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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1-77265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保险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1-09-18
废止时间: 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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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保险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1-09-18
废止时间: 0000-00-00
为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浙江出台农业保险相关举措
  • 日期: 2021- 09- 18 17: 14
  • 来源: 浙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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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记者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推动我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保障农业现代化建设,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2年,浙江省稻谷、小麦等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生猪养殖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业保险深度(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农业保险密度(保费/农业从业人口)达到500元/人。政策性农业保险基本覆盖全省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业主要品种,保险保障基本覆盖自然灾害等基础保险责任,逐步由保障生产风险向保障市场风险拓展。

到2030年,农业保险持续提质增效,由灾后补偿向灾前预防、由保成本向保收入、由保生产环节向保全产业链转型升级,从单一主体到所有农业经营主体应保尽保,从灾害保障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全程护航,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农业保险,可以说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道安全防线。按照新出台的《意见》,未来浙江省将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拓展农业保险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针对主粮作物,《意见》提出将扩大其完全成本保险覆盖面,探索开展面向水稻的普惠性巨灾保险试点、产粮大县粮食生产功能区收入保险试点,鼓励粮食生产功能区主粮作物保险全覆盖,探索粮食生产功能区整区参保、清单到户。

在保障重要农产品方面,《意见》提出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重要农产品、经济作物等政策性农业保险新产品。扩大蔬菜大棚保险覆盖面,拓展畜禽水产养殖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模式。推广气象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产值产量保险等创新险种,扩大保险覆盖面等提升方向。

针对优势特色农产品,《意见》积极鼓励开发符合区域特色、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农户投保意愿强烈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产品,丰富农业保险产品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产品上升为省财政补贴险种。

与此同时,《意见》还明确要加大对小农户特别是低收入农户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对小农户物化成本范围内的基础保障部分加强补贴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小农户特别是低收入农户降低个人保费缴纳水平。

《意见》指出,将鼓励推进水稻收入保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险、生猪养殖全产业链保险、耕地地力指数保险等保险产品试点,符合条件、效果好的险种可按规定上升为省财政补贴险种,省财政以奖代补予以支持。

浙江省还将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加强农业保险能力建设。

比如,《意见》中就提出,将适时调整优化省共保体运行管理模式,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同时全省将健全省级以上补贴险种和地方特色险种双目录清单管理机制,及时优化调整省级和地方特色险种,每年年初公布双目录清单,实行险种科学准入、优胜劣汰、动态管理。

在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方面,《意见》还鼓励保险机构通过加强风险调研、完善保险方案设计、加大科技赋能保险力度,提升农业保险风险智能化识别水平。鼓励推动保险机构协助农户落实防灾减灾举措,充分发挥农业保险事前引导防灾、事中施救减损、事后精准理赔的风控管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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