发时在金华市金东区务工 李涵林 生前系东阳市城东街道李宅一村村民 曹忠飞 生前系玉环市玉城街道渔岙村村民,玉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区中队辅警 陈 辉 景宁县鹤溪街道城南社区居民,景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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