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12月13日向慈溪市医保局反映的如何在异地就医问题收悉,经医保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了解,参保人员因慈溪无人照料,需要回扬州老家就医,想要提前了解一下异地就医的备案政策。 二、处理意见 参保人员因长期驻外工作、异地长期居住、异地安置等原因需要办理长住外地就医备案的,备案自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撤销。参保人员可通过“浙里办”app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操作流程如下:登录首页→选择搜索框→将定位选择到慈溪市市本级→在搜索框内输入“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点击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提示步骤操作。参保人员因疾病诊治需要转至浙江省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应由本市指定医院副主任以上职称的医师出具转外就医意见,并按规定录入系统完成转外就医备案。转外就医有效期12个月,期满仍需复诊的可凭近期复诊资料在浙里办APP上办理,操作流程如下:登录首页→将定位至慈溪市市本级→在搜索框内搜索“医疗保障专区”→医疗保障专区,点击“更多”→备案服务,选择“异地转诊人员备案”中的复诊。如无医生出具转诊证明,可在异地转诊备案内选择“无转诊证明”选项(自主备案报销比例在经核准基础上再下浮10%)。参保人员可关注“慈溪医疗保障公众号”获取更多相关资讯。如有疑问,请拨打统一咨询电话:63962288。 经办人:岑玲玲,联系电话:63962262 感谢您对政务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慈溪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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