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有什么用途?
  • 日期:2021-06-08 16:26
  • 来源: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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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当年资金用于列支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费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医疗费用;可用于支付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包括:1、支付近亲属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历年结余不足时,在浙江省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门诊医疗费用;2、支付近亲属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以上近亲属与参保人同在省级参保的,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掌上APP进行绑定操作;近亲属不在省级参保的,但在省内参保的,可持相关门诊医疗就诊发票和身份证向省医保中心申请办理费用核销;近亲属在外省参保的,不能进行家庭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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