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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 发布日期:2021-02-0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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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1年1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2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复杂变化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严格遵循预算法律法规,有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及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扎实推动“六稳”“六保”,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同时,在财政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收支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有的部门依然存在预算执行不严格、不规范问题,绩效管理体系还不够健全,个别市县“三保”支出压力较大,防范化解风险的任务仍然较重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注重风险防控,预算草案总体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同意《关于202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省级预算。

三、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全年的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更好统筹财政资源,切实保障中心工作落地见效。坚持财为政服务,聚焦聚力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支撑保障作用,全力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大力推进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推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着力保障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优化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严格预算收支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进一步增强预算法治意识,切实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培育涵养优质税源,提高收入质量,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协调、可持续增长。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三)强化绩效导向,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机制。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持续推进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推动重大支出政策、重点专项资金、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进一步巩固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发挥直达资金效益。加快推进财政数字化转型,提升整体智治水平。

(四)加强源头管控,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坚持底线思维,正确把握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深入实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着力构建健全有效的财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预警预测机制,加大多渠道筹措资金力度,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有效提升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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