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以来浙江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的公示
  • 日期:2021-09-03 17:59
  •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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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的通知》(国教督办〔2021〕2号)要求,我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形成《2020年以来浙江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9月3日—2021年9月10日。公示期内,如对报告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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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以来浙江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


2020年以来浙江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一、主要成效

(一)党管教育综合治教的格局全面形成。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省市县三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运行顺畅,地方党委“常委议教”成为常态,党管教育、综合治教的格局全面形成,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导向更加鲜明,党中央重大教育决策部署落地有力有效。全面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高校“抓院促系、整校建强”铸魂行动,深化高校“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推动高校抓实“三会一课”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11个设区市均有1个全域试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稳定责任制全面落实,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全年未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事件,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清廉学校”建设成效逐步显现。

(二)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双战齐赢。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省教育厅制定了“一方案两手册两指引两清单六指南”,逐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七个严格”的校园管控规范。2020年2月10日开始,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全省域、大规模的“停课不停学”线上教学,“之江汇”教育广场汇聚优质资源550万余件,日均访问量突破250万人次。在复学复课期间,采取健康码、校园码、座位码“三码智控”手段,实施六项硬核管控措施和九项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学生心理健康“五个一”活动,有效保障了师生健康和校园稳定,顺利完成了全年教学计划。全省未发生校内疫情病例。

(三)教育现代化战略实施成效显著。学前教育补短板成效明显。着力开展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新建、改扩建农村普惠性幼儿园193所,新增学位50679个。完成75个乡镇公办中心园建设任务,实现全省乡镇公办中心园全覆盖。全面完成218所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任务。公办幼儿园覆盖率增至5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8.83%。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新增“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1683所,累计结对学校3141所。确定15个市、县(市、区)为省级“互联网+义务教育”实验区,基础教育信息化综合发展指数连续第四年居全国第一。推进义务教育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实现全省乡村学校教育共同体全覆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实现动态清零,全面消除中小学大班额。加快提升公办初中办学质量。开展普通高中学校分类办学改革试点。实现全省域的教育基本现代化。

(四)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快速提升。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引导高校聚焦优势学科、培育学科高峰。3所高校20个学科入围国家“双一流”建设。全面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187个专业点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2020年省属高校硕士生、博士生招生计划分别增长46.1%、17.5%。截至2020年底,高校中有省部级以上各类人才5778人,其中“两院”院士72人,省属高校自主培育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6所独立学院完成转设。新增3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高等教育国际化稳步前行。15所高职院校入围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占比居全国第一。温台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被列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市域试点,探索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深度融合的新模式。200余所中高职学校主动承接国家《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

(五)教师队伍建设展现新面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实现地域、学段和教师全覆盖,走在全国前列;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顺利实施,并在全国推广。推动实施义务教育教师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全省90个县(市、区)首次全部实现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实施教师教育攀登计划,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系数,10所高校21个师范类专业通过二级专业认证,30个师范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教师非教学负担进一步减轻。强化高层次人才引育,全年高校新引进海外博士人才534人,新增国家级人才187人次、省部级人才181人次,由院士担任校(院)长的高校增至7所。开展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学术不端、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等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二、经验做法

(一)全面加强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大中小学校均已单独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学校,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联络员等措施,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不断完善省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大力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化、常态化。省委书记袁家军、省长郑栅洁多次深入高校开展调研、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2020年有21位省领导同志走进省内21所高校作形势政策报告,累计1.1万人次参加报告会。深化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占比达96.4%。遴选50个中小学校党建品牌案例,以典型带动中小学校党建质量提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课程教材一体化建设。“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有机融合,全省大学生对思政课满意度达93.8%。“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进展顺利,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实践育人“四项工程”全面开展,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二)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和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加强课程育人主渠道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加强劳动教育,全省建成省劳动实践教育试点学校365所、劳动实践基地129个。切实落实体育美育刚性要求,实施近视防控“八大工程”,开展学生篮球、乒乓球、足球和游泳联赛,学生体质健康现场抽测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优秀率连续3年列全国第一。深化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稳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全省171所学校15万余人参加86种证书考试。探索长学制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拓宽中职毕业生升学渠道,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计划较上年增长5%。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省教育厅梳理负面清单事项16项、任务清单事项78项。实施中考改革,优质高中60%以上的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平稳出台深化完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三)高水平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研究制定高水平推进浙江教育治理现代化实施意见,深化教育公共服务领域的数字化改革,推动教育治理和教学服务的智慧化,教育公共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多项指标领跑全国。率先实施小学放学后托管服务、推迟上学,解决家长接送难题。率先开展县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和“公民同招”政策,从严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秩序。全面开展中小学“五项管理”督导,出台一系列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管理、睡眠管理、体质管理、手机管理和课外读物管理的有效措施,组织责任督学对全省所有8699所中小学校开展督导,下发问题通报325份,约谈相关责任人408人次。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坚持专项治理和常态化监管执法相结合,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浙江省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发展的实施细则》《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机构备案和设置标准。探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资金风险预警工作,在全国率先建立资金风险预警机制。开展2020年“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建立“浙江省校园安全管理系统”,初步实现校园安全“精准智治”。

(四)不断提升教育保障水平。认真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法定增长的要求,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做到教育经费“三个倾斜”和“两个只增不减”。2020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投入1879.70亿元,较2019年投入1758.08亿元,增加121.62亿元,增幅6.92%。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和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较上年全部实现增长。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不同阶段、不同规模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引进高水平大学省级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统筹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挖潜创新机制,解决教职工编制配备的结构性矛盾和不平衡问题。

三、存在问题

(一)教育资源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矛盾依然存在。从学段看,学前教育仍相对薄弱,初中教育需要提升加强,高水平大学和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仍然偏少。从校际看,全省小规模学校和超大规模学校并存。从区域看,全省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教育差距还是比较明显。从教学上看,“五育并举”还没有完全落实。

(二)教师队伍与教育现代化的要求依然存在差距。从数量看,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还存在结构性短缺;高校高层次人才依然不足,尤其是在当前国际形势下,引才育才都遇到了一定困难,人才队伍跟不上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的节奏。从质量看,全省中小学教师高学历比例还不高,家长对学校教育的期望与教师的专业能力水平之间存在差距。

(三)良好教育生态建设依然任重道远。教育功利化倾向还有一定市场和惯性。全省有的地方、有的学校对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知行不一、言行相左,在办学过程中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重结果呈现轻过程内涵、重盲目跟风轻理性坚守等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有的地方“学业成绩政绩化”倾向还比较明显,容易造成教育过程等同于教学过程,“育人”视同为“育分”,学生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仍然较重。

(四)高等教育总体实力依然需要提升。高等教育仍然是我省教育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突出短板,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数量不足、高校总体实力不强的问题无法在短期内得到解决,研究生培养规模偏小,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有待提高。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基本符合配备要求,专任思政课教师数量还存在相对不足。独立学院转设工作压力大、任务重。

四、改进措施

(一)全力提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实施基础教育“强基工程”,下更大气力抓好基础教育的公平均衡、质量提升工作。一是大力发展优质普惠学前教育。启动第四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优化幼儿园布局,升级幼儿园建设标准,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五同步”建设,推进普惠性幼儿园扩容工程和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以乡镇公办中心园为示范、中心村幼儿园为基础、村级教学点为补充,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提升园舍条件、师资素质和保教水平。建立完善普惠性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以同级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价收费为目标,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质发展,全面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适度发展,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优质普惠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入好园”的需求。到2025年,90%的县(市、区)创建成“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二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新中小学建设标准,迭代提升教育装备和资源的配置水平。推行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推进城区学校与镇区、乡村学校结对共建全覆盖,以强带弱共同发展,整体提升乡村学校水平。深化“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高质量推进“小而优”乡村学校建设,逐步推进城区学区连片学校集团化办学或组建办学联盟。实施初中学校培优创建和补短提升行动,强化内涵建设,激发办学活力,显著提高相对薄弱初中办学水平,打造质量上乘、活力充盈、特色鲜明、生态和谐的初中样态。进一步统筹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不断缩小城乡学校的教育差距,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到2025年,60%的县(市、区)创建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三是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强化民办义务教育规范,促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加强规范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按照“一市一案、一县一表、一校一策”细化措施,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不断优化义务教育结构,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二)倾力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来抓,不断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切实理顺体制机制。一是推进教师教育创新发展。深入实施教师教育攀登计划,建立健全符合教师教育学科特点的分类评估考核机制,加大对师范院校教育学科和学位点建设的支持力度,扩大教育类硕士、博士培养规模。扎实推进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建设,开展“双学科复合型硕士层次中学教师培养”试点,推进“人工智能+教师教育”,建设一批国家一流师范专业和教师教育课程。二是提升基础教育教师数量和素质。深化中小学教师编制统筹管理,使教师数量和结构全面满足教育现代化需求。实现幼儿园教师数量达标、整体素质提升、待遇有保障,义务教育教师配置更加均衡,普通高中教师满足特色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需要,特殊教育教师来源更加充足。着力提升初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深化中小学教师综合管理改革,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覆盖面,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体系与制度,深入实施“浙派教育家培养工程”“中小学双名双特工程”“中小学教师海外研修计划”“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等,打造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的浙江基础教育领军人才。三是全面提高高校教师质量。实施“筑高原、垒尖峰、强青蓝”三大行动,创新引才、聚才、育才举措,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高校教师队伍。以“筑高原行动”夯实基础,提高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比,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培训,整体提升高校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以“垒尖峰行动”拔升高度,加大海内外顶尖人才和团队引进力度,聚焦聚力“高峰”学科,以“尖峰”人才支撑“高峰”学科。以“强青蓝行动”增强后劲,加强优秀青年人才引育,做强未来人才“潜力股”。四是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动高校与地方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联合培养职业教育教师,支持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独立或联合高水平高职院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和考核等评价标准,发挥行业企业的重要作用,鼓励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企业实践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动职业院校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社会能工巧匠等兼职任教,具备一定条件的可以聘任为产业教授,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制定产业教授队伍管理办法。

(三)持续推进高等教育强省战略。深入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强化政策供给和资源汇聚,超常规培育优质资源,突出分类办学、凝练特色,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一是完善高等教育布局,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推进高等教育发展和都市区建设紧密对接互相促进。多渠道多形式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来浙开展合作办学。建立分级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办学。稳妥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强化设区市政府统筹,因校施策,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供给,全面融入地方发展。二是推进“双一流”建设。加快推进中法航空大学等中外合作办学高校建设。支持浙江大学打造世界一流大学,并引领带动辐射浙江高等教育水平整体提升;支持西湖大学开展新型省部共建,建设世界一流新型研究型大学;支持中国美术学院、宁波大学加快“世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创建国内一流大学,支持一批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校创建国内特色高水平大学;聚焦前沿科技,继续探索以新机制高起点建设新型高校。加强应用型高校建设,支持一批应用型高校走在全国前列。实施登峰学科建设工程,巩固优化现有学科建设成果,构建以登峰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省一流学科为主体的学科体系。鼓励高校推进学科交叉融合,科学布局基础学科和新兴学科,支持高校加大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力度,扩大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双万计划”建设覆盖面。按照分类指导、特色发展的思路,引导和促进“双一流”高校、重点建设高校、应用型高校因校制宜培养各类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建设一批科教协同、产教融合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加快高层次紧缺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科研实施和成果分享机制,提升高校创新服务能力。三是推进职业教育高水平融合发展。扎实推进国家“双高计划”建设,支持15家建设单位按计划实施项目建设。加快建设15所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建成一批国内一流、世界水平的高职院校。积极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推动支持设立职业教育本科院校,打造高水平专业群,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试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支持推进温台职业教育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创新高地建设,以点带面推进全省职业教育高地建设。

(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一是进一步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制定出台我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实施方案,探索建立符合学段特征、激发原生动力、凝聚多方共识、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化教育评价体系。完善高校分类评价体系,建立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和教学评估制度。完善与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的多元质量评价机制。深化义务教育质量绿色评价,实施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探索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测机制。探索以“五育并举”为核心的学生全要素全过程评价,推进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应用。推行不同岗位教师分类评价,改进科研评价机制,探索同行评议办法。优化人才评价办法,克服“唯帽子”“唯论文”的倾向。二是强化评估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教育职责,完善教育现代化水平、基础教育生态监测和发布制度。要求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价学校的根本标准,分类实施现代化学校评估,尊重学校发展差异,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发挥教育教学主体作用。三是切实开展“双减”工作,让教育回归常态、让学生回归校园。扎实提高校内教育教学质量,着力优化作业结构、减少作业总量,提高作业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优化课后服务,实现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从严审批培训机构,加强常态化运营监管。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助力家长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育儿观,不断汇聚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合力与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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