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天台县
  • 日期: 2021-02-05 11:09
  • 来源: 天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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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2020年天台县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特编制天台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 号,邮编:317200,电话:0576-83930825,电子邮箱:ttzf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深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有效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

(一)基础工作持续推进。2020年,全县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17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2379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931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267条、其他途径公开40条,内容主要涉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在人员调动、职能转隶后,及时抽调人员负责县政府及县府办政务公开及指导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同时,针对全县政务公开队伍多年未调整的实际情况,要求各部门、乡镇(街道)重新上报具体经办人和分管领导,明确专人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将具体责任压实到人。二是强化日常巡查。针对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栏目超期未更新频发的实际情况,不定期开展网站栏目更新情况人工巡查,对政府门户网站57个部门、乡镇(街道)节点以及2个子网站的栏目更新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钉钉群内进行通报,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全年累计开展巡查2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大小问题400余处。

(二)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建设全面推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等文件精神,完成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相关工作进展、政策精神、具体目录在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专栏进行展示。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建设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府办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由县政务公开办同志做好业务指导,各领域相关单位为责任部门,全力推动“两化”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完善责任分工。结合天台实际,由县政务公开办起草《天台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责任清单》,将26个领域责任单位进行逐一明确,多部门混合领域及时明确牵头单位负总责,并根据工作实际推进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建立“两化”工作推进钉钉群,每周晾晒工作推进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及时沟通推进。

(三)围绕社会关注热点针对性公开。围绕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减税降费、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热点和人民群众办事服务的难点痛点堵点,及时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全年发布各类民生领域重点信息451条。一是“六稳六保”专栏。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环境,及时发布国家省市县各类涉及“六稳六保”政策信息74条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向基层群众全方位传达“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及“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各项政策及其具体措施,为有效克服国内外不利因素“打赢两战翻身仗”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二是“疫情防控”专栏。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及时发布相关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事态进展处置、卫生防控知识等各类信息51条,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名义发布疫情通告34期,有效缓解了群众的恐慌心理,为全社会早日走出疫情阴影提供了有力的信息舆论支持。三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做好相关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以专栏形式集中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招标投标、竣工验收等相关内容共123条,着力解决重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开不全面、碎片化问题。

(四)重大行政决策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一是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按照《天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试行)》(天政办发〔2018〕58号)文件规定,及时发布《2020年度天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天政办发〔2020〕5号),要求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全年发布县政府常务会议信息11条,其他会议信息9条。二是重大决策全方位解读。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健全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性文件起草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出台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都能认真做好舆情风险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注重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正面回应疑虑、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全年发布政策解读22件,其中立体式、多方位的图文解读17件,真正让群众看得到、好理解。同时做好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的网上关联,方便群众查询、阅读。

(五)依申请公开有序开展。2020年,全县新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7件,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信息、建设规划信息、行政执法信息、行政审批信息、统计数据信息等,除3件因年底收到结转2021年办理,其余74件均在法定时间内办结。因依申请公开产生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2件,行政复议结果均为维持或申请人撤回复议,行政诉讼结果均为驳回诉讼请求。一是提升理念。年初对县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分工进行调整,明确依申请公开件按涉及内容不同,由各分线县领导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办具体办理,在各线县领导心中强化了政务公开无小事的理念。二是规范办理。严格把好受理、办理、答复三个关键环节。要求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畅通受理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对于疑难办件,由县公开办会同司法局、办理单位等进行三方讨论沟通,确保办理规范。

(六)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更加规范。一是统一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的建设要求,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板块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并统一建设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子平台,规范设置平台栏目页面,增设各部门、乡镇(街道)之间的跳转功能,方便群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二是规范政务新媒体。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新媒体账号进行清理整合。目前,我县政务新媒体账号从摸底排查时的87个账号,清理整合为67个账号,全部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进行了注册备案,并更新至全国平台。

(七)监督保障机制日趋完善。制定《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天台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天政办便函〔2020〕31号),明确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并将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同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发布《天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试行)》、《天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试行)》、《天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试行)》、《天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试行)》等配套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在2020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深刻认识到我县的政务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和上级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思想认识有待加深。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工作人员随意变动,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只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对办事过程、结果不公开或少公开,部分栏目缺少“干货”;二是业务水平有待提升。部分单位没有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一般都是办公室或者信息科人员兼职,且人员变动频率高,常常导致工作脱节,不知道“办什么”、“怎么办”的现象时有发生。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全县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强化机制,提高认识。完善政务公开相关配套机制,定期进行政务公开督查,将督查结果记入年度考核结果,确保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强化培训,提升水平。强化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规范办理机制和工作要求,加强对疑难问题的理论沟通和案例分析,逐步提升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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