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公报 > 政府公报目录 > 2021年 > 第9、10期(总第1281、1282期)
索引号: 000014349/2021-779078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2-03
发文字号: 浙政函〔2021〕7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21-779078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2-03
发文字号: 浙政函〔2021〕7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绍兴校区的批复
  • 日期: 2021- 02- 08 10: 22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浏览次数:
  • 字体:[ ]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建设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绍兴校区的请示》(浙教规〔2020〕6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绍兴校区(以下简称绍兴校区)。绍兴校区由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负责投资建设,由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负责办学,产权归属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二、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要落实建设资金和用地保障,确保绍兴校区如期交付使用,同时注意完善校区周边配套;要科学规划,合理控制校区规模,不得超标准建设和装修。

三、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要加强双校区运行管理,妥善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时,应注明具体就学地点。

四、省级有关部门和绍兴市政府要加强对绍兴校区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统筹规划职业院校布局,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1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绍兴校区的批复.pdf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