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 日期: 2021-10-27 11:26
  • 来源: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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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日至10月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浙江督察,并于2021年2月4日反馈了督察意见。衢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对意见中涉及衢州的有关问题,诚恳接受,积极整改,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抓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高标准、严要求落实督察整改意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力打造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四省边际中心城市。

为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督察整改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协调小组以及整改督导、履职监察、宣传报道3个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督察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针对督察指出的问题,衢州市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责任导向,注重系统观念、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按照《浙江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及时研究制定了《衢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确保问题整改抓牢、落地、见效、达标。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牢记“八个嘱托”、推进“八大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补短板、强弱项,不折不扣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高质量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力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全面推进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扎实推进绿色转型,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标全力打造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四省边际中心城市的新目标新定位,努力把衢州打造成为向世界展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的重要窗口、成为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的示范区。在整改过程中体现四个坚持:坚持属地为主,合力整改;坚持统筹兼顾,系统整改;坚持效果导向,科学整改;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整改方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突破与渐进相促进,明确了5个方面的整改工作目标。一是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于11项整改任务,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7项,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3项,需要长期努力的1项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二是生态环境质量高位持续改善。2021年,市区PM2.5平均浓度低于2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4%以上;全市12个国控断面、15个省控断面、21个市控断面、5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8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全市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3%,到2023年完成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三是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市域空间发展格局得到优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进一步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断健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用地结构实现基本改变,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增强,全民生态自觉稳步提升。四是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得到系统保护修复,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生态安全得到有效维护,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有力,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基本满足公众需求。五是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企业主体、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成。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改革进一步深化,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得到落实,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企业自治实现良性互动,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机制不断强化。

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整改方案》涉及我市的11项整改任务,逐一建档立案,明确目标、倒排进度、落实责任、限时销号。在此基础上,聚焦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强调举一反三,立足常态长效,提出了5大类主要措施。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重要窗口。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战略定位,高标准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问责制度,不断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水平。二是聚焦精准治污,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打好大气、水和治土(清废)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实现PM2.5和O3“双控双减”,统筹抓好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补齐城乡污水处理能力,持续开展固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落实“五报五查五管控”危险废物治理专项行动要求,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三是协同减污降碳,推进绿色低碳生活生产方式。启动实施碳达峰行动,积极开展“碳中和”实践,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有序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积极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加快建设多式联运性物流系统布局,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居民自觉减少能源和资源浪费。四是突出整体保护,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严格落实差异化环保管控要求,深入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管理,加强生态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有序推进在线监测监控建设。五是加快数字化转型,提高生态环境智治水平。推进生态文明领域重点改革,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两山银行”改革试点,深化排污许可制改革,加快完善生态环境感知网络建设,推动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健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5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整改机构,构建市县联动抓整改的机制。二是形成工作闭环。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督查工作机制,形成调度对接、通报督办、明查暗访、验收销号、约谈追责的工作闭环。三是严格督查督办。建立分级督办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回头看”,采取通报、督办、约谈等方式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环境治理财政投入机制,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五是强化信息公开。多渠道、多媒体跟踪报道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公布整改进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衢州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以鲜明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严格的标准,不折不扣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让生态优势成为衢州绿色发展的厚实本底,让绿水青山成为人民群众的幸福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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