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回老家了,医保个人账户的钱能取走吗?
  • 日期: 2021-10-11 10:48
  • 来源: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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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不提取现金,禁止用于医疗保障以外的其他消费支出。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不含省内或长三角跨省部分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医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关系终止手续,并通过线下或医保线上办事平台开具《参保(合)凭证》。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不含省内或长三角跨省部分地区)流动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其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的线下或医保线上办事平台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合)凭证》。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会与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对接。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省内或长三角跨省部分地区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或其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办理新就业地参保登记后,可通过医保线上办事平台或向医保经办机构凭有效身份证件线下提出转移接续手续办理申请,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转入地转出地经办机构全程网上办理,办结结果平台或短信反馈。

参保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随其医保关系划转。

此外,流动就业人员返回户籍地或前往他地就业可以按照规定办理医疗保险转移,可以把医疗保险里面的钱转到外地,同时可以累计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特别提醒,以下两种情况下是可提取现金的:

1、参保人突发死亡,可将本人医保卡里面的钱本金加利息清算提取出来。

2、参保人出境,必须凭借出境证明等资料提取账户里的钱。

注意,其他方式的医保卡套现、提现都是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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