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
浙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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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正)规定,我厅委托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你单位提交的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二期工程产品结构优化丙烯腈联合装置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该项目建设规模为26万吨/年丙烯腈装置、36万吨/年硫酸装置、9万吨/年甲基丙烯酸甲酯装置各1套。经审核,现同意通过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请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详细设计,委托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如果你单位改变了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者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应当及时向我厅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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