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示范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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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厅制定了《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示范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至10月24日,公开征求意见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邮编:310009

联系人:申红飞

联系电话:0571-88909361,15150422485(浙政钉同号)。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示范省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交通运输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示范省,打造一批具有浙江特色、全国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助推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全面融入“双循环”发展新格局,服务长江经济带、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战略,推动全省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全国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示范省,助推世界一流强港建设,为建设高水平交通强省提供坚实支撑,为实现共同富裕和省域现代化先行打好头阵,当好先锋。

(二)基本原则

发挥优势、服务大战略。充分发挥内河航运的比较优势,补齐短板,提升质量,适度超前,支撑“四大建设”和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全面融入“双循环”发展新格局,服务长三角一体化等重大战略。

彰显特色、打造金名片。立足我省水运资源禀赋,传承内河航运历史文化,扩大内河航运与沿海港口联动的特色优势,大力发展海河联运和集装箱运输,以高品质运输服务、高水平行业治理,打造“重要窗口”金名片。

强化融合、聚焦高质量。强化内河航运与全省综合交通立体网络的衔接,注重与城市、经济、产业的深度融合,强化港产城联动发展。统筹发展与安全,进一步释放协同发展的叠加效应。集约高效利用资源,注重内河航运绿色低碳发展。

改革创新、聚力数字化。以数字化改革为统领,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创新与应用,推动“水运+”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探索构建全域覆盖、上下贯通的高水平整体智治体系,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和政府治理效能。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基础设施强、服务能力强、创新动能强、治理能力强、支撑带动强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创建成为全国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示范省,内河航运发展质量效益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打造一批阶段性标志性成果,在全国范围内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助推世界一流强港建设,为交通争当“两个先行”开路先锋做好服务和支撑。

——提质扩能,基础设施强。内河千吨级航道翻一番,达到800公里,千吨级航道“市市通”比例达到90%。新建500吨级及以上内河码头泊位45个,实现除海岛地区以外的所有市以及重要县(市、区)内河港口公共作业区全覆盖。船闸适应度提升至0.9。

——集约高效,运输服务强。内河港口货物吞吐量达4.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翻一番,达200万标箱。内河船舶平均吨位超650吨。内河水路货运量稳步提升、水路客运量超过1500万人次。海河联运体系畅通高效,联运量突破6000万吨。

——科技赋能,创新动能强。北斗导航、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水运品质工程、梯级船闸联合调度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全省干线航道电子航道图实现100%全覆盖,建成智慧航道400公里、智慧港口(码头)3个以上,船闸智能调度100%全覆盖。

——便船利民,治理能力强。以内河航运智控为牵引,打造内河航运“互联网+政务服务”数字治理体系,行政处罚非现场执法率达到60%。建成8个低碳水上综合服务区,港口船舶水污染物实现来源去向可溯、应收尽收。年均搜救成功率达到99%,内河重要航段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45分钟,主要港口(区)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重点水域水上客运网络售票覆盖率达100%,渡运公交化率达到60%。

——港产城融合,支撑带动强。依托内河港口,打造7个以上百亿临港产业集群。水上客运有效融入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水路货运积极构建现代物流供应链。建成美丽航道2000公里,水上旅游航线实现全省各市全覆盖,诗路秀水航运精品航线数量超过15条,内河航运对水运经济贡献度进一步加强。

到2035年,全面建成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在综合交通运输中发挥更大作用,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形成内河航运促进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和示范样板。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海河联运先行示范

1.推动航道网络提质扩能。以京杭运河、杭甬运河、钱塘江为重点,基本形成Y型千吨级航道主骨架。加快建成浙北集装箱主通道、京杭运河杭州二通道,开工建设杭申线、东宗线嘉兴段,提升浙北航道网通行能力;加快推进钱塘江航道“四改三”、常山江航道建设,开展富春江二线船闸前期工作,提升浙西、浙中等山区海河联运通道能力;加快推进新坝二线船闸、杭甬运河“四改三”和宁波二通道、曹娥江上浦及清风船闸建设,全面提升浙东地区航道等级和海河联运能力。

2.加快海河联运枢纽建设。支持嘉兴建设长三角海河联运枢纽港,外海万吨级以上泊位达51个,港区内河泊位达110个,推进码头技术改造和功能调整。改造调整宁波舟山港镇海港区、北仑港区相关码头功能,形成一批海河联运专用泊位。加快温州港乐清湾港区海河联运码头建设,开展内河集装箱泊位和通用泊位前期谋划,加快状元岙港区升级改造。科学合理布局骨干航道沿线港口作业区,加快推进内河公用码头建设,推进码头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积极创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在湖州、金华、衢州等打造一批海河联运特色示范工程。

3.推动运输装备迭代升级。推动内河船型向大型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重点推广500-1000吨级标准化船舶,内河货船平均吨位达650吨。打造现代化集装箱海河联运船队,普及应用64标箱双层集装箱船型,48标箱以上集装箱船舶占比达到50%以上,加快内河三层集装箱标准化船型投入使用,集装箱船舶运力达1.8万标箱。开展海河直达船型研发及应用。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加大船舶更新改造力度。

4.推动运输组织高效顺畅。加大稳箱源、增航线、拓腹地力度,推进“公转水”、“散改集”,加密内河集装箱航线并实现班轮化运营,内河集装箱航线达50条,精品航线6条以上。积极引导大宗货物年运输量在10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生产企业采用水路运输。培育5家以上运力规模达1000标箱、年运量超过10万标箱的骨干运输企业,培育5家以上年代理箱量超过1万标箱的骨干货运代理企业。搭建海河联运一体化信息平台,对接“四港”云平台,实现多式联运信息互联共享,提供“一单制”全程物流服务。

(二)打造交旅融合先行示范

5.打造“畅、洁、绿、美”旅游航道。全面提升大运河、钱塘江、曹娥江、瓯江等诗路骨干航道景观功能和旅游服务配套。打造一批与区域和城市生态、文旅建设相融合的旅游专用航道,开展长兴图影、嘉兴“九水连心”等试点示范。支持山区26县具备条件地区建设旅游航道,提升山区旅游品质。

6.打造一批水路客运精品航线。加快大运河诗路、瓯江山水诗路、钱塘江诗路、浙东唐诗之路等4条“诗路秀水”内河水上游线布局,构建多层次内河水路客运航线网络。加强运河文化和人文山水景观的综合保护和利用开发,依托名城古镇、故居旧址、名胜古迹等景点,通过航线串珠成链,解码诗路文化基因,做好水上旅游产品的文化植入。依托水上巴士、内河游艇、特色楼船等交通载体,积极开发休闲慢游、文化体验、红色研学、都市夜游等产品,打造15条诗路秀水精品客运航线。

7.推进水上公共服务品质共享。全面推进美丽渡口、渡船改造提升,推行渡口渡埠1000米范围内设置陆上公交站点,统筹公交班线和渡口营运时间、班次,实现水陆换乘无缝对接。加快旅游客运码头建设,研究制定水上客运码头停靠点建设导则,完善配套公共交通接驳服务。培育研发内河特色游轮,发展差异化旅游客运船舶。推进水上客运联网售票和电子船票应用,推广与其他客运方式联程运输。改造提升内河水上服务区30个,实现船舶供水、船员休息、生活服务等设施全覆盖,打造5个全国一流水上服务区。

(三)打造智能航运先行示范

8.推进智慧航道建设。广泛运用北斗导航、智能感知、BIM等创新技术,打造内河航道全方位感知网络,完善航道水文、气象、船舶动态等感知设施布设和智能卡口布局,实现内河骨干航道电子航道图全覆盖。结合杭申线、东宗线工程建设,开展特色智慧航道示范工程试点。积极探索航道数字养护,实现航标参数自动采集、重点航段视频巡查。打造内河航运辅助导航系统,打造智能航运先行区。

9.加快智慧港口建设。推动嘉兴港、湖州港等传统码头的自动化升级,谋划建设杭州临平、下沙和嘉兴许村等若干自动化码头。开展5G、北斗、物联网等新一代自主可控信息技术在内河码头无人驾驶、远程控制、在线监控、集群通信等方面研究和应用,推进桥吊、龙门吊等大型港作机械设备全流程作业数字化。建设适应智能船舶的岸基设施,提高港口与智能船舶自主航行、靠离码头、自动化装卸货的衔接水平。

10.开展智能船舶攻关。以内河新建集装箱船舶为重点,加快船舶智能化改造升级,各类智能船舶及智能系统设备的应用范围进一步拓展。开展船岸协同关键装备研发、增强驾驶关键技术系列研究,率先建成国内内河智能运输示范船舶,实现智能辅助驾驶、远程控制和预设场景自主航行。开展公务船舶增强驾驶技术试点示范,实施公务船舶智能化改造。

11.打造智慧船闸。推进BIM技术建管养运全生命周期应用。加快激光雷达、视频监测等技术应用,实现船舶超高、船舶闸室越界等行为自动监测,提升船闸过闸安全保障能力。优化启闭闸管理举措和智慧化提升改造,力争实现内河船舶平均待闸时间缩短至24小时(极端天气除外)。推进“浙闸通”迭代升级,加快智能过闸APP应用推广,实现全省船闸区域调度一体化。

(四)打造绿色安全先行示范

12.推进内河低碳设施建设。强化内河航运生态修复,将生态保护理念贯穿于航运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养护全过程。推进水上低碳服务区和低碳港口建设,推进港作机械、车辆和拖轮等新能源化或清洁能源化,鼓励应用封闭式皮带廊道等绿色运输组织模式。加快岸电设施建设和改造,实现内河国家高等级航道码头(油气化工码头除外)、水上服务区全覆盖。加大船舶受电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全面完成600总吨及以上内河干散货船和多用途船的受电设施改造。出台地方岸电配套支持政策,引导船舶使用岸电,提高岸电设施使用率。

13.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应用。积极开展船型研发、试验试航,引导鼓励企业使用纯电力、LNG船舶,加强锂电池动力客船、64标箱纯电动集装箱船应用推广,加快航道沿线LNG加注站(码头)和充换电站建设,实施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优先过闸政策。引导高耗能船舶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效水平。

14.深化船舶港口污染防治。严格落实船舶排放控制区规定,强化船用燃油质量监督检查,推进多部门联合监管和跨区域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北斗导航、在线监测等智能化手段应用,强化联合监管、闭环监管,推动港口水污染物接收设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推行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联单电子化,全面推行内河运输船舶水污染物船上储存、交岸接收处置的“零直排”治理模式。

15.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大港口、航道、船闸等水运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投入,加强设施运行监测检测,实现设施安全状态综合感知、分析及预警。加强内河船舶桥梁防碰撞设施管理,航道设施标志完好率达到98%以上。深入实施标准化航道养护机制,骨干航道年通航保证率达98%。严格落实船舶检验要求,保障船舶及装备安全。严格危险货物港口项目准入,港口企业“两重点一重大”堆场、储罐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全覆盖。实施港口危货清单化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自查、部门督查和第三方巡查机制,实施分级分类和销号式闭环管理。完善渡口、渡船安全设施,确保候渡设施、渡口标志标识完好。

16.提升水上应急救援能力。健全“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群结合”省市县三级联动应急救援体系,内河水网地区水上应急基地覆盖率达100%。深入推进“专业队伍+社会力量”救援队伍建设,增配大功率疏航艇、大吨位打捞船和救生机器人,省管内河高等级航道具备1000载重吨碍航沉船打捞能力,重点旅游库区具备30米潜水搜救能力、200米深水沉船搜寻打捞能力。加强危货运输船舶专用锚地建设,加快重点水域和特定水域水上电子围栏安装,实现风险即时预警。

(五)打造港产城融合发展先行示范

17.优化内河港口布局。调整优化内河港口总体规划,强化与城市、产业布局、土地利用等规划有效衔接和统筹协调。科学合理利用港口岸线,优先用于专业化、集装箱公用码头建设。加强港口资源分类整合,盘活存量港口岸线资源,提升内河港口岸线利用效率和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全面优化大宗物资运输布局,重点推进杭州下沙、湖州长兴、嘉兴海宁等集装箱作业区,以及湖州临杭、绍兴店口、金华罗洋、衢州大路章和桥头江、丽水温溪等公用作业区建设。新建500吨级及以上内河码头泊位45个,实现内河地市以及重要县(市、区)港口公共作业区全覆盖。

18.推动临港产业集聚发展。依托京杭大运河、杭申线、长湖申线等骨干航道,带动临港产业集聚和新兴业态培育,重点集聚重型装备制造、化工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加快金属新材、绿色家居等传统制造业转型提升,创新发展临港物流业及关联性服务业,打造湖州南浔木地板、嘉兴滨海新区化工新材料等一批各具特色的临港产业集群。鼓励龙头港口企业积极参与港口相关的产业开发,构建港口和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耦合共生新格局。

19.促进港口城市融合发展。强化港口综合枢纽功能,加快打通重点港区铁路、高等级公路进港“最后一公里”。优化港城功能布局,积极引导落后和过剩产能限时、有序退出市场,稳步推进老港区功能调整,推进城市景观岸线与港口生产岸线协调发展。积极拓展港口现代物流、大宗商品贸易功能,大力发展以港口为枢纽的全程物流体系。鼓励内河港口企业延伸物流产业链,积极融入城市物流系统,发展特色物流服务。

(六)打造行业治理先行示范

20.提升数字港航整体智治能力。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全面建成覆盖港口、航道、航运、船舶、海事等五大业务领域的数字港航整体智治体系,打造内河航运智控重大应用,强化港航数据治理,构建全覆盖、高质量的内河航运数据底座,深化数据共享和创新应用,滚动推出、迭代升级船员履职打卡、客运安全履责核查、浙闸通等若干标志性应用场景,推动内河航运管理服务流程再造、制度重塑,提升行业治理现代化水平。

21.优化港航政务服务。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建成“掌上办事部门”,“即办率”、“跨地区通办率”“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核心指标在全国行业持续领跑,探索自动审批、信用审批等高效服务模式,推动政务服务由网上、掌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全面实现港航电子证照全覆盖,船舶证书“多证合一”和证件电子化在长三角区域互认,实现跨省亮证、一网通办。

22.深化行业法治建设。推进行业法规体系建设,动态完善权力清单、监管清单。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化分级分类监管,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加快构建水运行业管理和交通综合执法高效协同机制,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全力推进非现场监管,非现场执法比例60%以上。

23.推进清廉港航建设。坚持港航发展与清廉浙江港航单元建设“两手抓、两手硬”,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科学治理,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用好工程建设阳光监管平台,完善权力运行监管制约机制,实现政治建设有力、权力运行规范、风险防控严密、队伍建设一流、清廉文化成风。全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港航队伍,加强干部政德和作风建设,筑牢清廉建设思想根基。大力弘扬浙江交通及港航精神,培育行业清廉文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树立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导向,传播“廉政好声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交通强省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谋划和综合协调,建立省市共建、多方参与的协同工作体系。省交通运输厅要牵头制定目标任务清单,建立示范省创建工作推进考评体系,将相关工作纳入交通强省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计划有效落实;省级相关部门要创新政策举措,形成工作合力。在市县层面组织开展基层试点,打造一批现代化内河航运示范县;市县两级结合地方特色和发展优势,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举措。

(二)强化政策支持。优化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流程,简化项目审批环节,建立重点项目审批等绿色通道。在争取中央节能减排等交通运输类相关资金、用好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协同出台省级运输结构调整相关扶持政策,扩大海河联运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延续老旧船舶淘汰更新补贴政策,探索“公转水”扶持政策。协同推动各市在交通强市建设过程中关于水运相关补助、扶持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对基层试点单位在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强化要素保障。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土地、资金和人才保障机制,加大各级财政资金对内河航运体系建设的投入。探索推进“航道+资源”的区域开发模式,拓宽融资渠道。按照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要求,创新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供给方式。优化土地供给,支持符合内河航运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列入省重大项目库,优先保障项目用地。充分发挥行业高校院所、学会协会作用,加快港航科研能力建设。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一、编制背景和过程

(一)编制背景。2020年,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内河航运发展纲要》,明确要求各地方政府制定本区域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浙江省委省政府发布了《关于深入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建设  高水平交通强省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35年,要形成干支衔接、通江达海的内河航运网。2021年,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示范省纳入《交通运输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要求浙江在海河联运、交旅融合、智能航运、绿色安全等方面形成示范。

(二)编制过程。2022年4月,我厅启动我省《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成立工作专班,赴杭州、湖州等地开展调研,并就《实施方案》进行了多次集中讨论和修改。9月,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交通运输厅网站、浙江港航公众号上向公众征求意见。

二、特色亮点

《实施方案》在全面落实交通运输支持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提出率先在海河联运、交旅融合、智能航运、绿色安全、港产城融合、行业治理等6个方面先行示范。聚焦“现代化”和“示范省”两个关键,重点突出4个方面:一是突出引领性。示范省创建突出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趋势方向的谋划和把握,与水运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突出建设项目为主,各有侧重、互为补充。二是突出示范性。在交通运输部文件中明确要求我省的海河联运、交旅融合、智能航运、绿色安全等4方面示范基础上,根据浙江实际,增加了港产城融合、行业治理,形成了6大先行示范。三是突出创新性。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强化新理念、新技术运用,在航道建设、运输组织、装备提升、行业监管等方面强化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强化系统集成、一体融合,打造示范样板。四是突出系统性。通过先行示范构建6条跑道,每条跑道分别梳理形成“重点举措+标志性成果+基层试点+政策标准”的载体抓手,制定任务清单,细化年度目标,构建点线面协同、省市县合力的推进机制,确保每项工作可操作、可落地。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3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在指导思想方面,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更加注重提质扩能、集约高效、一体融合、科技赋能、绿色安全,全力打造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示范省。 在基本原则方面,一是发挥优势、服务大战略;二是彰显特色、打造金名片;三是强化融合、聚焦高质量;四是改革创新、聚力数字化。在目标任务方面,明确了阶段性目标。2027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创建成为全国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示范省。展望2035年,全面建成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一是打造海河联运先行示范。主要举措为推动航道网络提质扩能、加快海河联运枢纽建设、推动运输装备迭代升级、推动运输组织高效顺畅。二是打造交旅融合先行示范。主要举措为打造“畅、洁、绿、美”旅游航道、打造一批水路客运精品航线、推进水上公共服务品质共享。三是打造智能航运先行示范。主要举措为推进智慧航道建设、加快智慧港口建设、开展智能船舶攻关、打造智慧船闸。四是打造绿色安全先行示范。主要举措推进内河绿色低碳设施建设、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应用、深化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水上应急救援能力。五是打造港产城融合发展先行示范。主要举措为优化内河港口布局、推动临港产业集聚发展、促进港口城市融合发展。六是打造行业治理先行示范。主要举措为提升数字港航整体智治能力、优化港航政务服务、深化行业法治建设、推进清廉港航建设。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重点在组织、政策、要素三方面保障示范省顺利推进。

特此说明。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示范省实施方案》意见收集吸收情况反馈表

序号

意见

采纳情况

理由说明

1

海河联运方面,建议增加以“碳”为示范的亮点内容

采纳


2

交旅融合方面,建议增加拓展水上服务区、码头、停靠点等功能推动交旅融合发展

采纳


3

港产城融合方面,建议增加鼓励港口企业参与码头后方物流园区、产业园区建设运营,推动港产城融合的内容

采纳


4

绿色安全示范方面,建议加入具有浙江特点的一些探索性思考

采纳


5

行业治理示范方面,建议增加推动管理部门、港航物流企业,其他相关产业等三方数据开放共享和协同发展利用的内容

采纳


6

打造海河联运示范中,建议重点关注海河联运运输组织和海河联运直达船型的研发

采纳


7

打造交旅融合示范中,建议内河旅游码头融合城市旅游、商贸发展,打造内河旅游的“游轮母港”

部分采纳


8

关于智能航运示范,建议推进海港与内河港口的协同发展,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打造一体化的物流组织和创新发展模式

采纳


9

关于港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建议一是重视港口规划在引领产业发展中的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整合提升岸线资源的利用效率。二是拓展港口服务功能,包括物流、商贸,促进港航产业的发展

采纳


10

建议确定方案的发布主体,并在保障措施里体现工作机制,政策支持的保障要求

采纳


11

建议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做动态的评估和调整,可以以年度报告形式发布,体现政策、标准、建设和运营模式方面的标志性成果

采纳


12

在具体试点任务和标志性成果中,建议提炼或明确能形成在全国引领示范的成果,并确认试点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采纳


13

绿色先行示范指标中,建议考虑增加“岸电使用率”“营运性船舶C02排放下降率”的指标

部分采纳


14

建议删除不能体现浙江先进性的指标

采纳


15

建议方案中提出的目标、任务建设内容进一步与《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评价指标等文件在表述上进行衔接

采纳


16

在标志性成果和指标中,建议从浙江实际出发,拎出亮点和重点内容

采纳


17

建议增加时间进度表,衔接工作进度

采纳


18

海河联运中,建议删除江海概念或界定清楚江海概念

采纳


19

建议斟酌新能源清洁船舶的发展研究方向

采纳


20

建议斟酌“湖州模式”的提法

采纳


21

建议斟酌相关政策标准的提法,是否符合省里、部里的要求

采纳


22

建议进一步衔接目标和六大任务的关系

采纳


23

建议将船舶平均吨位指标调整为相对值

采纳


24

科技赋能中建议加入智能船舶相关指标

采纳


25

P5安全性的指标,建议加入数字化监管和危化品污染防治相关内容

采纳


26

海河联运方面,建议从落地性出发,调整确定合适的研究内容。

采纳


27

交旅融合方面,建议出台旅游船标准,有特色的准入门槛

采纳


28

智慧航运方面,建议智慧港口建设对标沿海自动化港口,增加现有船舶数字化改造提升内容

采纳


29

绿色安全方面,建议增加“两客一危”重点船舶内容

采纳


30

建议将行业治理的内容与智能航运合并,突出数字化

不采纳

智能航运重点突出新基建等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治理主要突出行业服务相关内容

31

建议把“八八战略”等内容写入总体要求中

采纳


32

建议增加内河航运对长三角一体化的作用与示范内容

采纳


33

建议研究考虑如何做到“船”、“港”联合协调发展,推动海河联运直达运输进展

采纳


34

建议明确指标要起到示范作用

采纳


35

建议文字上进一步斟酌,避免出现歧义

采纳


36

建议将标题改为江省推进内河水运现代化行动方案

不采纳

已在交通运输支持浙江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富裕示范市实施意见明确

37

建议实施方案同全国内河航道规划和浙江省航道规划与港口规划做好衔接

采纳


38

建议根据浙江内河水运所处阶段明确任务。

采纳


39

建议考虑方案提升质量的方向聚焦内河水运绿色化智能化,航道深水化数字化,港口物流化产业化,船舶大型化低碳化

采纳


40

建议研究浙江内河水运量的拐点和峰值问题

采纳


41

建议加强“五个强”与主要任务的相关关系,明确六大主要任务的主体,突出浙江省内河航道、港口、船舶未来的总体概念

采纳


42

建议对主要任务进行简化和提炼,突出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内容

采纳


43

建议将交旅融合的内容往后移

不采纳

按照交通运输支持浙江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富裕示范市实施意见梳理示范任务

44

在打造交旅融合金名片方面,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认识

采纳


45

建议从“八八战略”、“长三角一体化”等角度完善实施方案的重要意义

采纳


46

建议进一步衔接实施方案的名称和相关规划和纲要的关系

采纳


47

建议在对浙江内河水运清晰认识的基础上,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采纳


48

在海河联运方面,考虑如何将碳交易纳入“公转水”、“散改集”等政策内容中去

采纳


49

在六大先行示范的内容中,考虑将先进性和可持续性结合起来,同时将对船舶的考虑纳入先行示范的重点

采纳


50

将安全相关的指标进行细致的梳理,讨论是否将安全相关指标与行业治理放在一块

采纳


51

建议报告中体现实施方案动态评估和调整内容

采纳


52

建议尽快形成江海联运集装箱船型和线路的示范方案。

不采纳

内河航道条件一旦满足3层集装箱船舶,则相应的船型就可以运行,不需要示范,即不需要特殊政策的支持。

53

建议搭建航运市场平台,货源和船舶信息有效匹配起来。

采纳


54

建议将疏港公路、铁路基础设施等综合运输体系组成要素纳入到方案中,打通内河枢纽港区道路瓶颈、完善疏港集疏运体系等。

采纳


55

建议加强杭甬运河和宁波舟山港联动,建立各具特色的核心枢纽港区。

采纳


56

建议增加本地游、长三角游,培育规模化、集约化运行龙头公司等内容。

采纳


57

建议增加智慧物流,联动货物、船舶信息等要素,促成交易,提供智慧港航服务。

采纳


58

建议利用封闭区域,开展智能船舶试点

不采纳

封闭水域是“试验”智能船舶,属于基础性的科研工作。目前智能船舶的研发都是依托大学和专业机构,而且内河主要考虑船岸协同,我省已委托武汉理工大学严新平院士团队进行攻关。

59

建议增加岸电解决配套设施力度,如增加电站充电桩等设施。

采纳


60

建议增加固体废弃物、危废处理措施。

采纳


61

建议增加推动地方政府出台配套机制(可参考福州),加强乡镇监管、航运监管。

采纳


62

建议依托市场化,搭建相关平台,联系骨干企业与金融。

采纳


63

建议增加港口、海事等与长三角联动内容。

采纳


64

建议增加使用绿色环保材料的绿色航道试点项目,打造示范标杆。

采纳


65

建议内河水上服务区增加旅客服务相关内容。

采纳


66

建议改变低等级航道的提法,直接提旅游航道。

采纳


67

建议对照浙江交通低碳方案、运输结构调整方案,修改相关表述。

采纳


68

建议绿色航道增加部生态护岸行业标准相关内容。

采纳


69

2025年岸电使用过低,建议增加常态化使用等相关内容。

采纳


70

目标上建议LNG动力船、LNG码头、加注站要取得实质性突破。

采纳


71

紧扣安全、便捷、绿色、高效、经济五项内容,建议与强国评价指标和强省指标匹配起来。

采纳


72

建议增加电子证照推广应用相关内容,突出示范性。

采纳


73

优化政务服务内容中,实现全覆盖,建议增加时间节点。

采纳


74

目标上,建议与强国评价指标和强省指标匹配起来

采纳


75

建议适当强化安全、绿色指标要。

采纳


76

建议增加体现运输服务强的指标。

采纳


77

建议增加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试点(国家第四批)。

采纳


78

建议增加能港口运行和船舶运行能耗指标,以及环保设施指标。

采纳


79

建议增加内河水运网是连网、补网、强网等内容。

采纳


80

在运输结构上,建议增加公转水相关内容。

采纳


81

通过培育骨干企业,培育品牌化、规模化、集约化市场主体,实现能降本增效等相关内容。

采纳


82

建议增加危化品管理、应急处置(防台风、强降雨)等安全相关内容。

采纳


83

建议数字化与信用相结合,提高效率;

采纳


84

建议增加省级统一市场、省级统一平台(浙闸通)等相关内容,通过数字化,实现水路高效运输。

采纳


85

第4条推动运输组织高效顺畅和第7条推进水上公共服务品质共享责任单位删除省经信厅。理由:相关工作不涉及省经信厅职能。

采纳


86

建议将文中所有的“省文旅厅”修改为“省文化和旅游厅”。

采纳


87

建议删除第8页第一行中“解码诗路文化基因”。

采纳


88

建议将第8页第7点倒数第三行中“船员休息、生活服务等设施全覆盖”修改为“船员休息、生活服务、旅游休闲等设施全覆盖”。

采纳


89

建议11页中“14.深化船舶港口污染治理”一段,在“船用燃油质量监督检查”后面增加“内河船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油品,试点推进船舶尾气污染治理”;增加“加强港口码头贮存物料和作业扬尘监管”和“新建内河码头要配套岸电,提高岸电使用率”等要求。

采纳


90

第15页倒数第4行中“在争取中央节能减排等交通运输类相关资金、用好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协同出台省级运输结构调整相关扶持政策,扩大海河联运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延续老旧船舶淘汰更新补贴政策,探索‘公转水’扶持政策。协同推动各市在交通强市建设过程中关于水运相关补助、扶持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对基层试点单位在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建议修改为“在争取中央交通运输类相关资金、用好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等政策的基础上,探索出台省级运输结构调整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各市在交通强市建设过程中出台支持水运相关政策”。理由:扩大海河联运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延续老旧船舶淘汰更新补贴政策,探索“公转水”扶持政策等政策尚处于研究阶段,需进一步论证。应鼓励市县因地制宜出台支持水运发展政策。

采纳


91

建议删除第16页第5行中“加大各级财政资金对内河航运体系建设的投入”的表述。理由:是否加大投入应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且财政支持政策已体现在第(二)点“强化政策支持”中,不必重复表述。

采纳


92

第9页倒数第7行,建议将“率先建成国内内河智能运输示范船舶”修改为“加快建成国内内河智能运输示范船舶”。

采纳


93

建议将“深化行业法治建设。推进行业法规体系建设”修改为“深化内河航运法治建设。研究推进内河航运有关法规、规章制订和修改”。

采纳


94

建议将“加快构建水运行业管理和交通综合执法高效协同机制”修改为“加快构建水运行业管理和交通执法高效协同机制”。

95

第5页,“(一)打造海河联运先行示范”中,由于航道和船闸建设非我集团任务,建议在责任单位中删除“省海港集团”。

采纳


96

第9页,“9.加快智慧港口建设”中,由于杭州临平、下沙和嘉兴许村三个码头非我集团主导建设,建议在责任单位中删除“省海港集团”。同时,我集团将配合做好集团所属内河码头智慧港口建设相关工作。

采纳


97

第13页,“19.促进港口城市融合发展”中,根据《浙江内河港口航道布局规划2021-2035》,建议在该段增加:“支持港口码头与物流园区、土地等相结合的综合开发建设模式。”

采纳


98

第15页,“(二)强化政策支持”中。根据《浙江内河港口航道布局规划2021-2035》,在“扩大海河联运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延续老旧船舶淘汰更新补贴政策,探索“公铁水”扶持政策”中,建议进一步明确“对内河港口建设项目、集装箱运输企业给予扶持”。

不采纳

根据省财政厅相关修改建议,已修改为“在争取中央交通运输类相关资金、用好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等政策的基础上,探索出台省级运输结构调整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各市在交通强市建设过程中出台支持水运相关政策。”

99

建议将第16条任务“提升水上应急救援能力”中“200米深水沉船搜寻打捞能力”修改为“200米深水沉船搜寻能力”。理由:内河救捞水平相对落后,2025年较难完成200米深水沉船打捞。



100

1.“(一)打造海河联运先行示范”“2.加快海河联运枢纽建设”中“改造调整宁波舟山港镇海港区、北仑港区相关码头功能”,建议改为“改造调整宁波舟山港镇海港区相关码头功能”。

采纳


101

“(二)打造交旅融合先行示范”中,“文旅建设相融合的旅游专用航道”,建议责任单位以文化旅游部门为主,交通部门配合。

不采纳

旅游航道建设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门。

102

建议在工作任务中提出开展内河航道调查、完善航道规划和优化调整低等级航道等任务。

采纳


103

2015年后省厅对老旧客(渡)运船淘汰更新的补助政策已停止,没有后续补助政策。受疫情影响,客运企业经营困难,船舶更新资金紧张,如要建设现代客运体系,需加大船舶更新的资金力度投入。希望省厅能够出台新一轮客船提前淘汰更新补助政策,加快船舶淘汰更新,提升客船本质安全,有助于内河现代示范建设。

采纳


104

第五页:2.加快海河联运枢纽建设。支持嘉兴建设长三角海河联运枢纽港,外海万吨级以上泊位达51个,港区内河泊位达110个,建议修改为外海万吨级以上泊位达45个,嘉兴港内河港池泊位达90个。

采纳


105

第五页:2.加快海河联运枢纽建设。在湖州、金华、衢州等打造一批海河联运特色示范工程。建议增加嘉兴。

采纳


106

第十页:13.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应用。积极开展船型研发、试验试航,引导鼓励企业使用纯电力、LNG船舶,加强锂电池动力客船、64标箱纯电动集装箱船应用推广,加快航道沿线LNG加注站(码头)和充换电站建设,建议LNG修改为LNG、氢能。

采纳


107

建议在《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示范省实施方案》中明确表述支持湖州打造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示范先行区、支持长兴打造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示范县。

部分采纳


108

文本第8页第7点“7.推进水上公共服务品质共享。”中提到关于“加快旅游客运码头建设,研究制定水上客运码头停靠点建设导则”在导则基础上,建议出台政策或意见,对旅游客运码头、游艇码头建设审批程序在参照现有港口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基础上予以简化、规范。主要理由:一般旅游客运码头、游艇码头规模小、投资低、占地少甚至不占地,结构简单,有些就是水上浮箱结构,在项目立项方面存在困难,按照一般港口码头建设程序,不仅审批困难,资金、时间成本也大,社会反响比较强烈,希望能简化规范建设程序。

采纳


109

实施方案主要任务第7项“推进水上公共服务品质共享”“推行渡口渡埠1000米范围内设置陆上公交站点”建议修改为“交通渡埠1000米范围内应设置陆上公交站点”。理由为:根据《浙江省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乡镇渡主要为当地乡镇、村群众服务,专用渡主要为单位专用场所或旅游风景点服务。在乡镇渡和专用渡所在地,公交应着重考虑如何和乡镇、村或单位专用场所、旅游风景点的对接,过多考虑和渡口的对接不是很有必要。

采纳


110

实施方案主要任务第15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中“骨干航道年通航保证率达98%”建议修改为“骨干航道年通航保证率达98%(山溪性骨干航道除洪汛期外年通航保证率达96%以上)”。理由为:钱塘江、瓯江、曹娥江等山溪性河流受洪水影响导致停航封航的情况总体偏多,而且存在明显的偶然性,时长不确定、发生不可预测、分布不均衡。建议排除该类自然影响因素。

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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