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公告2021年第13号
  • 日期:2021-07-26 15:15
  • 来源:安全生产基础处
  • 来源: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 浏览次数:
  • 字体:[ ]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的有关规定,我厅在2021年第二季度对24家露天矿山企业(其中委托市局发证24家)、10家地下矿山企业、17家采掘施工企业(其中委托市局发证17家)、2家地质勘探单位、1家尾矿库企业(其中委托市局发证1家)核(换)发、变更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核(换)发、变更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核(换)发、变更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docx.docx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