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陀区
  • 日期:2021-02-05 10:29
  • 来源:普陀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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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由普陀区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东港商务中心1号楼908室;邮编:316100;传真电话:3012672;电子邮箱:xxgk@putuo.gov.cn。

一、总体情况

全年(包括区本级和各区属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59条。受理依申请公开8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网上申请6件,信函申请2件,内容涉及财政预算、征地补偿、学区划片等方面,已经全部答复完成。处理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年度共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36件,发布政策解读36条。回应舆情关切1000多次。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机制。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普陀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行决策目录化管理,对目录所列决策事项除依法不予公开外,及时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等,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立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机制,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第一时间解读区里主要会议精神,释放权威政策信号。

(二)动态调整、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推进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权责清单工作,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做好办事指南和流程更新。目前全区42个部门共动态调整行政权力1695项,调整后区级政府行政权力事项5235项;对省里明确的140项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全部调整入库,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规范梳理、公布基层便民服务中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民生类事项在基层实际可受理和办理比例已达到82.2%。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全面摸清文件底数。及时将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名单、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化文件、行政机关合同等在政府网站公开公布征求意见,并及时将征求意见建议的反馈结果予以公布。全面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在内的200件规范性文件。经清理,保留151件,修改16件,废止(含失效)33件。严格落实“三统一”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全面公开、统一发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三)深化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行政处罚结果2900多条。按要求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示,目前

已发布26期,公开率100%;按要求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信息8期;按要求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公示22期,已完结部分公示率100%,抽检信息公示812批次。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双随机”检查结果1093条。

(四)高质量实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重点对涉及商事登记、投资项目审批、便民服务等领域的同一层级多部门、跨层级多部门办理的“一件事”事项进行整合和梳理归集,各项数据实现线上流转,部门间全域共享,实现全生命周期“一件事”联办服务。推广企业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一件事”和5G基础设施建设审批“一件事”,通过“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踏勘、一并备案、一同接入”的工作模式,打通企业用户线上线下联合报装申请渠道,进一步减少材料重复提交和办理流程时间,目前已办理20余件。

(五)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9月份,按时完成全区各镇、街道、管委会和区属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梳理及整改,指导各单位完成信息整理、汇总并在舟山市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

(六)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今年,围绕新冠肺炎疫情,及时公布个人防控措施、企业返岗返工防护要点等群众关心的内容,消除群众担忧。及时准确公布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全年共发布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 1 次、Ⅲ级应急响应 1 次、Ⅳ级应急响应 3 次,第一时间公开预警信息,确保及时全面有效。出台《关于应对疫情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七)着力做好稳企业稳增长相关信息公开。结合企业网格化服务工作,做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传解读工作。创建全市首个常态化企业问题对接解决平台—普陀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推出“8718666”(帮企一把)服务专线,在全市率先实现企业专属公开模式,精准推送企业需求度高、政策措施明确的政府信息和政策问答。为帮助民营企业渡过疫情难关,在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首发《关于应对疫情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并首创操作指南,打好“减免、补贴、让利”政策“组合拳”,累计完成降本减负6.6亿元。

(八)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1-12月,69个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5.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5%。全周期公开普陀区展茅至东港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普陀水街旅游综合开发项目等11个重点项目的批准服务、批准结果、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信息、招投标信息、征收土地、质量安全监督等信息。主动公开国土市场出让成交信息31条、国有土地划拨公示信息36条、用海用岛类信息30条。

(九)持续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结合疫情常态化的背景,利用大数据红利去进一步完善就业、社保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发布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2020年全年人力社保系统,通过社区电子显示屏进行滚动播放已向10个街道(镇)累计寄送用工信息3080份;通过“群岛新区公共招聘网”累计发布人力资源招聘信息1584条,求职登记538条,积极响应国家六稳六保工作。

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和民生实事的结合,做好教育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热线直播、政府公开信息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结合学校各信息公开手段,围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圆满完成城区学校网上招生宣传工作。

做好传染病防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保障政策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发布了生活饮用水、餐饮具消毒卫生信息、游泳场所卫生信息及卫生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等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

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做好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定期发布环境质量信息。每月发布地表水质量、每季度发布普陀区污染源报表,极大方便了广大网民对空气质量信息的关注和查询。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公布了突发环境事件、重污染天气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进一步完善涉及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以“阳光规划”、“阳光征地”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工程”建设,做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信息查询和公开工作。2020年,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不动产登记公示信息1690条,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核公告910条、不动产权证注销及废止公告525条、遗失补证审核公告255条;公开阳光规划栏目信息199条,包括规划公示181条、规划动态13条等;公开阳光征地栏目信息98条,包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37条、征地告知书26条、征地动态18条等;向公众征求《普陀区处置在养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等征求意见稿3件。

(十)建立健全政府重点工作定期发布机制。对照政府工作报告,在门户网站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执行情况。实行审计公告公示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部做到审前公告,加大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开力度,全年实施审计项目16个,公告审计结果10篇。按季度公开审计统计信息,及时公开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保障公民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

(十一)及时精准回应社会关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价格应急监测,对疫情防控商品价格实施“日监测,日报告”。强化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价格补贴发放,缓解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出台《普陀区网络问政管理办法》,建立与12345对接机制,进一步理顺了全区网络舆情的处置流程、处置规范,破解了网络问政投诉疑难杂症,有力处置了浙普渔68628渔船失联、中国籍船员因疫不能下船等1000多条网络舆情。疫情期间,创新推出了黄色、橙色、红色“三色”辟谣法,快速粉碎40多起网络谣言,溯源落地26人、行政拘留3人,及时澄清造谣生事的言行,为疫情防控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探索网上舆情引导新方法,研究推出网上第一时间发声、名人权威发声、涉事人现身说理、众人推送等新方法新手段,有效引导了外籍船员感染新冠肺炎等一批热点舆情正向发展。

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2020年我区共公开人大议案和建议117件、政协提案和建议128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36

36

1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63

-118

283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757

535

1794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69

456

1146

行政强制

40

-5

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89

11530289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8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依然不均衡,个别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仍在薄弱环节。或因为机构改革职能变化,内容保障出现交接问题,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信息审核工作任重道远。虽然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但是个别部门仍然存在侥幸心理和不负责的态度,导致出现严重错别字、信息不完整、信息内容错误等问题。

(三)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宣传力度仍需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不全面,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需要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个别细化的内容还没整改到位。镇(街道)、管委会的事项办事指南需要加强梳理和完善。

改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深入人心,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人员研究措施、解决问题,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监督到位。

(二)落实《普陀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普陀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做到信息发布和审核程序到位。

(三)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继续梳理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做好网站内容发布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公开。

(四)加强全区网站信息发布、互动回应等工作的管理。做到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加强信息的时效性。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落实专人对浙江省统一互动平台进行管理,确保回应及时、规范、有效,提高群众满意率。

(五)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标准化、规范化,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宣传和培训。

(六)加强宣传培训。做好组织培训工作,加强《条例》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普法活动,为贯彻落实《条例》营造良好氛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内容列入公务员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并列入公务员培训考核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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