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财政局2020年度直达资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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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对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部署,保障资金直接快速下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确保直达资金发挥纾困民生实效,按照财政部相关要求,财政局立足工作实际,多举措推动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有效开展,完成2020年直达资金的使用。 一、直达资金总体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县到位中央直达资金为60524.08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抗疫国债为14447万元,特殊转移支付8684万元,校舍安全保障资金199万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贴息资金67.18万元,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32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1001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资金等民生支出 30100.9万元;省级预留机动资5112万元,省级惠企利民资金593万元。目前上述资金均已通过监控系统进行分配,分配率100%,支付进度100%,剔除参照直达后支付进度100%。 二、直达资金分配情况 (一)抗疫特别国债 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及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等抗疫相关支出,其中8244万元省厅已明确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支出,主要用于: 1、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方面,用于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5000万元; 2、农林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用于岱山县衢山镇泥螺山万头养猪场场地平整项目1200万元。 3、产业链改造升级方面,用于岱山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二期工程项目2044万元。 其他抗疫支出,主要用于: 1、保市场主体方面 (1)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扶持资金安排1552.30万元,预计涉及小微企业484户,个体工商户1546家; (2)三减联动支出9.68万元,涉及企业2户; (3)小微企业外贸出口困难补助资金773.3977万元,涉及企业31户; (4)重点企业稳定发展困难补助、稳岗就业等资金2387.30万元。 2、保民生方面 (1)用于隔离点经费等疫情防控资金1370.3223万元; (2)用于看守所应对疫情改造补助110.00万元。 (二)特殊转移支付资金 下达我县的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共计8684万元,可用于弥补地方减收增支和县级三保、惠企利民等方面,我县方案将该项资金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和其他民生支出。 (三)边境地区转移支付 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共计320万元,用于岱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建设。 (四)县级基本财力保障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1001万元,用于民生支出。 (五)省级惠企利民资金 省级惠企利民资金593万元,按规定用惠企利民支出。 (六)省级预留机动资金 省级预留机动资金5112万,用于保运转支出。 (七)其他民生类两直资金 其他民生类资金30168.08万元,其中困难群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等社保民生类30100.9万元,惠企贴息类67.18万元,均用于上级指定相关方向。 三、两直资金的拨付及支付情况 (一)特别国债方面,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人民医疗迁建项目5000万元、衢山镇泥螺山万头养猪场场地平整项目1200万元、岱山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二期工程项目2044万元已拨付并支出。 抗疫相关支出6203万元,其中用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扶持资金1552.3万元,三减联动资金9.68万元,稳外贸资金773.3977万元,稳岗就业等惠企补助资金2387.30万元,应检尽检等抗疫支出1370.32万元,公安局看守所应对疫情改造补助110万元已全部拨付并支出。 (二)其他民生类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等民生支出下达35593.87万元,并已完成支付。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贴息资金67.18万元,涉及企业5家,目前已支付完成。 四、做好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工作 直达资金使用过程中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管和动态监控工作,对资金预算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助发放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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