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 日期:2021-07-23 10:04
  • 来源:浙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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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全球日增确诊病例超46万例,国内云南、江苏多处出现本土病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当前最经济有效的预防措施。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加快推进我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属于“应接尽接”对象。请未接种人员主动到村(社区)预约,于2021年7月30日前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20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8月20日开始,将重点开展12-17周岁青少年接种工作,各接种点原则上不再对18周岁及以上人群进行日常接种安排。

二、2021年7月22日起,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健身房、体育馆、监所、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车站、高铁站、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商场、超市、酒店及餐饮、宾馆、理发店、美容院、专业市场、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游艺厅、网吧、KTV、农贸市场、药店、银行、保险、行政服务中心等人员密集、封闭场所,在强化“亮码测温”的基础上,核验疫苗接种记录(支付宝APP、浙里办可查看)或证明,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扫码登记,动员其及时接种。8月起,疫苗接种信息将纳入个人“健康码”管理。

三、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和各类企业业主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对象。

四、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请广大市民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接种、及早接种、全程接种,共同筑起全民免疫屏障。


绍兴市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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