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浙江省体育局
  • 日期: 2021-01-29 19:57
  • 来源: 浙江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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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体育局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通知要求,以省局官方网站为主要载体,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着力将全省体育工作动态新闻、规范性文件、财政、人事等方面的信息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一)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梳理细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省体育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87条。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信息396条,其中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制度1条、机构介绍26条、政策文件及解读13条,重要公告101条,规划信息5条、统计信息3条、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2条、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0条、财政预决算3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0条、政府采购1条、人事信息57条、应急管理1条、建议提案14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4.7%;动态类信息共7991条,其中浙江体坛412条、市县动态3013条、政务信息2395条、媒体关注1867条、通知公告90条、专题信息125条,其他信息89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95.3%。另外,全年新浪微博发布信息1155条、官方微信发布信息1320条,省体育局今日头条号发布信息1345条。

(二)严格按要求落实依申请公开。今年以来,我们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有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今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5件,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全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局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从未进行收费。

(三)认真抓好政策文件解读。今年,省体育局认真做好5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读贯彻工作。5月15日,在省体育局网站平台对《浙江省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修订)》作了解读说明。7月14日,在省体育局网站平台公开发布了《浙江省体育局关于推进体育赛事改革构建现代化赛事组织体系的若干意见》,并就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制定过程及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解读。11月2日,在省体育局网站平台对《浙江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实施细则》作了解读说明。11月13日,公开发布了《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并在省体育局网站平台上发布了解读文件。12月25日,在省体育局网站平台对《浙江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场所信用监管管理办法》作了解读说明。

(四)充分发挥各类平台作用。2020年浙江省体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11次,在省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8389条,开设“2020年全省体育局长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专题7个;在官方微博上发布各类信息1155条,累计粉丝10.4万,单条最高阅读量达6.1万次,在新浪微博政务微博榜浙江榜6900多个政务微博中排名进入前100名10次,最高排名第16;在“浙江微体育”上发布各类信息1320条、“今日头条”上发布信息1345条。持续迭代升级“浙江省体育公共服务系统”,已建成的体育公共服务系统涵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训练管理、赛事服务三大核心业务,承载16个业务子系统,87个应用功能模块,实现了浙江13万条场馆数据可查询、可导航,部分场馆可预定、可支付;运动员职业生涯全过程可管理、可追溯;体能测试自动统计分析、可查可评;省级赛事活动线上报名、成绩查询、赛事直播;形成了5万余家体育产业机构名录,8千余个户外营地实现查询、导航、活动参与等功能。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1、及时回应社会舆情。我们始终关注体育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敏感话题,把工作重点放在浙江体坛十佳评选、亚运会筹备等社会关切的问题上。依托省内主流媒体及时发布杭州亚运会筹备、2020杭州马拉松等相关信息,回应社会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网上出现的负面评论,及时跟进回应和跟进评论,化解网上舆情并进行引导,起到较好效果。 2、认真反馈网络问政相关信息。依托省政府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受理群众政务咨询、投诉、建言建议,及时通过网络反馈办理情况。全年共办理纸质来信6件,接待人员来访12人次,处理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咨询、投诉、建言建议)206件。在收到的224件信访件中,咨询类117件,投诉举报类98件,建议建言类9件。

(六)切实加强制度保障工作。及时修订完善省体育局信息公开指南,更新相关内容,规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加强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审签的文件、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全面审查、依法审查”原则,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公开法律顾问制度,定期请法律顾问点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专业化、法制化水平。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体育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局主要领导利用行政例会、办公会议亲自听取情况汇报,明确分管领导,提出具体要求。分管领导定期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机关把信息公开列入业务培训内容,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1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6

504.66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5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

(二)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监督考核。及时调整信息公开职责分工,理顺内部关系,加强人员配备,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督查范围,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全面准确地做好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做好门户网站的更新维护工作,加快门户网站改版进度,优化版面设计,丰富信息内容,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四是重点改进政策解读方式,督促相关业务处室加强对政策解读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浙江省体育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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