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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1-767297 主题分类: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1-02-01
废止时间: 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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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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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解读
  • 日期: 2021- 02- 18 15: 32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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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我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适应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后我省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需要,结合我省实际,对《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浙政办发﹝2017﹞58号)进行了修订,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防灾减灾救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为新时代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2018年机构改革后,省应急管理厅承担了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综合考虑我省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际和机构改革后有关部门职责调整,亟需对《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地质灾害是我省自然灾害的主要灾种,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但是在“利奇马”、“黑格比”等台风暴雨期间,突发地质灾害风险应对过程中仍然暴露出很多短板,特别是《浙江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工作清单》明确将“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不够健全,特别是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城市内涝等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研判、监测预警、管控等存在不足”列入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的短板问题,要求强化制度制定执行,消除薄弱环节,确保长治久安。修订《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既是构建新时期我省“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应急指挥体系的需要,也是提高我省各级政府统一、科学、高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有效举措。

二、总体考虑

《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明确省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强化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应对地质灾害中的领导、指挥和协调作用。预案修订立足于2017年《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框架和结构,参照《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情况,根据机构调整后的职责划分和新形势下大应急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指挥机构、预警响应、灾害分级、应急处置等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

三、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共分8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预案编制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对省级指挥机构和成员单位、现场指挥部和市县指挥机构的职责和构成进行了规范明确。第三部分是预防预警机制和风险防控,包括预防和监测、等级预报及响应、响应机制和风险识别管控等内容。第四部分是突发地质灾害分级,明确了突发地质灾害分级标准。第五部分是应急处置,明确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响应变更和结束、信息发布机制和措施。第六部分是后期处置,包括调查评估、灾后重建、奖励与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第七部分应急保障,包括队伍和装备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和避灾场所、技术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等内容。第八部分是预案管理,明确了预案编制与更新、预案演练、宣传培训等方面要求。

四、主要创新举措和特点

(一)厘清“防与救”职责,形成合力。原预案中预警响应、应急响应等部分,机构改革前都在原国土资源部门,机构改革后预警响应在自然资源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进行综合预警,应急响应主要在应急管理部门,自然资源部门配合,新的预案按照单位职能明确了预警响应、应急响应相关内容,突出强调了联合机制。

(二)重新确立指挥机构和成员单位职责。针对本轮机构改革部门职能的划转和合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名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41号),新成立的省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工作联席会议代替原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并分设省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办公室和省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预案中明确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地质灾害时,省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工作联席会议转为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应对和协调工作。成员单位由原来33个单位精简为20个成员单位,并根据职能变化情况对各单位职责进行了相应调整。

(三)强化风险防控理念。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提出了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概念,将转移面从地质灾害隐患点扩大到隐患点和风险防范区,增加了风险防控内容,对风险识别、风险提示、风险管控分别进行了明确,还在人员转移、应急救援等工作中应用“浙江安全码”进行精准智控,体现了浙江特色。

(四)明确响应启动条件和程序。灾害分级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调整,对原灾害分级中因预警需转移群众内容调至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中体现。响应启动根据灾害分级标准和突发地质灾害风险情况进行启动。响应启动由省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工作联席会议(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及应急处置办公室为主,灾害防治办公室也可根据预警和地质灾害风险情况适时建议启动,体现了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两部门的联合应对、密切配合。

(五)规范细化应急处置措施。对灾情信息的报送内容、时限按要求进行了规范调整,对应急处置措施中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派出工作组、指导防控和救援、成立现场指挥部和救援、信息发布等内容进行了细化。

(六)调整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增加了通信和信息保障部分内容,救援队伍的组成、建设和管理以及资金保障、技术保障等内容按现在应急管理的要求进行了规范细化。对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等环节体现了以属地为主和全社会统一调配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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