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三环紧扣助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
  • 日期:2021-04-08 11:09
  •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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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州市人力社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要求,全面落实残疾人各项优惠政策,大力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努力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推进共同富裕。

一、强化帮扶援助,推动就业创业。一是开发就业岗位。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推出残疾人岗位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持续加强对人力资源、人才市场两个招聘市场的监管,杜绝对残疾人就业岗位设置歧视性条件。积极组织各类招聘会,设置残疾人招聘专区,为残疾人提供专属就业服务。积极开发“保安”“保洁”“保绿”等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2017年以来,已累计推出残疾人爱心岗位490个。二是强化就业援助。扎实开展未就业残疾人实名制援助工作,开展“一对一”职业指导,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积极落实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减轻残疾人生活负担、促进增收。2017年以来,共发放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2.06亿元、企业吸纳社保补贴2305.43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2255.03万元、技能提升补贴4717.55万元。三是引导自主创业。制定创业补贴、贷款贴息、租金补贴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并将持证残疾人列为重点人群予以帮扶倾斜。2017年以来,共发放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创业类补贴8000万元以上。

二、完善政策体系,提升社保待遇。一是落实社保扶贫工作。畅通与残联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扶贫工作台账,严格按照“精准帮扶”要求,通过上门排摸、主动服务等举措,精准定位目标人群,对全市包括残疾人在内的17021名低保、特困群体,继续由政府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300元),代缴金额总计384万元,实现贫困残疾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二是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2020年1月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215元增加至250元,包括残疾人在内的65周岁以上老年居民再增加15元的基础养老金。同时,通过提高缴费档次和增加政府缴费补贴标准,保障最低档次待遇水平稳步提升,此外还增加了城乡残疾人群的弹性选择范围,有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可选择较高缴费档次,享受较高的政府补贴和待遇标准,“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得到更充分的体现,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城乡残疾人对较高待遇水平的预期。

三、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合法权益。一是加大残疾人监察执法力度。2017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多次开展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劳动就业情况专项检查行动,累计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根治欠薪等专项行动20余次,畅通劳动用工投诉举报渠道,大力推进劳动用工领域“互联网+监管”,加强涉及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维护,实现监察执法全覆盖,投诉举报全处置,违法行为全查处。二是加强残疾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不断强化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一窗受理、分类流转、多元参与、协同处置”的闭环工作机制,实现了劳动纠纷受理“只进一扇门”、调处“社会化大联动”,就近就地化解残疾人劳动争议。坚持“以调为主,调裁结合”,畅通“绿色通道”快速处理残疾人争议案件,仲裁办案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2017年以来,全市仲裁机构处理涉及残疾人在内的工伤待遇争议案件2640件,结案金额达112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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