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 日期:2020-08-20 09:00
  •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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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的通知》(国教督办〔2020〕3号)要求,我省对照评价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评,自评情况如下:

一、工作成效

我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履行教育职责,落实各项重点任务,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党建引领取得新进展。省委召开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推动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创新发展。开展实施高校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设置院系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同时全面深化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形成学生、教师并重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局面。全省高校入围全国党建“双创”示范高校1所、标杆院系8个、样板支部66个,入围数量居全国首位;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学校增至534所。

(二)基础教育开创新局面。为补齐学前教育短板,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和跟踪检查,推动全省各地严格落实条例有关规定,2019年全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90%。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全面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2019年有1458所学校帮扶结对;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在全国率先实现地域、学段全覆盖,努力实现城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全省义务教育县域基本均衡校际差异系数低于0.3,均衡发展居全国前列。对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开展专项督导,2019年全省97.8%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2020年全部县(市、区)实现预算达标。省教育厅印发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提出40条“减负”措施,着力减轻学校和师生过重负担。另外,我省首次作为中国区代表之一,参与国际学生评估项目(PISA 2018)测试,取得参测国家(地区)第一的好成绩。

(三)高等教育获得新突破。加大高水平大学引育力度,西湖大学云谷校区全面开工建设,一批省重点建设高校新校区开建或建成;与中国人民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引进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与我省合作建设高端科研机构,促成中国计量大学、浙江传媒学院省部共建;优化整合高校与科研院所资源,杭州医学院和浙江省医科院实现合并重组。为鼓励高校服务企业、转化成果,省教育厅组织实施“五十百亿”工程,省市属高校服务亿元以上产值规上企业的合作平台达229个。全省高校有68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省属高校49个),年增长25.9%;27所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的187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所高职院校入围全国“双高计划”。实施“高校海外英才集聚计划”“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高校新增国家级人才139人、省部级人才300人;在新晋的7名院士中,浙江大学和省属高校各2名,省属高校本土尖端人才培养实现了历史性突破。高职扩招任务超额完成,全省职业院校年开展社会培训人次达到100万人次。

二、经验做法

我省坚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始终把教育公平作为最基本的政策导向,对标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努力为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浙江经验。

(一)高屋建瓴谋划教育新蓝图。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大会,对全省教育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规划和部署,提出教育在全省各领域率先实现现代化、浙江教育在全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印发《浙江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加快推进浙江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教育现代化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同时对教育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体制机制改革作出部署。加强教育督导,颁布实施《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为推进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召开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全面部署下一阶段教育督导工作;开展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切实保证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到位。

(二)优先发展汇聚教育新资源。借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东风,汇聚各级党委政府和更多社会力量共同支持优先发展教育。成立由省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的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有关重大教育改革和重大教育政策纳入领导小组审议决策范畴,先后就教育现代化、校园安全稳定、高考改革等工作进行审议部署。全省所有设区市、85个县(市、区)召开了教育大会,2019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1764.69亿元,比上年增长12.2%。通过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拉动地方财政投入高校建设经费超过105亿元,比上年增长1倍。探索以“省市共建”方式支持3所高校重点学科创建一流学科。积极鼓励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共建高校二级学院或特色学院。

(三)五育并举落实教改新任务。着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五育”并举的教育体系,重点强化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的育人功能。完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工作体系,全面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把爱国主义落小落细落实;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积极作用;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加强课程教材建设,总结推广高校“课程思政”的成功经验,并向中小学校延伸,完善大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推动思政课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将“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有机结合,把浙江“三个地”蕴含的丰厚道德资源纳入德育内容。统筹建设一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基地,为中小学生参加体力劳动创造条件。积极参与开展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探索高校支持中小学体育美育协同发展的机制,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样的常态化体育美育实践活动,全面提升体育美育质量。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出台实施方案,综合施策逐步扭转近视高发且逐年上升的势头。

三、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我省教育还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

(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然存在。一是学前教育仍是最大的短板,公办幼儿园覆盖率偏低,2019年覆盖率为47.59%,尚未达到国家要求的50%;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任务艰巨,218所中尚有76所尚未完成治理。二是义务教育距离优质均衡发展还有一定差距,“城镇挤、农村空”“城镇挤、农村弱”现象依然存在,“上好学”和择校焦虑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二)教师队伍与教育现代化发展要求仍有差距。教师队伍建设还不能充分满足教育现代化发展要求,教师的数量和质量都与新时代教育发展需要存在差距,教师岗位吸引力仍不够强,高学历特别是研究生学历教师比例总体偏低。

(三)高等教育总体实力依然不强。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数量不足、高校总体实力不强的问题无法在短期内解决,研究生培养规模偏小,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有待提高。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未按要求足额配备到位。

四、改进措施

针对问题和短板,着眼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下步我省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着力从4个方面进一步推进教育改革发展。

(一)进一步全面提高学前教育发展水平。一是继续抓好公办幼儿园建设,实施农村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工程计划,今年计划建设162所幼儿园,其中公办幼儿园148所(新建93所、改扩建55所),民办幼儿园14所,预计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数47644个。二是抓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年底前完成218所幼儿园的治理。三是继续实施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力争通过5年时间,改扩建农村普惠性幼儿园500多所,预计新增15万学位。四是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推动学前教育水平整体提升。同时,加强教育督导,开展专项检查指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进一步全面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统筹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大力加强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实现学校共同体统一管理、统一师资、统一教学、协同发展。坚决落实“公民同招”政策,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深化中考改革,加快提升公办初中办学质量。树立科学的义务教育质量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建设基础教育生态监测评价“数字化平台”,发布各地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育生态状况,引导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加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和督导,推动各县(市、区)积极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争取到2022年有30%的县(市、区)通过国家评估认定,让优质均衡成为新时代浙江义务教育的鲜明标识。

(三)进一步全面建设与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教师队伍。实施教师教育“攀登计划”,重点打造若干所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一批一流师范专业和教师培训机构,建成若干具有全国影响的教师教育基地。深化师范专业招生方式改革,更加精准地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报读师范专业。落实乡村教师支持和优待政策,推广“银龄讲学支教计划”。充分发挥“县管校聘”管理制度在优化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大教育督导工作力度,在2019年度基础上确保2020年高质量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推动建立教师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保证义务教育教师收入与公务员“同时间同幅度”增长。

(四)进一步深入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一是加强省级统筹。在省级层面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布局规划,推动形成杭州、宁波、温州、金义都市区等高教中心,打造浙江高等教育发展高地。出台引进高水平大学省级引导性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充分发挥引导性资金的倍增效益。二是强化引领带动。集中力量推进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宁波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支持西湖大学建设发展,争取西湖大学增列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实施学科登峰计划,从32个省优势特色学科中再择优遴选10个左右的学科冲刺国家“双一流”或A类学科。深化“省市共建”,推动地方政府加强地方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建设。实施高水平大学“拓展计划”,争取新增2-3所中外合作高水平大学(机构)落户我省;加快推进北航中法航空大学及部分省重点建设高校新校区建设。支持高校积极争取国家级科创平台,支持高水平大学与我省共建研究院,做好新一批博士、硕士学位点增列工作,进一步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集聚能力。推进实施高职院校“双高计划”,巩固提升高职院校发展水平。探索职业教育跨区域一体化发展,支持部省创建温台职业教育一体化创新高地。按规定比例进一步配齐配强辅导员队伍。

教育是最大的民生。我们将以此次自查自评为契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浙江“重要窗口”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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