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虞区
  • 日期:2021-02-19 15:27
  • 来源:上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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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上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y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987号,邮编:312300,电话:0575-8219121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上虞区政务公开工作在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0号)以及《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绍兴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绍政办综〔2020〕7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优化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2020年研究制定了《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虞政办发〔2020〕34 号)、《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上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虞政办发〔2020〕74 号)、《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虞政办发〔2020〕82 号)、《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公开工作的通知》和《上虞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格式规范操作说明》等各类政务公开专项制度,细化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依照制度对各责任单位进行督查、考核,用制度刚性确保政务公开责任到位,不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程度。

(二)常态化开展主动公开

据统计,2020年,全区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601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3.2%。全区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93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9.5%,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73件。政务新媒体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454条,政务新媒体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454条。

1.突出重点领域公开。重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信息公开。在“中国上虞”门户网站打造“2020年绍兴市上虞区十大民生实事项目”专题专栏,以图文形式介绍民生实事详情和年度目标,并每季度发布各民生实事项目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有关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 号)要求,在主动公开目录中设置建议提案栏目,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政务公开网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全区54家单位实现预决算信息100%公开。

2.及时公开疫情信息。政务公开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在上虞门户网站建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众志成城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专题每日发布本区疫情通告、疫情动态、通知公告、健康科普等信息,设置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浙江省新冠肺炎防控公共服务管理平台、绍兴市企业复工管理系统便捷登录窗口。在疫情防控中,政务新媒体(上虞发布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官方发声,精准传递疫情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传播,确保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了政府防疫公信力执行力,有效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三)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

区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按照“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全区收到依申请公开323件,其中,区政府办公室受理109件,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受理214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规划、政府决策、社会管理、政务咨询等方面。从申请来源看,信函申请265件,网络申请58件,当面申请0件。本年度办理结果具体情况:“予以公开”110件,“部分公开”63件,“不予公开”23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67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4件,“不予处理”10件,“其它处理”27件。区级层面,2020年依申请109个件按照受理、登记、审核、处理、答复等系列要求,全部办件已规范录入浙江省依申请处理工作系统。

(四)重点推进“两化”工作

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将“两化”工作作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内容来科学谋划、统筹推进。

1.强化组织保障,精心组织实施。为保证“两化”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为组长,24个有关部门(单位)和20个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两化”工作。全区34个部门(单位)和20个基层政府,将“两化”工作纳入各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业务工作人员负责“两化”工作的开展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详细工作专人抓”一级抓一级、责任层层压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为“两化”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健全制度机制,规范运行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文件精神,立足地方实际、深入研判分析、建立务实举措,制定《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虞政办发〔2020〕82 号),明确要求、规范程序、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建设。

3.组织学习培训,理清工作思路。办公室组织对全区34个部门和20个基层政府的政务公开业务负责人进行线上线下指导培训,拓展政务公开业务知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政务公开上虞队伍。2020年7月17日,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会上对“两化”工作进行了部署,详细解读了《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明确26个试点领域涉及的18个有关部门(单位)加快开展领域目录编制,乡级确定崧厦街道、丰惠镇先行制定乡级目录标准;6个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进行了表态发言;邀请了专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培训指导。通过前期在线、电话方式沟通指导,以及后期线下会议、培训方式交流指导,对全区“两化”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4.全面梳理事项,科学构建标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照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区委编办梳理的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项认定公开属性、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6个试点领域涉及的18个有关部门(单位)结合本单位的领域有序开展梳理标准目录工作,于8月底完成区级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20个乡镇、街道结合区级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于9月中旬完善乡级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于9月底之前,完成县、乡两级标准目录汇总,报市政府审核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五)深入强化解读回应

1.强化政策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起草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无政策解读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退文,不予发布。进一步明确了政策解读的责任单位、解读的范围、程序、内容等要求,在政务公开网设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等栏目,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和解读全区重大部署和相关政策。2020年,在政务公开网上发布政策解读70余件,其中发布政策图解40余件,发布“绍兴市上虞区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等新闻发布会。在解读形式上,充分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多种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让社会群众看的懂、愿意看,更直观地理解政府文件内容。

2.回应社会关切。针对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准确地开展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起草前公开征集意见工作,权威发布杜绝谣言、回应关切讲究实效、疑难解惑促进和谐,全年通过“中国上虞”门户网站征集建议40余次。另外,通过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地解答群众的咨询,处理好相关投诉举报。面对舆情,特别是重大舆情,我区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各项流程,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的准备工作。同时,我区努力完善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六)着力推进平台建设

1.优化打造门户网站平台。今年以来,建设了《众志成城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绍兴市上虞区十大民生实事项目》3个专题专栏,选取了13个重大建设项目展示了八大全流程批准和实施信息,优化了“政民互动”下的“意见征集”建议模板,主动公开内容18个字段全部改版升级。

2.规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0〕61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市模板,并结合本区实际,规范建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做到统一名称、统一位置设置、统一格式体例,优化公开栏目,确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五大一级栏目,坚持数据同源,从源头上规范管理政府信息。

3.深化“两微一端”平台发布。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不断强化发布、传播、 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全面推进以“上虞发布”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建设,“上虞发布”坚持权威发布、热点回应、民生服务、推介上虞,全区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000余条。9月份,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20〕19号文件精神,对全区政务新媒体进行摸底统计,并按要求将全区66个政务新媒体填报录入“全国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12月份,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0〕19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新媒体管理运行,及时清理4个不符合运维要求的政务新媒体账号,目前全区62个政务新媒体正规范有序运行。

(七)全面优化监督保障

1.督查考核情况。对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过借助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实行年中、年末评估考核,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规范行政机关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按季度对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严重滞后、网站更新不合格、政策解读不到位等问题,下发整改清单并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并在年终考核予以一定体现。

2.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总数27件,行政诉讼总数7件。其中区政府层面,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9件,复议结果纠正2件,尚未审结7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4件,复议结果维持1件,尚未审结3件。其中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18件,结果纠正16件,其它结果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3件,诉讼结果维持1件,结果纠正1件,其它结果1件。

3.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情况。2020年,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共受理信访件41782件次,信访部门满意率为97.18%、责任单位满意率为96.16%。其中,政务热线受理30869件;按期受理率99.95%、按期答复率100%;信访部门满意率98.1%;责任单位满意率97.51%;主动满意率5.76%;回访核实率100%;重复率9.78%;录入率100%;平均办理时长5.74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3

73

3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0

减49

2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09

减108

3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18

减61

3257

行政强制

140

减6

13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81

37078.45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3

5




1

30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1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5

4




1

1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2

1





6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9






9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7






6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1

2.重复申请

8






8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27






27

(七)总计

298

5




1

30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9






1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8

2

7

27

1

1

1

3

6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过去一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法定主动公开目录不够健全、政策解读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处理依申请公开的存证意识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更换频繁以及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

新的一年,我区将紧紧按照上级要求,紧扣《条例》新要求,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做好主动公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做好依申请公开,推动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强化主动公开,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优化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方便群众更加直观地、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加强重大政策解读,特别是涉及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不仅要求做到图文并茂,而且计划添加相关的视频解读,让解读更加贴近百姓视角,让政策推行更能获得群众支持。同时,增强风险防控意识,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加强风险源头研判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承办政务公开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构建统一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强化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品质。按照新编制县、乡两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建立基层政务公开“两化”专栏,逐步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健全基础共性栏目,探索地方个性栏目。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规范和管理,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积极构建系统联动的政务新媒体矩阵,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参考周边县市区,结合政务服务大厅、便民中心、档案中心、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场所,探索建立线下基层政务公开专区。

3.强化法律意识,规范依申请答复。加大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和培训讲座,引导公众有序参与,指导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规范答复依申请,为贯彻落实《条例》营造良好氛围。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工作规程,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确保答复内容合法规范、准确严谨。注意研究分析依申请公开过程中的共性诉求,有序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从源头上减少政府信息公开可能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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